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县城和双拥模范县的创建工作。
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始于1995年,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县政府颁布《红安县城区门前“四包”管理办法》,以提高市民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为主线,以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治安秩序整治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重点,以全民参与、齐抓共管为手段,创建与环境整治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管理相结合,持续推进。改造了城区9条主要街道的临街面、主干道和人行道,这一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
1997年—1999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总体规划和方案》,逐步对县城将军大道、民主街、红坪大道、红华大道、金沙大道、园艺大道实行改造配套;以县城为中心开展“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活动,制订《文明市民守则》《文明市民公约》,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注重抓“细胞工程”,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小区、文明院落、文明楼栋等创建活动,将军大道、烟厂小区、金沙小区等被评为市级文明示范街或文明小区。1999年,投资1500多万元,改造迎宾大道,新建花坛、花带1400平方米,建成一条约500米长的城南灯箱广告一条街,在县城交通要道建3座大型艺术雕塑。是年,县城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99—2007年,连续三届获“省级文明县城”称号。2005—2007年,完成一批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沿河大道、城南大道、杏花大道、红金龙大道等10多条城区主次干道。
2006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全国文明县城创建长效工作机制》,将创建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创城”工作列入年度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2012年,城创工作重点推进“三线一环”建设。城区新建、续建道路16公里,道路刷黑16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背街小巷道路硬化20条,建设污水管网22.2公里,安装各种灯具1700盏。同年5月,获“省级园林县城”。12月通过卫生县城考核验收,成为黄冈市首个省级卫生城市。
2013年,城区“一河两岸”实现全线贯通;新增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改造城区供水管网50余公里、污水收集管网10公里,城区7条街道巡回动态保洁。2014年,新建城区路网、管网54.2公里,新增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新增公交站台102座,城区主要街道实现16小时常态化保洁。2015年,改造城区道路5000米、供水和污水管网18公里,新增绿化面积6万平方米,完成朴诚路、金沙河大坝路和红金龙大道改造工程,完成三桥至四桥道路、迎宾大道东景观工程。胜利街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工。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改造、新装路灯1800盏,新建、改建公厕6座,主干道全面实现垃圾清扫市场化。同年,获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2009年—2018年,共获两届“全国文明县城”、5届“省级文明县城”荣誉称号。
为创建双拥模范县,早在1990年,县委就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场、处)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军人家庭服务中心,村(居)委会成立了“优抚委员会”“军人家庭服务站”“民兵拥军连”“青年优属组”等组织。县内驻军成立了“学雷锋助民队”。1991年,县委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同年,县人武部与教委联办“红安县预备役军人学校”,为部队输送合格兵员,为地方培养民兵骨干。双拥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建立起定期议军议政、走访慰问制度,确定每年8月份为“双拥活动月”,开展走访慰问、检查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发动党团员、青少年为优抚对象办一件实事等活动。通过宣传红安革命斗争史、组织国防知识竞赛,在全县中、小学开设国防教育课等形式,增强全民国防意识,继承拥军爱民好传统。1994年,获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先进单位”。(www.daowen.com)
1997年,县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红安县拥军优属保障金》文件,当年筹集双拥基金97万元。1998年,县政府又相继配套出台《红安县退伍义务兵安置暂行办法》《红安县拥军优属暂行办法》《关于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筹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离退军人、义务兵家属的后顾之忧。同年,全县基层单位建立双拥服务组织达到476个,4138人参加。投资20万元,在主干道建造双拥路牌、城区街道设立双拥公益广告,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及时报道双拥工作动态。《红安报》刊登“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有奖征文100多篇。
2002年,县“双拥办”与县电影院联合举办“国防教育片放映周”活动,放映电影64场、观众4万人次。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社会报》开辟专栏或专版,报道红安县双拥工作。同年,省军区小康工作队捐资14万元,争取扶持资金13万元,扶持七里坪镇砖厂,年创产值150万元,总后勤部3519工厂与七里坪镇制鞋制革工业公司“联姻”,使该企业产能、效益大增,年创产值8000万元、创利税140万元。2002年至2005年,全县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中,共发放救济款205万元,临时救助优抚对象1.1万人次,维修房屋1210间,为483户兴建住房2350间。为优抚对象经商、就业、子女入学等分别减免工商税收130万元、医药费43万元、学杂费45万元。
2007年红安县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
2008年,为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1.2万户办理房屋保险,承保房屋2.8万间。向50名残疾优抚对象发放50辆助残轮椅,解决全县46名企业伤残军人2008年至2010年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的缴费。2010年,光荣院收养优抚对象达56人,有8人赴省荣军医院疗养,96人赴黄冈市优抚医院疗养。2011年,县民政局组成专班,为优抚对象送化肥15吨、抗旱资金9万元;为全县60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2100人,自2011年8月1日起落实生活补助。同时建立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家庭数据库,推动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工程实施。对各乡镇(场、处)申报对象,落实专项补助经费30万余元;完成98户住房兴建和危旧房改造任务;为各类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1.28万户办理农房保险2.8万间。同年,做好优抚对象疗养接送工作,有8人赴省荣军医院疗养、108人次赴黄冈市优抚医院疗养。
1992年—2012年,红安县6次获省“双拥模范县”称号;2000—2012年4次获“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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