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成立前,红安饱受战争战火的摧残和烧杀掠抢,全县山林遭到严重破坏,荒山面积达到30多万亩。
新中国成立后,将发展林业生产作为富民强县的重要举措,贯彻以“管林造林为基础,造管并举,采育结合,永续利用,发展壮大”的方针,林业生产迅速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封山育林是保护和培育森林的重要措施之一,主要有全封、半封、轮流封等多种形式,全封规定不准砍树、不准柯丫、不准放牧、不准挖草皮、不准挖再生蔸。半封是只准放牧和砍脚柴。一般全封和半封时间为三至五年。凡为封山育林的山林地段都有告知牌,有管理制度,有封禁面积,有“四界”等措施。经过长期的封山,保护了森林资源,逐步形成了良好的生态。
为管理好、发展好、经营好全县的林业,红安逐步建立健全了全县的林业管理机构。1956年8月,红安首次建立了七里坪、枣林、翅台、桃花、两道、大金、新建7个林业工作站。同年9月,连续开办三期培训班,培训农业社和林业骨干2452人,请省农科院专家讲油茶栽培技术,并免费向全县农民提供油茶种子8万斤,有力地推动了油茶生产的发展。随着乡镇林业站的逐步建立,全县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防治,造林,优质种苗选育,质量和应用科学技术也得到了提高。全民植树热情空前高涨,1978年以前,全县每年绿化荒山植树面积达到3万亩,农民湾前屋后四旁植树20万株以上。(www.daowen.com)
红安县北地区地广人稀,山林面积大。为加强管理,更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红安从1955年开始,筹建国有林场,为此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分头到县北调查研究,一处处地论证建立国有林场的可行性,再一处处地确定山权权属,除自然湾前屋后山林留给农民外,大部分划归国有林场经营。1956年2月,首个国有林场红安县国营天台山林场成立,当时直属省直单位领导。
1958年1月,县工作组将七里、华河、城关等区范围内群众无力经营管理的山林面积243412亩划出,分别成立老君山、大斛山、紫云寨3个国营林场,并确权确界、签订合同,法院公证。1961年8月,县人委会决定将国营紫云寨林场一分为二,成立了红安县国营游仙山林场。为此,全县5大国营林场全部成立,共经营管理面积有17.9万亩,占全县山林面积的13.5%,五大国有林场一直运营延续至今,林场干部职工从初建时的50多人到现在有340多人。林业产业由单一发展向多元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了国有林场和乡镇集体所有制和民间股份合作制林场共同发展的格局。全县山林森林覆盖率达到45%,木材蓄积量319.8万立方米,为创建林业生态大县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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