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解决工程造价纠纷:四步法快速成果

解决工程造价纠纷:四步法快速成果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双方就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材料价格、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等前后约定矛盾甚至冲突的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协议。这种情况需要有权部门先对施工合同进行解释。一般情况下,是由有权部门依据一定的事实,遵循有关的原则,对合同的内容和含义所进行的准确说明。如果对该合同用语有不同的解释,将导致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且不能确定前后约定矛盾甚至冲突条款的真实意思。后双方发生纠纷。

解决工程造价纠纷:四步法快速成果

在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合同主体明确,合同标的明确,合同竣工期限明确,但合同价款约定条款可能与结算条款约定冲突,也可能与材料价款条款约定冲突,也可能与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条款约定冲突。

这种情况,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1.工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具体情形。

(1)通过双方平等协商,就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材料价格、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等前后约定矛盾甚至冲突的条款达成一致协议。

然后双方根据达成的补充书面协议,通过计算确认工程竣工价款,也可以请求有权部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来确认工程竣工价款。

(2)双方就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材料价格、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等前后约定矛盾甚至冲突的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协议。

这种情况需要有权部门先对施工合同进行解释。施工合同的解释是指,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做出的分析和说明。一般情况下,是由有权部门(法院、仲裁机构)依据一定的事实,遵循有关的原则,对合同的内容和含义所进行的准确说明。(www.daowen.com)

依据3-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5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如果对该合同用语有不同的解释,将导致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且不能确定前后约定矛盾甚至冲突条款的真实意思。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建设工程行业惯例或法律规定,来确定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材料价格、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后,再结合双方无异议的合同条款确定工程竣工价款。也可以请求有权部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依据3-3-14】 某工程,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价款为“闭口价”,一次包死,然而又在结算条款中约定“经审价部门审价后支付工程款。”后双方发生纠纷。

分析:这种情况应按照“经审价部门审价后支付工程款”的条款来解决双方的争议。理由是工程竣工后进行审价是建设领域的一般习惯做法,并且施工中常常因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以及工程索赔等需要进行相应的增减工程价款,因此需要通过审价来确定增减的工程价款数额。

2.建设工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

作为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尽力使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如前所述,只有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才能得到相应的工程价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