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人格,也称创造性人才的个性,是个人所有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性总和,包括行动、认识、智能、思想、情绪等方面。创造性、创造精神是创造性人格的本质要素,在创造性活动中具有动力、导向作用以及对个性发展的调节作用。创造性人格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是个性人格的主体性。其意在于,人成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及整个社会生活的主体,在社会生活中以其主体意识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其主体地位和作用,并充分发挥主体的创造性、认识力和能动性,在人格与文化互动中实现人和社会的同步发展和提高。二是整体和谐性,或者个体人格内部结构的和谐,即价值、信仰、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心理品质、思维、情感方式等的和谐和个体的调控机制的完善。三是全面发展性。这主要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我国教育方针而言。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及个体人格的实现与为社会做贡献的统一,人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要建构和培养创造性人格就要研究各种创造性人格特征。为此,国内外学者也作过较为具体的研究。例如吉尔福特的研究认为,创造性人格特征有八个方面,其中除智力因素外如自觉性和独立性、求知欲、好奇性、条理性、准确性、严格性、兴趣、幽默、意志等非智力因素。麦金农对作家、艺术家、科学家、建筑师共400人的研究表明50%以上的人都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品质:智力、独创性、坦率、直觉性、理论和美学兴趣、掌握造就命运的感觉。我国学者王极盛曾研究了学部委员们的创造性人格特征。他认为创造性人格中非智力因素如有情绪、兴趣、意志、性格四大类52种。他认为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发挥创造性作用最大的因素,前五位是事业心、进取心、兴趣、勤奋、求知欲;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创造性人格因素发挥作用大的前五位是事业心、进取心、求知欲、勤奋、意志。高等学校德育要针对创造性人格特征,主动发挥个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个体积极的社会化,这就是高等学校德育要有效地调动学生的自我教育体制,实现社会规范的个体化。所谓社会规范的个体是指将一定的政治原则、思想观点和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体的品德,形成自觉自律的品质。个体人格的社会化是指个体积极能动地在一定社会要求下表现自己的品质,成为一定社会的人和担任一定社会的角色。这实际上就是在实施德育过程中,把他人教育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个体的自我教育,实现整体道德发展与一定社会道德环境的适应和创造的同一,实现个体的道德发展与创造性人格发展的同一。
高校德育在强化创造性人格的自我建构运作方面,一要进行学校德育目标的整体设计,将德育目标、内容要求和任务分解为系统而相互衔接的德育活动。这就改变了德育工作中外部要求多,管理措施多,目标分析不够,落实到学生主体的活动不够,特别是有重点层次的教育活动不够,学生自觉创造活动不够等弊端。二是积极指导学生进行个体道德理想形象与个体品德现状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成为自我道德发展的促进因素。三是创造性人格的整体设计。这里的整体设计是将创造性人格的内容要求进行目标体系的分解,逐渐明确较为具体的内容要求。例如,把品德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人格调控水平作为分解依据,之后还可以进行针对创造性人格发展要求再分解。这样可以让学生以自己的自觉能动性调动自己的创造潜能,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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