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1980年9月27日文件下发后,宝塔区广大农民群众热烈拥护和欢迎,要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呼声十分强烈。
当时的延安市委市政府,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的同时,按照省、地的指示,组成了若干个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赴各公社,分片包干、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召开会议,宣传政策,统一思想,指导和帮助各社队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此举,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大力支持,建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如火如荼地在全市农村中迅速推开。
当时的姚店公社贺家沟生产大队,在1982年秋召开社员大会,公社干部宣讲政策,要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社员毫无异议,一致表示欢迎,并选举产生了社员代表,配合生产队干部清财理账、登记集体资产,丈量分配土地,很快把集体牲畜、农业机械、储备粮、林果树木等全部合理分配到各家各户,得到了广大社员群众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该村农民郭长云回顾当时的情景说:“要说种地,我在村里是好把式,耕田种地样样不在话下,可那阵生产队,就是个沤麻坑,干活‘磨洋工’,少吃没穿,吞糠咽菜,还每天起来穷折腾,光景过的一年不如一年,要卖点瓜菜粮食鸡蛋,不是被没收,就是要受批判。”(www.daowen.com)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的发展变化日新月异,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发生了极大变化,致富奔小康的劲头更足了。对此,郭长云感慨万千:“我老汉做梦也没想到,农村的变化这么大,社会的发展这么快,如今柏油马路修到了家门口,赶集上会有汽车坐,我一个人种2001平方米葡萄,年收入5万多块,平时吃得和过年一样,想买个啥就买个啥,这全要感谢党的富民政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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