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宝塔区农业合作化运动史

宝塔区农业合作化运动史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期于10月20日开始截至11月25日建成22个农业合作社。1955年互助合作运动迅速发展,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在农村普遍宣传贯彻以后,全县出现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新高潮,到年底全县实现了初级合作化。

宝塔区农业合作化运动史

互助合作组织在延安老区有着长期深厚的发展基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恢复战争创伤、发展工农业生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数量不断增加,层次不断提高。1936年刘建章遵照上级党的指示,创建陕甘宁边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延安县南区合作社,组建了生产、消费、运输、信用等20多项民办公助的综合性合作社。在抗战期间,合作社为发展和繁荣边区经济,战胜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发挥了重大作用。毛主席曾亲笔为其题词:“合作社的模范”。到1944年又办起了初级农业合作社、开荒合作社、运输合作社等,带动全边区的合作社已发展到425个,经营单位近千个,社员25万多人,占全边区总人口的六分之一。有力地促进了农副业生产的发展。1946年以后,由于战争的原因,除少数巩固下来外,大多数流于形式。

翻身农民组织起来实现合作化

1952年冬到1953年春,延安县在柳林李有华常年互助组的基础上,成立了全区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到年底发展到21个社,有199户参加,当年大部分合作社改进了耕作技术,提高了粮食产量。

延安县在1953年12月下旬至1954年3月底建立了五个农业合作社,即一区王家沟社、四区二十里铺团结社、李家渠联合社、五区白家坪社、七区杨老庄前进社,并对原有的李有华和杨山社进行了整顿与提高。根据坚持互利、发扬民主、有利生产、服务整体的原则,讨论制定了巩固提高方案,确定了入社的几个原则。①土地:各社的土地除给社员留出少量的瓜菜地外(多者2334.5平方米,少者667平方米),其余全部入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②劳力:社内男女劳力,先按劳动技术,劳力强弱,劳动态度等条件,评定死分,然后根据社员劳动的实际效果,每10天至半月活评一次,每日给工票(每10分为1个劳动日),其工票由社长统一制发,加盖社长印章,交由会计或生产组长负责核点,每十天由会计收集1次当面算清,发给2联单据。③畜力:有四种形式:第一种由合作社长期租用,固定租费,畜主饲养,草料由合作社在秋收后结算付给,其租金根据畜力强弱,耕地快慢和当地的习惯等条件评定,高者每犋小米1石2斗,低者五斗,毛驴强者原粮4石,差者3石8斗(草料在内);第二种,折价归社,集体确定专人饲养,所折价钱分3至4年还清,未还清期间每月按7厘5至1分算利息,年终付利。第三种,耕牛评分入社,每犋牛评为3分左右,秋季按股分红,草料饲养均由主人负责。第四种,有些社的毛驴采取临时雇用,工资每天高的1万元,低的5千元。④肥料:茅粪、羊粪每袋小米4合至1升半,圈粪(牛马驴粪)3合至1升,(一般以四斗半的口袋为标准)。⑤农具:大车、耙、铡刀、水车等农具由合作社购买或折旧使用,小农具自带私有,公用公修。⑥种子:社员年前所选留的种子,全部投资入社,秋收后由合作社用同等同种的粮食归还原主。牲畜、土地的租额和收买社员的肥料价格及社员投资的种子,一律在秋收分配时结清;由合作社折价收买的牲畜价格,统一从正式成立社之日起算利息。同时,指导各合作社建立了经营管理财务制度,成立社务管理委员会,成员3至7人,由正副社长、生产组长、技术员、会计、保管、饲养员等组成,同时要求制定全年生产计划、季度生产安排、劳动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www.daowen.com)

1954年延安县分两期建立了35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一期是在9个明组暗社与7个常年互助组(99户)的基础上,建成了13个农业合作社。第二期于10月20日开始截至11月25日建成22个农业合作社。较以往来说是量大面宽,在每个区都建立了若干合作社,给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树立了新的旗帜。22个社分布在9个区19个乡23个自然村,入社户数419户,占23村859户的48.8%,入社党员102名,占23村119名的85.7%,团员47名,占23村56名的83.9%。新发展党员52名,团员43名,成立了党支部两个,党小组10个,团小组9个。形成了以党员为领导骨干,团员为助手的坚强领导核心,此外视社的大小,建立了5至7人的社务管理委员会,同时各社都由民主讨论制定了社章和建立了各种必要的规章制度,使社员有了遵循的规则。

1955年互助合作运动迅速发展,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在农村普遍宣传贯彻以后,全县出现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新高潮,到年底全县实现了初级合作化。1956年4月,全县农业合作社已发展到552个,入社农户占到总农户的93.2%,其中高级社541个,入高级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2.5%,到年底全部加入高级农业合作社,其中有一部分农户未经互助组、初级社直接进入高级农业合作社。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和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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