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功,男,生于1911年,江西南康人。少年时就在井冈山参加了红军,不久入党,历任红军班长、排长、连长、营教导员、团政委等职,曾在娄山关战役立有大功,后升任旅长。抗战爆发后,曾任抗大第二期15队队长,第三期6队队长,因其战功卓著,颇受抗大校长林彪和副校长罗瑞卿之器重。刘茜,女,生于1921年,当时是抗大女学员。黄克功与刘茜确定了恋爱关系后,刘茜又到陕北公学学习。黄克功多次要求刘茜与他结婚。刘茜以未到法定婚龄予以婉拒。1937年10月5日傍晚,黄克功邀约刘茜到延河边散步谈心。黄克功又提出结婚的要求,遭到刘茜拒绝后,二人发生口角。因刘茜性格泼辣、言辞激烈,致使黄克功情绪失控,丧失理智,连开两枪将刘茜打死。案发后,黄克功随即被逮捕拘押。
公判黄克功大会
黄克功对自己的罪行悔恨不已,多次上书边区高等法院和毛主席,希望能给自己留有一线生机,戴罪立功。黄克功的老上级、老部下,同事朋友,也都给毛主席进言,希望能网开一面。
毛主席面对这种情况,心情十分沉重。他深思良久,挥笔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了一封情辞深切的信,并要求在公审大会现场公开宣读。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www.daowen.com)
1937年10月10日
1937年10月11日,黄克功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向刑场。随着一声枪响,黄克功26岁的生命划上了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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