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僖公二十一年秋天,宋襄公和楚成王以及服楚的陈、蔡、郑、许、曹等国诸侯在盂(今河南省睢县境)会盟,以实现自己的霸主梦。楚成王表面上应允,实际上却很恼火。他对臣下说:“区区宋国不自量力,竟然召我前往,我定要去好好教训他一番。”于是便率领精兵强将心怀叵测地前往盂地。
宋国的目夷尽管对宋襄公争当霸主的野心十分不满,但总不能坐视自己的弟弟前往吃亏受辱而不顾。他劝谏说:
“楚作为蛮夷之邦,虽然强盛,但却历来不讲信义。请您率领兵车前往赴会,以防遭受袭击。”
“不可。”宋襄公一口回绝,“我已经和诸侯们约定不带兵车赴会。自我约定,又自我毁弃,断不可为!”他把信用看得高于一切。
目夷见宋襄公只带了几名随身侍从扬长而去,只得连连摇头叹息。他对宋国的大臣们剖析形势,并说了一个重要意思:
君虽不言国,国,固臣之国也。[38]
他认为虽然国君不考虑国家安危,但我们应当考虑,因为国家毕竟是我们臣下的国家。和“溥天之下,莫非王土”[39]的观念比起来,“国,固臣之国也”的提法应当是一个很大进展。目夷以保卫国家为己任,他和臣民们增设守城器械,加强巡视瞭望,防备楚军入侵。
果然不出目夷所料,楚成王在盂之会上动了武力,拘捕宋襄公,并气势汹汹地对随从宋襄公的人说:
“你们若不归服楚国,我将杀掉你们的国君,剿平你们的国家!”
宋人已得目夷派人送去的消息,知道宋国已经有所戒备,遂有恃无恐地回答:“我们依赖社稷的神灵,宋国已经有人主持国政,并戒备森严。我们还害怕什么呢?”
楚成王不信宋人所言,便带着被逮捕起来的宋襄公去讨伐宋国。在宋都城下,楚成王见宋果真早有准备,便撤军返归。
这年冬天,楚成王思忖即使杀掉宋襄公,也不能得到宋国,于是召集鲁、陈、蔡、郑、许、曹等国诸侯在薄(今河南省商丘市北)会盟,并当场将宋襄公释放,以示楚王“恩惠”。宋襄公在盂之会上被拘捕,又被楚人关押了两三个月,受尽屈辱,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遂不返宋,而去了卫国。目夷到卫国亲自迎他返宋。宋襄公扭捏不语,面红耳赤,目夷宽慰说:“宋国的臣民都在为您守卫国家,您怎么能不返国呢?”宋襄公这才返宋。
目夷毕竟和宋襄公多年相处,非常了解他的性格。目夷认为盂之会的受辱,尚不足以使宋襄公清醒。“祸犹未也,未足以惩君”[40],这就是目夷对形势发展的判断。
鲁僖公二十二年(前638年),宋襄公联合卫、许、滕三国诸侯率军进攻郑国。郑国在大国之间采取的是见风使舵的实用态度。齐桓霸业鼎盛时,郑服齐。齐桓公死,郑即服楚,郑文公还亲赴楚国朝见楚成王。在宋襄公的眼里,郑文公实在是一个只会趋炎附势的小人。他联合诸侯伐郑,固然是要与楚争强,但也不乏“教训”无耻之徒的用意在内。宋襄公伐郑之前,目夷曾劝告他不要轻举妄动,但遭拒绝。目夷说:“所说的祸患即将来临了。”他预料宋襄公必将遭到惨败。
为了援助郑国,楚成王于这年的八月间率军攻打宋国。大司马公孙固劝宋襄公坚守城池,以逸待劳,不要和楚军作战。宋襄公不听劝告,认为“天”必助宋,宋国一定会兴盛。公孙固说:
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41]
宋为商之后裔,“天之弃商”,亦即天抛弃宋国。公孙固认为,既然天已经抛弃宋国,那么如今却要宋国兴盛,这便是违拗天意,而得罪于天,则是无法赦免的。公孙固搬出“天”的权威,试图说服宋襄公,然而宋襄公却是一个为了争霸而豁出一切的角色,即使逆“天”意而行,他也是在所不惜的。
这年冬天的十一月间,宋襄公率军在泓(今河南省柘城县境)和楚军作战。宋军已经排列好了阵势,楚军还没有全部渡过泓水。大司马公孙固急忙进前对宋襄公说:
“楚军众多,我们人少,应当抓住机会等他们没有全部渡河的时候,就发动攻击,请君主您发布命令。”
“不行。”宋襄公拒绝了这个完全正确的建议。
楚军全部渡河以后还没有排列阵势的时候,公孙固又建议说:“趁楚军乱糟糟的机会发动攻击,必定会使他们仓促应战,我军才有取胜的希望。”
“还是不行。”宋襄公对公孙固的絮聒颇不耐烦。
待楚军排列好阵势以后,双方开战。宋军大败,宋襄公大腿被箭射成重伤,其“门官”——即贴身卫士——也被楚军歼灭。
宋军仓皇逃回都城之后,国人纷纷埋怨宋襄公。宋襄公举出一番关于仁义道德的理论来为自己辩解。他说:
“打仗的时候,君子不伤害敌人的伤员,不擒捉头发花白的人。古人作战,不在险隘地方设伏阻击敌人。寡人虽是殷商亡国的后裔,也不攻击没有摆开阵势的敌人。”
对于这番言论,目夷直截了当地驳斥说:“国君您一点也不懂得战争。战争就要杀死敌人。敌人受伤但还有作战能力,为什么不可以再伤害他一次?如果爱惜敌人伤员而不再次伤害,就应当一开始就不伤害他。爱护敌人中头发花白的人,就应当向他们投降,又何必去作战呢?”
大概是由于不同文化传统熏陶的缘故,宋襄公和楚成王的观念竟然如此大相径庭!
宋襄公重然诺、重信誉,虽有仁义观念,但却迂腐到了极点。“宁折不屈”固然是一种美德,但宁可碰得头破血流,也不肯改变自己的一些陈旧观念以避免损失的行为,就只能是蠢举,而非美德的表现。
楚成王贪婪实惠,轻蔑信义,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可以视然诺和信誉如敝屣,但却不能捐弃睚眦之怨而必动兵戎。楚成王虽然轻取实利,但终因缺乏大将风度而不可能建树辉煌霸业。史载,泓之战以后,郑文公的两位夫人——芈(音米)氏和姜氏,曾亲赴楚军慰劳。楚成王让名叫师缙的乐师把被俘虏和被杀死的敌人的左耳陈列给她们看,以为炫耀。楚成王还进入郑国都城,参加郑文公为表示祝贺而举行的飨宴。主人向楚成王敬酒九次,院子里陈列的礼品有万件之多,还有笾豆食品六件。飨宴完毕,楚成王除了收下全部礼品,还带了郑国的两名侍妾回去!和齐桓公那种恢宏大度的气魄比起来,楚成王的小家子气,可以说是毕露无遗了。
由于泓之战中的伤势严重,宋襄公于鲁僖公二十三年(前637年)夏天死去。尽管宋襄公的霸业旋踵即逝,其霸主梦亦随即破灭,但他能以一小国之主而争夺霸权,这种勇敢精神在春秋列国君主中还是十分罕见的。宋襄公的迂腐与蠢举在强权与诈谋面前惨败的事实,反映了传统观念在霸权迭兴时代的窘况。
[1] 《论语·宪问》。
[2] 《左传》僖公十七年。
[3] 《韩非子·十过》篇曾对齐桓公晚年事加以评论,说道:“桓公之兵横行天下,为五伯(霸)长,卒见弑于其臣,而灭高名,为天下笑者,何也?不用管仲之过也。”这个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4] 《管子·小称》。
[5] 《史记·齐世家》。
[6] 《史记·齐世家》正义引《括地志》。(www.daowen.com)
[7] 《左传》僖公十九年。
[8] 《左传》昭公四年。
[9] 《论语·宪问》。
[10] 《史记·齐世家》。
[11] 《孟子·告子下》。
[12] 《荀子·宥坐》篇记载孔子言论,谓霸主之心皆生于困顿潦倒之时,指出:“昔晋公子重耳霸心生于曹,越王勾践霸心生于会稽,齐桓公小白霸心生于莒。故居不隐者思不远,身不佚者志不广。”
[13]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叙述这个事情之后,有“封人怨之”一句,说明縠乌封人对管仲的回答是不满意的。
[14] 《杜工部草堂诗笺》卷七《贫交行》。
[15] 古人对“三归”有多种解释。古人妇女出嫁为“归”,所以有人解释“三归”为娶三姓之女。还有人解释“三归”为台榭名称。《管子·山至数》篇有“民之三有归于上”的说法,所以有人解释“三归”为市租常例的十分之三。从《韩非子·难一》谓管仲忧贫而桓公予之“三归”的情况看,当以最后一种关于“三归”的解释为是。
[16] 《史记·管晏列传》。
[17] 关于《何彼襛矣》,毛传谓:“平,正也。武王女,文王孙,适齐侯之子。”或谓所嫁之女非周王之女,而是“齐侯嫁女,以其母王姬始嫁之车远送之”(《仪礼·士昏礼》贾疏引或说)。这两种说法均不合诗义。朱熹《诗集传》卷一引或说谓“平王,即平王宜臼;齐侯,即襄公”。证之以《春秋》经传的相关记载,则是诗当为齐桓公亲迎娶王姬的叙事之作。
[18] 《左传》庄公十八年。
[19] 《国语·齐语》。
[20] 《左传》僖公十九年。
[21] 《韩非子·说林上》评论这件事情说:“以管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难师于老马与蚁,今人不知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不亦过乎?”齐桓公伐山戎是当时影响很大的事件,《国语》《史记》《管子》等书中都有所记载。管仲、隰朋等齐桓公的主要助手都曾随军征伐。
[22] 《史记·齐世家》。
[23] 鲍叔谏桓公晚救邢国之事,见于《韩非子·说林上》。然谓“晋人伐邢”,却于史载无可稽考。鲍叔的言论与《左传》闵公元年所载管仲言论颇可相互印证,故疑“晋人伐邢”为“狄人伐邢”之误。
[24] 《吕氏春秋·忠廉》。
[25] 《左传》闵公二年。
[26] 见《管子》的《大匡》篇和《霸形》篇。
[27] 《左传》闵公元年。
[28] 楚何时都郢,史载有异说。《左传》桓公二年正义引《世本》谓“武王徙郢”。《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谓“楚文王赀元年,始都郢”。今暂依《世本》之说。
[29] 《左传》庄公十四年。
[31]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32] 《管子·轻重》篇谓:“江淮之间,一茅三脊,名曰菁茅。”
[33] 清代学问家崔述谓《左传》关于召陵之盟的记载完全采自楚国史书记载。他指出,“屈完如师,齐侯陈诸侯之师以夸之,屈完以方城、汉水自矜,齐又无以答也。是何其失词乃尔?且齐既为楚所轻,而楚犹受盟于齐,亦于事理有未合者。窃谓此事盖采自楚史者,乃楚人自张大之词,非事实也”(《崔东壁遗书》第45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其说甚辩,然仅属推测而无确证,特别是即令这段史实采自楚史,也并无理由断定它“非事实”。崔氏之说虽足供参考,但以《左传》为据而述召陵之盟的史实发展,还是有根据的。
[34] 见《史记·齐世家》和《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管子·小匡》。
[35] 胡厚宣先生统计甲骨文记载的用人祭祀的数字为14197人(《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文物》1974年第8期)。黄展岳先生估计殷墟人祭和人殉的数量为16000人以上(《中国古代的人牲人殉》第107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北京)。
[36] 《左传》僖公十九年。
[37] 《孟子·公孙丑上》。
[38] 《公羊传》僖公二十一年。
[40] 《左传》僖公二十一年。
[41]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