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设要求
1.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程序
(1)门式脚手架的搭设应与施工进度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最上层连墙件的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当大于4 m。
(2)门式脚手架的组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应自下而上按步架设,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应自两端向中间搭设或自中间向两端搭设。
(3)每搭设完两步门式脚手架后,应校验门架的水平度及立杆的垂直度。
2.门式钢管脚手架及配件搭设
(1)门式脚手架应能配套使用,在不同组合情况下,均应保证连接方便、可靠,且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2)不同型号的门架与配件严禁混合使用。
(3)上下棉门架立杆应在同一轴线位置上,门架立杆轴线的对接偏差不应大于2 mm。
(4)门式脚手架的内侧立杆离墙面净距不宜大于150 mm;当大于150 mm时,应采取内设挑架板或其他隔离防护的安全措施。
(5)门式脚手架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或檐口上端1.5 m。
(6)配件应与门式脚手架配套,并应与门架连接可靠。
(7)门式脚手架的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并应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
(8)上下棉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连接棒与门架立杆配合间隙不应大于2 mm。
(9)门式脚手架上下棉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当采用插销式或弹销式连接棒时,可不设锁臂。
(10)门式脚手架作业层应连续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应当有防止脚手板松动或脱落的措施。当脚手板上有孔洞时,孔洞的内切圆直径不应大于25 mm。
(11)底部门架的立杆下端宜设置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
(12)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的调节螺杆直径不应小于35 mm,可调底座的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应大于200 mm。
(13)交叉支撑、脚手板应与门架同时安装。
(14)连接门架的锁臂、挂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15)钢梯的设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组装布置图的要求,底层钢梯底部应加设钢管并应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立杆上。
(16)在施工作业层外侧周边应设置180 mm高的挡脚板和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度应为1.2 m,下道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和栏杆均应设置在门架立杆的内侧。
3.加固件搭设
(1)门式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第一,当门式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 m以下时,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两端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 m的外侧立面必须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第二,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 m时,在脚手架全外侧立面上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第三,对于悬挑脚手架,在脚手架全外侧立面上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
(2)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第一,剪刀撑斜杆与地面间的倾角宜为45°~60°。第二,剪刀撑应采用旋转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第三,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000 mm,搭接处应采用3个及3个以上旋转扣件扣紧。第四,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大于6个跨距,且不应大于10 m;也不应小于4个跨距,且不应小于6 m。设置连续剪刀撑的斜杆水平间距宜为6~8 m。
(3)门式脚手架应在门架两侧的立杆上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水平加固杆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第一,在顶层、连墙件设置层必须设置。第二,当脚手架每步铺设挂扣式脚手板时,至少每4步应设置一道,并宜在有连墙件的水平层设置。第三,当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或等于40 m时,至少每两步门架应设置一道;当脚手架搭设高度大于40 m时,每步门架应设置一道。第四,在脚手架的转角处、开口型脚手架端部的两个跨距内,每步门架应设置一道。第五,悬挑脚手架每步门架应设置一道。第六,在纵向水平加固杆设置层面上应连续设置。
(4)门式脚手架的底层门架下端应设置纵、横向通长的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固定在距门架立杆底端不大于200 mm处的门架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宜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门架立杆上。
(5)水平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与门架同步搭设。
(6)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
4.连墙件安装
(1)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并应按确定的位置设置预埋件。
(2)在门式脚手架的转角处或开口型脚手架端部,必须增设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且不应大于4.0 m。
(3)连墙件应靠近门式脚手架的横杆设置,距门架横杆不宜大于200 mm。连墙件应该固定在门架的立杆上。
(4)连墙件宜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低于建筑结构连接的一端,连墙杆的坡度宜小于1∶3。
(5)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6)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两步以上时,在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www.daowen.com)
5.通道口
(1)门式脚手架通道口高度不宜大于2个门架高度,宽度不宜大于1个门架跨距。
(2)门式脚手架通道口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第一,当门式脚手架通道口宽度为一个门架跨距时,在通道口上方的内外侧应设置水平加固杆,水平加固杆应延伸至通道口两侧各一个门架跨距,并应在两个上角内外侧加设斜撑杆。第二,当门式脚手架通道口宽度为2个及2个以上跨距时,在通道口上方应设置经专门设计和制作的托架梁,并应加强两侧的门架立杆。
(3)门式脚手架通道口的搭设应符合规定的要求,斜撑杆、托架梁及通道口两侧的门架立杆加强杆件应与门架同步搭设,严禁滞后安装。
6.斜梯
(1)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的斜梯应采用挂扣式钢梯,并宜采用“之”字形设置,一个梯段宜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2)钢梯规格应与门架规格配套,并应与门架挂扣牢固。
(3)钢梯应设栏杆扶手、挡脚板。
7.加固杆、连墙件等杆件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的要求
应符合如下规定:第一,扣件规格应与所连接钢管的外径相匹配。第二,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应为40~65 N·m。第三,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 mm。
(二)拆除要求
1.架体的拆除应按照拆除方案进行施工,并应在拆除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第一,应对将拆除的架体进行拆除前的检查。第二,根据拆除前的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拆除方案。第三,清除架体上的材料、杂物及作业面的障碍物。
2.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第一,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第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必须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拆除。第三,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须加设临时拉结杆件。第四,连接门架的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该门架时拆除。
3.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止退装置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手锤等硬物击打。
4.当门式脚手架需分段拆除时,架体不拆除部分的两端应按规定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5.门式脚手架与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投。
6.拆卸的门式脚手架与配件、加固杆等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体上,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宜按照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三)安全管理
1.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横板支架应由专业架子工操作,并应按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登高作业者,不得上架操作。
2.搭拆架体时,施工作业层应铺设脚手板,操作人员应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作业,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穿防滑鞋。
3.门式脚手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4.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门式脚手架上。
5.6级及6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拆作业;雨、雪、霜后上架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门式脚手架在使用期间,当预见可能有强风天气所产生的风压值超出设计的基本风压值时,对架体应当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7.在门式脚手架使用期间,脚手架基础附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门式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不应拆除加固杆、连墙件、转角处连接杆、通道口斜撑杆等加固杆件。
9.当施工需要,脚手架的交叉支撑可在门架一侧局部临时拆除,但在该门架单元上下应设置水平加固杆或挂扣式脚手板,在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安装交叉支撑。
10.应避免装卸物料对门式脚手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荷载。
11.门式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防止坠物伤人。
12.门式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在门式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14.不得攀爬门式脚手架。
15.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16.对门式脚手架应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架体上的建筑垃圾或杂物应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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