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指南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指南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塔式起重机在露天工作,环境恶劣,必须及时正确进行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完好状态,高效安全地运行,避免和消除可能发生的故障,提高机械使用寿命。塔式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分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日常保养在班前班后进行,一级保养每工作1000小时进行一次,二级保养每工作3 000小时进行一次。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指南

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第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第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第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以。第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第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第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第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第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第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第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第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第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第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第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第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第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第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第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第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第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第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第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第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www.daowen.com)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顶升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验收表中需要有实测数据的项目,如垂直度偏差、接地电阻等,必须附有相应的测试记录或报告。

验收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都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后,验收表才算正式有效。

塔式起重机使用必须有完整的运转记录,这些记录作为塔式起重机技术档案的一部分,应归档保存。每个台班都要如实做好设备的运转、交接签字和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要求有每个台班的设备运转情况记录,设备的维修记录要对维修设备的主要零配件更换情况进行记录。

塔式起重机在露天工作,环境恶劣,必须及时正确进行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完好状态,高效安全地运行,避免和消除可能发生的故障,提高机械使用寿命。机械的保养应该做到:清洁、润滑、紧固、防腐。

塔式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分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日常保养在班前班后进行,一级保养每工作1000小时进行一次,二级保养每工作3 000小时进行一次。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许可证》的专业队伍进行,且安装人员必须有《安装资格证书》。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必须由安装队长、塔式起重机司机、工地的技术、施工、安全等负责人进行量化验收签字。塔式起重机安装、加节,需经上级安全部门、设备部门会同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塔式起重机的验收必须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和安装方案进行验收,即资料部分、结构部分、机械部分、塔机与输电线路距离、安全装置等。在安装、加节和拆卸方案中,较危险过程一定要有具体安全措施,如平臂与起重臂的平衡问题,顶升加节时禁止回转运行问题等。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加节与拆卸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按使用说明书和现场的具体情况制订详尽的技术方案。制订的方案必须由公司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实施。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方案制订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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