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再一次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定为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从“安全生产”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以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且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地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因此,对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应从这一方针的产生和发展去理解,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
在生产建设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这就是说,项目领导者必须善于安排好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特别是在生产任务繁忙的情况下,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发生矛盾时,更应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要把安全工作挤掉。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导致工伤事故,既妨碍生产,又影响企业信誉,这是多年来生产实践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
(二)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www.daowen.com)
安全生产工作的“预防为主”是现代生产发展的需要。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而且往往又是多学科综合运用,安全问题十分复杂,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事故。“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前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第一”,否则“安全第一”就是一句空话,这也是在实践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
(三)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综合治理”
由于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严峻形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也有科技发展落后的原因,还与整个民族安全文化素质有密切的关系等,因此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要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推动安全科学技术创新、弘扬安全文化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才能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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