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创建具活力的市场环境:适度竞争

创建具活力的市场环境:适度竞争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研究中的高等教育市场环境主要是指院校外部市场环境。作为公立高等教育举办者和管理者的中央政府有责任和义务致力于培育和发展高等教育市场体系,制定和完善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规则,维护高等教育市场竞争秩序,使市场具有统一性、开放性和可控性。政府应加强对高等教育市场的监管,保证市场法规统一、市场准入平等、市场机会平等和赋税公平,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创建具活力的市场环境:适度竞争

高等教育专家克拉克根据政治经济学家林伯罗姆的“三市场系统”理论,把高等教育市场分为消费者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院校市场三个部分[2]。也有人将高等教育市场分为院校外部市场和内部市场两大块,前者是指院校之间以及院校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市场关系,后者是指院校内部活动要素之间的市场关系[3]。本研究中的高等教育市场环境主要是指院校外部市场环境。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引入市场调节,使得高等教育对外界社会需求的反应和适应敏感、快捷,使得高等教育系统形式多样、各具特色,使得高等教育系统勇于革新、不断进取、充满活力,但由于市场调节机制本身的功能性缺陷,市场调节也存在许多不易克服的弊端。一是市场调节导致高等教育发展的盲目性,自治能力较低的大学表现更加明显,常常造成高等教育资源浪费;二是市场调节可能使整个高等教育活动全面商品化,充斥着铜臭利欲;三是市场调节严重阻碍高等院校的正常教育活动,使教师角色扮演出现错位,从而有可能导致教育质量下降等。作为公立高等教育举办者和管理者的中央政府有责任和义务致力于培育和发展高等教育市场体系,制定和完善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规则,维护高等教育市场竞争秩序,使市场具有统一性、开放性和可控性。政府应加强对高等教育市场的监管,保证市场法规统一、市场准入平等、市场机会平等和赋税公平,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还应通过立法和规划,保护高等学校的权益,促进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促进高等学校的发展。另外,政府还要加强对高等教育市场的宏观调控,避免和纠正由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成为对高等教育市场引导有方、监管有力、调控有度的政府[4]。(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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