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教师职务的评审和聘任,这是有效运用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内容,对吸收优秀人才从教,引导教师自觉提高自身素质,激发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发挥创造性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是现代教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方法。
(一)评审
职务评审是指对教师担任相应等级职务的条件和资格的考评与审定。从便于评审的角度出发,教师职务评审的主要内容或指标体系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个方面。
1.教师职务评审的内容指标
定性指标包括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任职年限、学历、外语水平等情况,它们是教师职务评审的重要条件,也可以说是基本条件。其中政治思想品德包括教师的政治思想情况、事业心、教书育人、职业道德等方面;任职年限是教师任现职的资历,反映教师的知识和经验积累水平,对于成绩突出的教师可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学历是反映一个教师接受知识的程度,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对学历有不同的要求,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外语是职务评审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通过上级认可的外语考试才具备申报资格。
定量指标是可以用数量描述的指标,这种数量化的值就是根据完成该指标内容所要耗费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完成该指标内容的难易程度所赋予该指标的分值。设计合理、便于操作的定量指标往往具有较大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被评教师容易接受,心服口服。教师职务评审的定量指标主要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其他工作三个方面。
(1)教学工作可分为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三个指标。
(2)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承担情况,著作、教材、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奖和发明专利等指标。
(3)其他工作包括学术兼职、荣誉奖等。
定量指标的具体操作包括权重的确定、评判模型、评分方式等,应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设计。
2.教师职务评审的方法
教师职务的评审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评审方法是保证评审质量的关键,必须建立一整套包括公布岗位、个人申报、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同行专家鉴定、学科组评议和评委会审定等环节的运行系统。具体组织的一般程序和方法主要有:
(1)申报
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法。教师应根据自身的全面情况衡量是否具备担任某一等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组织上则根据岗位需要、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要求推荐拟晋升人选,以保证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
(2)资格审查
教学管理部门应对申报人的评审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一方面便于评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另一方面可以避免非正常因素的干扰。
(3)同行专家鉴定
同行专家主要是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进行评价鉴定。
(4)建立评审组织(www.daowen.com)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组建和确定学科组和评审委员会。
(5)评审
先由各单位根据任职条件和被评审人递交的材料、成绩档案、单位推荐意见等送各学科组进行评议,学科评议组讨论通过的申报对象才能报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应在评审会议上公开宣布,评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有效。
(二)聘任
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教师取得了相应的任职资格,表明教师具备了担任某一职务的学术水平和基本能力。但把教师具有的素质与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结合起来,还需要一个中介环节,就是教师的聘任。这是一种在传统的教师调配使用方法上发展起来的新体制。随着职称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职务聘任制已逐渐被人们接受和理解,成为教师管理的重要方法和环节。
教师职务聘任制是教师管理改革的一个方向。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在教师使用和管理方面采用的还是传统的单位内人员调配法,即以一个系或教研室为单位,每一名教师定编隶属于某一个固定的单位,无论是人事、业务工作,还是生活、工资、福利待遇等都由单位统一安排。根据这种体制,教师的业务工作由所在单位分配,授课或科研人员只能在单位内选择,可选择性很小,无论对于教师本人或教学、科研工作都是十分不利的。教师职务聘任制很大程度上克服了这些不足。
教师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或任命;有一定的任期并在任职期间领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
聘任工作的常规内容有:
1.确定聘任的范围和条件
教师聘任的人员范围包括从事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的教师或从事其他工作兼任教师职务的在编人员。
教师聘任的条件是由工作岗位的需要确定,因此聘任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任务定教师,避免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
2.聘任的程序
各类学校可以实行分级聘任的办法,高级职务的聘任由教师所在系或教师职务所在系的系主任向学校推荐,经校聘任委员会审议后,由校长决定并签发聘书,讲师、助教由系主任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决定聘任并签发聘书。受聘教师必须和学校签订聘约,聘约必须明确聘任时间、受聘教师在聘期间所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具体要求等。
3.续聘、解聘、辞聘、低聘
续聘。教师在受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办理续聘手续,续聘手续应在任职期满前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解聘。教师在聘期间违反聘约,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虽经忠告仍无明显改进,或在聘期间有其他违法乱纪现象的,可予解聘。
辞聘。教师在聘任期内,确有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完成岗位职责的任务可要求辞聘。
低聘。经考核,本人无法履行现职务的岗位职责要求,如本人同意,可聘任低一级教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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