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遇到陷阱及时维权!大学生入学教育读本

遇到陷阱及时维权!大学生入学教育读本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遭遇陷阱受到人身安全的侵害时,不要选择逃避、退让、忍气吞声的处理方式,应当鼓起勇气设法报警,同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陷阱及时维权!大学生入学教育读本

大学生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应谨慎小心,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预防踏入就业陷阱。遭遇陷阱受到人身安全的侵害时,不要选择逃避、退让、忍气吞声的处理方式,应当鼓起勇气设法报警,同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相关的法律政策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限性、操作性都比较强的工作。毕业生要学会依据国家有关就业法律、政策、规章来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

2.与就业协议有关的维权途径

大学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在履行就业协议的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产生的纠纷。

当就业过程中出现一些侵害毕业生权益的行为,毕业生可通过以下途径对自身权益实施保护。

(1)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毕业生在履行就业协议书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依靠学校的保护。学校对毕业生权益的保护最为直接。学校通过制定各项措施可以规范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当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时,学校有权以拒绝签署就业协议等手段维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

(3)依靠行政、权力机关及新闻媒体力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向当地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有权主管用人单位的行政机关(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经有关部门处理后,若合法权益仍未得到保护,毕业生有权依法向各级人民政府和人大机关申诉。此外,毕业生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向有关新闻媒体披露真实情况,借此获得社会舆论的监督、关注和支持。(www.daowen.com)

3.就业后的维权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见就业后的维权途径,即劳动纠纷处理途径主要有三点:调解、仲裁、起诉。调解指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互谅解,解决争议的方式。当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课后思考】

1.常见的求职陷阱有哪些?

2.如何避免面试带来的伤害?

3.签订合同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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