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手段隐蔽,不易被侦破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参与者的身份具有虚拟化的特点,由于网络的无形性和虚拟性,其犯罪具有隐蔽性,即作案范围一般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犯罪人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作案时间短,长则几分钟,短则几秒钟;犯罪不留痕迹,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不易识别,不易被人发现,不易被侦破,犯罪系数高。
2.网络犯罪人员具有高智能性
现代网络系统为了安全起见,都对网络设置了安全防护系统,要想侵入计算机破解这些安全系统,破坏者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因此,网络犯罪者不但掌握了一些计算机技术,更是网络技术的专家或出色人士。他们洞悉网络的缺陷和漏洞,运用丰富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发动攻击,进行破坏。
3.青少年网络犯罪者占很大比重
在网络犯罪实施者中,青少年的数量占很大比重,这也显示了网络犯罪主体越来越低龄化的特征。青少年大多喜欢上网,并极易沉迷网络无法自拔,而且他们较单纯,没有商业动机、政治目的或其他目的,只是在无知的情况下,犯下一些罪行,或者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借此获得满足感。
4.监控管理人员经验不足
网络犯罪实施者多是这领域的专业人士或具有这一特长者,但社会上监控管理者及相关人员对信息技术并不是很专业。有些人员技术不到位,对网络犯罪的特点、危害性认识不足,或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管理措施来对付它们。加上管理队伍年轻化,缺乏参考经验,网络犯罪手段多样,层出不穷,过多的案件使他们无暇应对,因此,这方面的欠缺也是网络犯罪的一个重要缺口。(www.daowen.com)
5.侵害的目标较集中
就国内已经破获的网络犯罪案件来看,犯罪分子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富和蓄意报复,因而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等行业,其中以金融、证券行业尤为突出。
6.犯罪本身的“虚幻”性
网络犯罪不同于传统的犯罪,网络犯罪总是于无形之中进行,使得人们并不将其视为一般的、真实的犯罪。网络犯罪通常不附加暴力,犯罪者只在计算机上操纵即可,很多青少年对网络犯罪的高端和快捷投以崇敬的目光。网络犯罪的温柔面纱蒙蔽了许多人的眼睛,人们不仅看不清网络犯罪及其严重的危害性,不能自觉地同网络犯罪作坚决斗争,反而对它报以“崇敬”的心理,甚至崇拜网络犯罪分子。
7.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随着社会网络化的不断普及和发展,全社会对网络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尤其国防、金融、航运等国家各部门,是国家的命脉,一旦遭到侵入和破坏,将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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