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是指加害者以传教、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行为。它具有以下几种形式。
1.暴力型性侵害
此类侵害一般是采用暴力手段,比如拳打脚踢、出示或使用利器威胁或直接劫持受害人,加之言语恐吓,从而对受害人实施调戏、猥亵或强奸等行为。
2.胁迫型性侵害
胁迫型性侵害,是指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职务之便,对有求于自己的受害人加以利诱或威胁,从而强迫受害人与其发生非暴力型的性行为。其特点有:①利用职务之便或乘人之危而迫使受害人就范;②设置圈套,引诱受害人上钩;③利用过错或隐私要挟受害人。
3.社交型性侵害
社交型性侵害,是指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发生的性侵害,与受害人约会的大多是熟人、同学、同乡,甚至是男朋友。社交型性侵害又被称为“熟人强奸”“社交性强奸”“沉默强奸”“酒后强奸”等。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以后,往往出于各种考虑而不敢揭发。(www.daowen.com)
4.诱惑型性侵害
作案人往往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的心理,以满足其物质要求为诱饵,对受害人加以诱惑,进而对其实施性侵害。
5.滋扰型性侵害
发生这种性侵害的地点多为人数较多、较为拥挤的公共场合,如利用挤公共汽车、排队购物等时机靠近受害人,有意识地挤碰受害人的躯体、胸部等。还有一种表现是故意寻衅滋事,调戏受害人,在其面前做出暴露生殖器等变态行为,甚至继而实施强奸行为。
6.网恋型侵害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在校的大学生提供了更多与陌生人交往的机会。时下,上网聊天、结识网友已成为高校的一种时尚,作案人在网络聊天中往往利用花言巧语,给那些正处于感情迷茫时期的受害人以巨大的诱惑。在受害人看来,那些人就是她们要找的“梦中情人”,因此容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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