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贺州瑶族民族教育方式及成果

贺州瑶族民族教育方式及成果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贺州瑶族子弟接受教育的方式共有五种: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宗教传播、私塾和学校正规教育。社会教育是通过集会,由老人(头人)以口耳相传的办法,用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教育社会成员和子孙后代,集会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各地互不相同。私塾从清代进入瑶区后,直到民国,对贺州瑶族地区的启蒙教育具有重要作用。新桂系实行“开化”瑶民的教育政策取得了较好效果。

贺州瑶族民族教育方式及成果

民国贺州瑶族子弟接受教育的方式共有五种: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宗教传播、私塾和学校正规教育。

社会教育是通过集会,由老人(头人)以口耳相传的办法,用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教育社会成员和子孙后代,集会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各地互不相同。歌谣、故事和传说等民间文学是实施社会教育的重要手段。瑶歌形式多样,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如盘王歌就叙述荒远古代时,天地万物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民间文学不仅美化和充实了人们的精神生活,而且使子孙后代牢记祖先历史,熟悉社会知识。

家庭教育一般由长辈向后辈传授为人处事的道理。如:鼓励勤劳生产、教诫不要好吃懒做、不要偷窃及做其他坏事、对父母要孝养、对老人要尊敬、与朋友相处要诚实、敬老爱幼、见老人要打招呼、让路、让座、老人死后要受到怀念等。瑶族还创造了一种记忆祖先的办法:每逢大节祭祖,家族中就有一位老人由近及远念出历代祖先名字,全家人在旁静听,念完后才进餐。

宗教在早期的瑶族教育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瑶族巫教受汉族巫教影响,瑶族道教更是从汉族中传入,巫师神书和道士经典均用汉字抄写,巫师和道士由于宗教活动需要,必须熟悉文字。因此,瑶族中能识汉字的最早只有巫师和道士。由于社会文化落后,从家庭到社会,举凡疾病、狩猎、建房、婚嫁等生产生活活动,瑶族都要求神占卜,巫师和道士在瑶区有较高地位,由他们传播的文化也容易得到瑶族百姓的接受。民国时,贺州瑶族家庭有儿子聪颖者甚至不与读儒书,惟从道士学。儿童经过拜师受戒后,即以师公、道公写的经典为课本,先从识字开始,由师父逐字逐篇教导念写。

私塾从清代进入瑶区后,直到民国,对贺州瑶族地区的启蒙教育具有重要作用。民国贺州瑶族的文化程度仍然很低,他们甚至害怕见官,害怕打官司。当时,钟山县瑶族就有“宁吃粥稀,莫见官司”的民谚。因此,瑶族地区教育启蒙的任务很重,而私塾主要就是教人识字,并教授一些四书五经,正好起到了文化启蒙的作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民国政府为了推广新式学校教育,严令禁止开办私塾,但由于瑶族地区偏远,私塾一直延续。贺县新华乡瑶族私塾直到解放前还存在。(www.daowen.com)

新式正规学校教育在瑶族地区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民国元年到1930年,这时只有个别瑶族地区在光绪以来新政思想的影响下,建立有西式学堂。1930年以后,新桂系在瑶族地区推行“开化运动”,分别于1932、1934、1935年颁发条文一再严令瑶族地区禁办私塾,瑶区小学全部改为新式正规教育。新桂系在瑶区逐渐开设新式学校,吸收瑶族子弟上学。全广西各瑶区共设“化瑶”小学数十间,同时还要求各地“就地筹款,逐年增多苗瑶小学校,以达完全同化于汉族”[146];为确保学业优秀的瑶族青年能进入中等以上学校,为瑶族培养“开明之领袖人才”,新桂系又规定中学以上学校添设瑶族公费生学额,择瑶族学童中优秀者入学;为了让瑶族成人扫盲,新桂系还设立瑶族成人教育场所“苗瑶民众教育馆”。为了培养各县瑶族师资,新桂系又在南宁、桂林开办特种教育师资训练学校,训令各县从瑶族青少年中选拨人才,免费送入学校学习。

为贯彻执行新桂系的“化瑶”政策,民国贺县政府在1936年、1937年分别免费选送了一批瑶族子弟到桂林特种师资训练所进修。贺县不仅在“民国廿一年已经严厉禁止,并无私塾之存在”[147]。县府还每年派检学员到各地检查各学校是否仍然使用已经被禁用的老书。但由于瑶族地区师资欠缺,文化经济落后,在严禁之下仍有一些开化学校使用老书,检学员到来时学校暂念新书掩盖,检学员走了,重又恢复读老书。

新桂系实行“开化”瑶民的教育政策取得了较好效果。富川、贺县几乎凡有瑶族居住的县乡都开办了“化瑶”小学或“国民基础学校”。这些学校培养了一批瑶族知识分子,对提高瑶族文化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到解放时,富川平地瑶已约有5%的人能读书识字,贺州各县过山瑶中也有约1~2%的人能初识文字。1936年,富川瑶族青年蒋宗周、唐宇毕业于桂林师专,成为富川最早的瑶族大学生

富川县城北镇石龙村人黄燻(1888-1951年)是民国开化政策下成长起来的瑶族代表。黄燻于民国五年(1916年)保定军校第三期毕业。1917年12月26日出任孙中山大元帅府参军处副官。1920年,奉孙中山之命带兵回广西任湘桂边区司令。1921年,任宾阳伍队司令部参谋长。1923年,出任海军陆战队队长。1926年任北伐军独立营营长。北伐战争结束后,回广西桂系李宗仁部任桂林市公安局局长、平乐招募主任、警卫第九团团长。1930年3月,受李宗仁委派,回富川县任县长。1932年6月,出任第四集团军总部参议。1933年,任桂林民团指挥部副指挥官。1936年,两广发动“六一”讨蒋事变,受李宗仁委派,任广西第十九军直属第80团团长,驻扎恭城九板桥。讨蒋事件结束后,出任广西省绥靖公署少将参议。抗日战争期间,于1939年任湘桂边区游击纵队司令兼平乐(八步)公署上校参议。1946年退役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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