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打破民族歧视界限,是历史上第一个在瑶族地区推行教育的朝代。不仅在瑶区兴办“瑶学”、“官学”和“义学”,还从师资选择、岁科两考资格、录取新生名额以及经费“禀饩”等方面给予入学读书的瑶家子弟政策照顾。对仍在土司统治下的瑶族子弟入学也同样给予政策倾斜。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在瑶区“定义学小学之制”,康熙五十一年(1713年)又着“令各省、府、州、县多立义学,聚集孤寒,延师教读”。
义学也称“义塾”,是用官款、地方公款或地租设立的对贫寒子弟实行免费启蒙教育的小学。可由官民义捐创立,也可由官府创建,还可以个人单独私设。学生年龄为六岁至十一岁,学习读书写字。清代将教育发展快慢当作考量地方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义学制度的出台推动了全国义学的快速发展。“义学初由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县多所设立。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瑶子弟秀异者,规制简陋”。[115]在此背景下,贺县也着就各冲(冲是瑶族分布地区)设立义学,于除近绅衿中择延品端学正之士,以《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四部儒家经典训课瑶童。
1832年6月,梧州府苍梧县旱塘冲瑶民首领盘均华发动贺县、昭平等地瑶民起义。为了开化瑶族,稳定瑶区,是年,道光皇帝特命地方衙署在贺县、富川、昭平等各瑶族聚居地设立义学,教化瑶族学童。贺州瑶族地区兴办义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道光十二年(1832年),富川儒学训导朱德鉠响应这一政策,在沙母源的宋塘洞(今富川新华乡坪源村)倡建“五源书院”,成为富川最早的瑶区教学点。道光十三年(1833年)在朱德鉠的倡导下,富川倒水源平江大湾地瑶村又创立了“蒙泉义学”。
官学是指朝廷直接举办和管辖,由官府按照行政区划在地方开办的学校系统,包括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清代贺州的地方官学有平乐府的府学,贺县、富川、昭平等县的县学。瑶族与汉族在经济文化上存在差距,如按同等条件录取,瑶族生童往往落选官学。为此,清代在府、州、县等官学中都设有专配瑶族生童的学额,以保证瑶族生童能够得到录取。道光十四年(1834年),富川县官学设瑶童学额二名。按《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三册的统计,入学读书的瑶族子弟主要是熟瑶和平地瑶。而对于生瑶,尽管清代也曾采取过一些办学措施,但都未能发挥作用。(www.daowen.com)
清代还在瑶族地区开设科举之门,废除对少数民族和土司之民所设的应考限制,提倡鼓励少数民族和土司之民参加科举考试。康熙四十二年(1073年),清廷“令湖广各府州县熟苗之中有通晓文义者,准与汉人一体应试,广西土司之民人子弟及贵州苗民并照此例”[116]。这个政策出台后,到清中叶以后,贺县和富川县不仅已有较多的瑶族子弟入学读书,而且还有不少生瑶族童考中举人。光绪乙亥年(1875年),富川东五源石源豹洞村(今福利乡豹洞村)沈大珖因膂力过人,精于拳击考中武举,他也是贺州有史可查唯一一位瑶族武举。咸丰年间(1851-1861年)贺州三次遭到来自广东和湖南的兵匪侵扰,大桂山一时成为避难之所。大桂山瑶童赵昆元跟随前来避难的邑人黄彤甫读书,考上了秀才。后又转到山外与汉壮同学友好相处,学到不少知识。《贺县志》载:赵坤元“从学七载,后彤甫公车晋京馆解,坤乃归山”,赵坤元能作诗,留下不少作品。如绝句《归瑶山别同学》二首:“金兰同房数年余,樽酒论文不弃予。归到深山谁与语,窗前花鸟伴幽居”。“鹤守梅花春欲来,嗟予独自入山隈。诸君雅论凌云志,会看题榜得意回”。
在官学、义学的带动下,晚清贺州瑶区民办私塾教育也逐步兴起。据20世纪50年代调查资料,贺县里松镇新华村瑶族“八十年前在老屋冲开办了一个私塾”[117]。富川洋冲平地瑶办私塾的时间难确定,只知道他们从千家峒迁出已15代,在山里游耕,吃空一山转一山,后来才在洋冲定居下来,“定居于洋冲不久,就有了私塾”[118]。私塾经费自筹,由自家延请塾师上课,只教本家子弟。也有的一人出力出资,众人子弟入学。塾师开始一般请汉、壮读书人担任,后渐渐有了瑶族自己的塾师。学生入学“开蒙”大多以读“三字经”为主,主要目的是认多几个字,但也有读至四五年甚至七八年,攻完《四书》《五经》的。
清代在瑶族地区推行的教育政策使得贺县(今八步区和平桂区)瑶族在民国时期仍然保持浓郁的向学之风。民国版《贺县志》记载,民国贺县瑶族地区“今亦知向学应童子试者矣。即居山冲间,有延识字汉人为师,课子弟,风亦日变”[119]。
清代办教育开化瑶族的政策在打破民族界限、消除民族隔阂、缩小民族文化差距上取得了较好效果,汉瑶之间更加和睦,朝廷在瑶区的政策也能得到更好执行。《贺县志》说:“近年田土升科亦有供正赋者,其就居,乡村之瑶与汉民比屋,则服食无或异。”[12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