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目标是: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从而实现“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的总目标。
(一)两项达标
(1)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都要符合有关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达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都要按照规定实行标准化管理。
(二)四项严禁
(1)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2)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3)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
(4)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三)五项制度
(1)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www.daowen.com)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
(2)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开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加强巡视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对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在验收合格后30天内,应当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5)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安全生产费用支取、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畴。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1.5%,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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