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规律、教学原则、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这一组术语,在我国的“教学论”中使用频率较高,相互之间的联系较为密切,然而这5个概念却又容易混淆。明辨其涵义及相互间的联系与区别,是建立教学理论的前提,对教学理论与实践都是有指导意义的。[1]
1.教学规律
《辞海》对“规律”一词作如下解释:规律,亦称法则,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2]
各国学者对教学规律的认识、提法各异。如苏联巴班斯基用系统——分析法,从两个层次上揭示教学的规律性,认为一种属于教学同其内外条件的基本联系,例如:“教学过程与教养过程,教育过程和发展过程存在着有规律的联系”“教学过程有规律地依存于学生的实际学习可能性”等;另一种属于教学过程成分之间的联系,例如:“教的过程和学的过程在作为一个整体的教学过程中是有规律地联系在一起的”等。斯卡特金则把教学规律性分为教学过程本质上固有的客观规律性和有赖于教师活动而表现出来的规律性两种。中国学者在揭示规律的方法上,有的认为应从揭示关系、分析矛盾入手,有的提出要以教学过程的纵向、横向发展为线索,还有的则主张以教学活动各要素间的内在联系为依据来探索。对教学规律的概括和表述也各异,如对教和学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有的表述为“教学相长”,有的则表述为“教和学的辩证统一”等。
对于教学规律的界定,我国已出版的《教育大辞典》的定义大致有三种:(1)教学规律是教学现象中客观存在的,具有必然性、稳定性、普遍性的联系,对教学活动具有规约作用,是制订教学原则的重要依据。(2)教学过程中各基本因素之间的本质的、普遍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这些质的联系决定着教学过程的展开与行进,并推动着教学过程的发展。教学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是教学活动必须遵循的。(3)教学规律即教学内部所包含的矛盾联系。[3]
第一种观点认为教学规律是“教学现象”中的“联系”,后两种观点则认为教学规律是“教学过程各基本因素之间”或“教学内部”的“联系”。按照《辞海》对“规律”一词的解释,后两种观点似乎是更加贴近一些。而实际上,教学规律不仅指教学过程、教学现象,还与教学的外部环境、学生的身心规律有着密切的关系。
教学规律主要包括四条规律:
(1)简捷律。教学必须以间接知识为主,使间接知识和直接知识有机结合起来,让学生简捷地获得较完全的知识,学生避免重复前人的错误和曲折,最有效地掌握知识,在新的起点上继续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攀登新的科学高峰。
(2)育人律。在教学过程中,客观存在着对学生思想方面的教育和影响。教育过程实际上也是学生接受教育的过程。也就是说在教师传授知识和学生掌握知识的同时,总是对学生的思想感情、立场观点、意志性格、道德品质等方面施加一定的影响,使学生受到一定的品德和思想教育。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思想品质、言谈举止,无不对学生发生感染、熏陶和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教师应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3)发展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共同活动,使学生在智力、体力、审美能力、劳动能力以及情感、意志、个性心理品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学生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是辩证统一的,单纯抓知识的传授或只重能力发展都是片面的。智力是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形成、发展和表现出来的。智力又是掌握知识的不可缺少的条件。无必备的知识,智力、能力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知识多,并不意味着能力强,其转化为能力需要实践的锻炼等条件。
(4)二主律。在教和学的统一活动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引导学生去认识和发展,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是辩证统一的。主导是对主体的导,而主体却是主导下的主体。一方面,在教学中,教师指引学生学习的方向,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做好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从这个角度来讲,教师是教育的主导,学生是学习的客体。另一方面,学生是活生生的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教师的主导过程不是直接实现的,必须变“教的目的”为“学的需要”,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因此,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教育教学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从这个角度来讲,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职责就在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可见,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排斥教师的主导地位。只有承认两者的辩证关系,才能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原则
原则指的是“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绳”。对问题的不同看法和不同处理,往往会受立场、观点、方法的影响,原则是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抽象出来的,只有正确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的原则才是正确的。
教学原则并非现代才有。我国早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一些教育家曾提出了许多教学要求。近代首先提出“教育原则”这一概念的是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他在《大教学论》中阐述了以自然适应性原则为基础的37条教学原则,至于什么是教学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述:(1)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在总结教学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过程的主要规律制定的对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指导教学活动的基本原理,是客观教学规律的主观反映,是教学规则的统一整体。相近的表述为:教学原则是根据教育、教学目的、反映教学规律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教学原则就是教师在教学中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亦即指导教学实践的客观规律。
不管是将教学原则表述为“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还是“教学中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其本义是相同的。但是,这样的表述是不够完整的。有学者这样表述了教学(教育)原则这一定义:以一定的教学(教育)价值原理(指的是被揭示的规律)为指导,在总结教学(教育)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教学(教育)工作应当遵循的权威性的理性规范。实际上,教学原则是将抽象的教学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具体化了。
3.教学模式
“模式”(Pattern),亦译为“范型”,一般指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样式。作为术语时,在不同学科中有不同的含义。在普通心理学中,指外界事物储存在记忆中的有组织的心理图像。英国的心理学家巴特列特(Bartlett)用这一概念说明记忆过程。在认知心理学中,指信息加工的过程,或事物的有组织的结构,在皮亚杰的认识发展论中,模式是指儿童对一类对象、事情或行为的心理结构,亦即适应环境的行为方式。在社会学中,是研究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理论图式和解释方案,同时也是一种思想体系和思维方式。
《辞海》中提到了“模式”作为术语在普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学中的不同含义,却没有提到其在教育学中的含义。以下是对教学模式的两种理解:(1)反映特定教学理论逻辑轮廓的、为保持某种教学任务的相对稳定且具体的教学活动结构。具有直观性、假设性、近似性和完整性。最早做系统研究的专著为美国乔伊斯、韦尔合著的《教学模式》,书中精选22种教学理论,按其功能和方法论基础区分为信息、个性、社会交往和行为模式四类。(2)教学模式是对各种教学法及其理论依据和结构所做的纲要式的描述,通常还要提出采用这些教学法时所要遵循的步骤。[4](www.daowen.com)
上述两种关于教学模式的定义不尽相同,分别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教学模式这一术语的涵义。既然“模式”一般指的是“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样式”,它必然是相对稳定的,并且这种稳定来源于实践的证明以及自身的不断修正。“教学模式”是否可以理解为从教学实践中总结、提升出来的有一定逻辑线索、相对稳定且具有特色的教学活动的结构性联系。
4.教学方法
“方法”一词的使用范围十分广泛,早在20世纪30年代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教育大辞书》中是这样来阐述“方法”在教学中的意义的:“一方面组织教材,使适应学生心理与需求;一方面引起学生之兴趣与努力,使能领悟教材之直义,且知应用之于实际生活。方法有广狭二义,所谓狭义方法,乃以一种最经济之手段,使儿童学习一种指定之事物者也。至广义之方法,则不仅注重学习一种指定之事物,且须连带养成学事接物之态度与能力。”[5]
对于“教学方法”的定义,我国不同版本的《教育大辞典》是比较一致的。一般认为,教学方法指的是为了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师生在共同活动中采用的手段,既包括教师教的方法,也包括学生学的方法,是教的方法和学的方法的统一。这一定义包含这么几层意思:首先,使用教学方法的目的是达成一定的教学目标及教学任务,也就是教学方法是完成教学目标的手段,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依据教学的目标和内容而定;其次,教学方法的施动者既包括教师,也包括学生,教师使用或设计某种类型的教学方法,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还要求学生的配合才能算真正使用了某种教学方法;最后,教学方法是教的方法与学的方法的有机结合与统一,而不仅仅是教师教的方法。
在《教育大辞典》中,将教学方法作如下两种解释:(1)某种教学理论、原则和方法及其实践的统称,可运用于一切学科和年级;(2)师生为完成一定教学任务在共同活动中所采用的教学方式、途径和手段,选用的依据是教学目的、任务的要求,课程性质和教材特点,学生特点,教学时间、设备、条件,教师个人条件等。[6]古代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听、读书、谈话、背诵,近代随着实验科学的发展,出现演示法、实验法等。20世纪70年代美国教育家克拉克和斯塔尔把教学方法定义为:教师为达到教学目的而组织和使用教学技术、教材,教具和教学辅助材料的方法,分教学策略和教学手段两部分。20世纪80年代苏联对教法的众多含义大致可归结为:为达到教育目的而调整教师和学生相互联系的活动方式。在英国,有的学者将教学方法作这样的定义:教师为促进学生的学习,组织全班学生,向学生进行讲解与应用教学媒介时所采用的各种方法。这些教学方法因学科、学生年龄组与教师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第二种解释以及别国教育家对教学方法的理解实际上与上述一般意义上的教学方法含义基本相同。而第一种解释可能是“教学方法”这一术语的特殊用法,与其通常的含义不同,这一解释相对应的词语为“教学法”或“教学体系”似乎更为合适。值得一提的是,也有学者将教学方法定义为:为达到教学目的,实现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而进行的,由教学原则指导的,一整套方式组成的,师生相互作用的活动。认为教学方法是一种“活动”,自有其道理。然而,“活动”毕竟不是“方法”的上位概念,以此来界定教学方法,可能会混淆教学方法与教学活动的界限。
5.教学策略
在《辞海》中“策略”一词指的“计策谋略”。[7]与“策略”联系很大的一个词是“战略”,战略指政党、国家做出的一定历史时期内具有全局性的谋划,策略指为实现战略任务而采取的手段。策略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较为普遍性的意义上,策略涉及的是为达到某一目的而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在教学方面,术语“策略”指的是思想要达到预期效果的一整套教学行为。在历史上,在教育方面术语“策略”已被用作术语“方法”或“步骤”的同义词。策略在教育上的另一些定义涉及为事件和教师与学生之间持续的、实质性的交流排出顺序。
以下是关于教学策略的三种观点:(1)教学策略是指教师在课堂上为达到课程目标而采取的一套特定的方式或方法,教学策略要根据教学情境的要求和学生的需要随时发生变化。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的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绝大多数教学策略都涉及如何提炼或转化课程内容的问题;(2)教学策略是在教学目标确定以后,根据已定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与组合相关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技术,形成的具有效率意义的特定教学方案,教学策略具有综合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等基本特征;(3)教学策略是为了达成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在对教学活动清晰认识的基础上对教学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的一系列执行过程。
这三种观点的相似之处在于都认为教学策略的实施是为了达成教学目标(课程目标),具有灵活性(或称为变通性);不同之处在于,第一种观点认为教学策略是“一套特定的方式或方法”;第二种观点认为教学策略是“具有效率意义的特定教学方案”;而第三种观点则把教学策略归结为“对教学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的一系列执行过程”。要界定清楚“教学策略”看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通过以上对“策略”一词的分析,对其在教育含义上的解释,以及对三种教学策略表述的辨析,在此基础上,可以找出教学策略的一些特征及其基本含义:教学策略是为达成教学目标而采用的一整套比较灵活的教学行为,它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依据教学的计划、学生的身心特点对教学原则、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一种变通性的应用。
总的来讲,这5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可表述为:教学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抽象的,它在总体上制约着教学原则、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相对而言,教学原则、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及教学策略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是对教学规律的应用,并在不同程度上使教学规律具体化了。教学原则是依据教学规律制定的指导教学的“准绳”,“它是主观见诸客观,理论见诸实践的中介”。教学模式指的是在教学规律、教学原则指导下,从教学实践中总结、提升出来的相对稳定的且具有特色的一种教学活动的模板。在任何一种教学模式中,可能包含了多种教学方法,与教学规律、教学原则相比,它更加具体、可操作化了。教学方法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且是为教育者熟知的一些教与学的方式,任一种可取的教学方法都可从中体现出某些教学原则的渗透。而教学策略是在教学规律的指导下,教师根据特定的教育、教学情境对教学原则、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变通使用,它的稳定性相对来说不足,而更具有灵活性。正因为教学策略在具体使用时“灵活多变”,教师在运用它时就更需要一些技巧。教学策略的灵活性并不意味着不能总结出它的一些共性,而目前对教学策略的认知与研究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
教学规律、教学原则、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以及教学策略的关系,大致可以用图5.1所示的关系图来表示。
图5.1 5个概念关系简图
6.教学原则体系
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从这个概念引申,可以认为教学原则体系是指按照优化教学过程的要求而制定的一组教学原则的整体。
首先,教学原则体系既是按照教学过程优化的要求制定的,那么针对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各种要素及其关系,就都应制定相应的教学原则,提出相应的要求,这就是教学原则体系的完备性,即制定的原则体系(或原则整体)指导的范畴应与教学过程延伸的范畴相统一,因而,也称为教学原则体系的统一性。然后,教学原则体系的各原则之间在内容上不能互相抵触,或说它们是相容的、一致的,称为具有相容性或一致性。最后,教学原则体系中各条原则的内涵应独立,不能互含、重叠,这样才能使整个原则体系得以简单化,将此特性称为教学原则体系的独立性或简单性。
事实上,任何科学体系都应具有完备性(统一性)、相容性(一致性)及独立性(简单性)。一组教学原则要成为一个科学体系,也要用这些特性衡量它、分析它。具备这三个特性,它就是那个时代科学的教学原则体系,不具有这三个特性的,只能说它是一组教学原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