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在大量实验研究基础上,提出了“观察学习理论”。1961年,他以学前儿童为对象进行了一个实验。首先让儿童看成人对一个充气娃娃拳打脚踢,然后把儿童带到一个放有充气娃娃的实验室,让他们自由活动。结果发现,儿童也学着成人榜样的动作对充气娃娃拳打脚踢。这说明,成人榜样对儿童行为有明显的影响,儿童可以通过观察成人榜样的行为而习得新行为。[7]
班杜拉将学习分为直接经验学习和观察学习两种形式。直接经验的学习是个体对刺激做出反应并受到强化而完成的学习过程,其学习模式是“刺激—反应—强化”;离开学习者本身的经验及其所受到的强化,学习就不能产生。
观察学习是指个体通过观察榜样在应对外在刺激时的反应及其受到的强化而完成学习的过程,具体如下:
第一是注意过程:对榜样的知觉。观察者将其心理资源,如感觉、知觉等集中于榜样事件,它决定了选择什么样的信息作为观察对象及其从中获取什么信息,是观察学习的起始环节。
第二是保持过程:信息的存储。观察者将获得的信息以符号表征的方式储存于记忆中。在此过程中,即时的观察经验转化为持久而稳定的认知结构,在榜样行为结束后,为观念者提供指导。(www.daowen.com)
第三是生成过程:记忆向行为的转变。把记忆中的表象和符号转换成适当的行为,即再现以前所观察到的榜样行为,是由内到外,由概念到行为。
第四是动机过程:行为表现。经过注意、保持和再改造几个过程后,观察者已经基本习得了榜样行为,却不一定会主动表现行为。观察者在动机驱使下,即在特定情景的某种诱因的作用下,才会表现习得的行为。
观察学习的条件包括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榜样的特征,比如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及社会声望等,这些都会影响观察者对榜样的注意;内部因素包括观察者自身认知能力、知识背景和价值取向等都会对注意过程起到制约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