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法律给予与其犯罪程度和危害结果相应的处罚,而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亲属间的犯罪有加重、减轻或者免除的处罚。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已有这方面的实践和借鉴。由此可见,“准五服以制罪”在我国现阶段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有实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在坚持走平等化道路的基础上,对于“准五服以制罪”中的刑罚有适用于我国现阶段法律发展的,是可以给予必要的承认和采纳的。
我国法律给予与其犯罪程度和危害结果相应的处罚,而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亲属间的犯罪有加重、减轻或者免除的处罚。从另一个方面讲古制中的亲属相犯对我国法律的制定还是有影响的,体现在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对亲属犯罪的刑罚区别也是存在的。封建刑法对亲属相犯加重、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对于今天法治的建设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已有这方面的实践和借鉴。
当今社会,我们对于亲属关系、家庭关系的意识观念比较弱化,道德意识不是很强烈。像对父母不孝行为;甚至还有子女殴打、辱骂父母的行为;家庭生活中的虐待老人、儿童的行为;遗弃老人、儿童的现象在当今的社会也是普遍存在的。这些情况都不利于家庭的和谐,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不利于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应当重视亲属相犯对家庭和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对于亲属之间实施的犯罪,可以借鉴古制中的刑罚考量,如:虐待、遗弃的犯罪行为应该加重对行为人的处罚,还有亲人之间犯盗窃罪的,根据受害亲属的主观意识(是否原谅盗窃者)来做刑罚的考量。由此可见,“准五服以制罪”在我国现阶段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有实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www.daowen.com)
我们通过对两种制度的分析和论证,虽然一个社会有其存在和发展的依据,但是我们不能一味的摒弃传统的法律思想,对其精华的部分,我们应该吸收借鉴。运用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更好发展。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一直学习和研究中国法律思想的目的和意义。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在坚持走平等化道路的基础上,对于“准五服以制罪”中的刑罚有适用于我国现阶段法律发展的,是可以给予必要的承认和采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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