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什么制度,都必然有它存在的社会背景,代表当时的文化。丧服制度的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社会基础,是古代中国礼法结合的重要体现。在现代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被明确规定在我国宪法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确立也有它必然存在的社会状况。
1.社会基础不同。首先,在古代中国,地理环境是制约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影响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场所;其次,在传统社会,人们的生存发展主要靠农业的发展,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耕社会;再者,在这些因素的制约下又影响着社会结构、专制王权和封建保守的意识形态。因此,封建家族制度和宗法制度是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关键所在。这是影响古代传统丧服制度产生的自然的人文环境。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自然人文环境又是怎样的不同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推翻了殖民统治和封建社会,不再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开始发展重工业、轻工业等全方位的发展,并逐渐消除了封建的意识形态,使社会结构也产生了变化,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哲学基础不同。天人合一是丧服制度存在的哲学基础。[8]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的核心思想,在法律和司法上,如德主刑辅、贱讼、秋冬行刑等;天人合一的阴阳五行论,强调天尊地卑,注重等级伦理。我国古代丧服制度的尊尊精神就是哲学上的阴阳五行论中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哲学基础是社会上的个人的人权保障,是人人生而平等观念的有效体现。
3.伦理基础不同。丧服制度是以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体现传统中国的道德伦理关系,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君明臣忠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制定是不以血缘亲属关系为载体的,亲属之间的犯罪与常人之间的犯罪适用同等的处罚。它不是个人或者集体在法律面前的特权,而是法律面前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www.daowen.com)
4.政治基础不同。中国古代是一个王位世袭制的特权社会,是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是以民主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作为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1954年和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明确规定了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
5.在文化体制方面。在中国古代是以儒家文化为主流思想的,这种思想必然也会影响到法律文化的制定,丧服制度就是很好的例子。儒家文化中的尊卑观念,三纲五常等都清楚地表现在了丧服制度之中。我国从近代以来受西方的法律文化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如宣扬人权,宣扬平等,宣扬自由,都对我国制定法律时重视平等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确立和应用有着很大的影响。即“准五服以制罪”是封建社会的产物,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民主时代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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