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东在明朝时期发生的旱灾很多,由各县县志可以看出。现列表如下:
表1 秦东地区在明朝时期的旱灾时空分布
注:(1)资料来源:据渭南县志、大荔县志、蒲城县志、合阳县志、白水县志、华阴县志、潼关县志、韩城市志、富平县志、华县志、澄城县志统计。
(2)“√”表示对应的年代和地区发生了旱灾。
1.秦东地区在明朝遭受旱灾的年份分布
大体看,明朝前期自然灾害较少,中期雨、旱、冻害均较多,晚期旱多涝少,灾情呈上升趋势。据史料统计,不同程度旱灾有209年次,发生概率为75.7%。干旱范围超过50个州县的年份有:1425、1458、1484、1485、1510、1521、1607、1615年。[3]
明朝(1368—1644),历时277年。据现在秦东地区各县县志记载,明朝时期发生在现在秦东范围内的旱灾年份涉及到39个。秦东地区在明代16帝中,共有10位皇帝在位时遭受旱灾:明太祖朱元璋、明宣宗朱瞻基、明英宗朱祁镇、明宪宗朱见深、明孝宗朱祐樘、明武宗朱厚照、明世宗朱厚熜、明神宗朱翊钧、明熹宗朱由校、明毅宗朱由检。
今天的秦东地区在明朝旱灾时间的分布趋势是前期较少,频率较低,以嘉靖十一年(1532)作为一个时间断限,在这之前,明朝已经经历了165年(1368—1532),秦东发生旱灾的年份是20次。此后的50年(1533—1581)不见有旱灾的记载。从万历十年(1582)开始到崇祯十七年(1644)明朝灭亡,共63年的时间段落中,秦东有记载的旱灾发生的年份达到19个,其频率明显大幅度提高。
秦东地区在明朝时期受灾县比较多的年份有万历十五年(1587)、崇祯十三年(1540)覆盖8个县,嘉靖八年(1529)受灾6个县,万历十六年(1588)和天启七年(1627)5个县遭受旱灾。这四个年份中,仅有嘉靖八年(1529)1个年份发生在嘉靖十一年(1532)这个时间断限之前,其他3个年份都在这个断限之后。明毅宗朱由检崇祯皇帝在位17年秦东地区受到的旱灾年份最多。达到9年,其中1633—1635年、1639—1642年都是连续受灾。
明朝前期干旱灾害比较轻,中期较重,特别是明末时期最为严重。1637—1641年连续性干旱长达5年,其中1640年,不仅是明朝干旱最严重的一年,也是近500年最为严重的一年。据推测年降雨量不足300mm。多处记载赤地千里,父子相食,斗米千钱,死者十之八九,十村九墟的惨景。幸存者只好弃耕逃亡或揭竿而起,求其生路。天灾人祸加速了明朝覆灭的步伐。[3](www.daowen.com)
2.秦东地区在明朝遭受旱灾的季节分布
据县志统计发现,今秦东地区在明朝时期发生的旱灾,明确表示出时间的旱灾,按照季节,夏旱18次,夏秋旱5次,秋旱4次,冬春旱2次,春夏旱2次。冬春夏旱1次,夏秋旱和春夏旱、冬春夏旱都包含了夏季,那么明确发生在夏季的旱灾至少为26次。
一般旱灾发生在春夏秋冬的某一个季节,夏旱是其旱灾的主流。也有些旱灾是延续两个季节甚至是三个季节的,这不是秦东地区在明朝遭受旱灾的主流。
也有些旱灾延续时间更长,两年大旱、三年大旱、连年大旱的情况发生后,基本都是饿死很多人。如嘉靖十一年(1532)大荔县“两年大旱,同州大饥,死尸枕藉”;[4]万历十四年(1586年),大荔县三年大旱,粮食卖出天价,饥荒导致人伦泯灭,人间惨剧频发。
到了明朝末年,即崇祯年间,旱灾持续时间更长。崇祯十三年(1640)在不同地区先后持续受旱4~6年,旱区“树皮食尽,人相食”。[1]
3.秦东地区在明朝遭受旱灾的空间分布
由表1可见,明朝时期,今天秦东地区各县发生的旱灾频次总数达到99次,华县19次,澄城县15次,合阳县13次,白水县13次,大荔县8次,华阴县8次,韩城6次,渭南县5次,富平县4次,潼关县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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