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文,一般指词语的连用,有时候也特指同义词的连用或相同义类的词的连用。在古文献中如果两个词从来没有以连文的形式出现过,如果偶见之,那么其中可能有错误。另外如果两个经常连用的词被单举,那其中也可能有错误。在《史记杂志》中王氏以连文校勘亦不乏其例。如,“怨伐”条:“允常之时,与吴王阖庐战而相怨伐。”念孙案:“怨伐”二字义不相属,诸书亦无以“怨伐”连文者,“伐”字盖因下文而误衍也。《文选·鸟赋》注引此无“伐”字。(《史记第三·越王勾践世家》)此例王氏指出“怨伐”不该连文,“伐”字误衍,又以文献异文为证。
还有该连却单举的情况,如,“自驺衍与齐之稷下先生如淳于髡慎道环渊接子田骈驺奭之徒”。王念孙案语云:此本作“自如驺衍与齐之稷下先生淳于髡、慎道、环渊、接子、田骈、驺奭之徒”。“自如”者,统下之词。稷下先生即指淳于髡诸人而言。下文曰“自如淳于髡以下”,又曰“自如孟子至于吁字”,《匈奴传》曰“自如左右贤以下至当户”,皆以“自如”二字连文。《田完世家》曰“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之徒”,此尤其明证也。后人不晓“自如”二字之义而移“如”字于淳于髡诸人之上,则文不成义矣。(《史记第四·孟子荀卿列传》)此例“自如”二字当连文,却被割裂开来,导致“文不成义”。
在连文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同义复用,《史记杂志》常以“复语”指明,认为这是古人行文的特点之一。如,“此苦言”条:“王何不使辩士以此苦言说秦。”念孙案:“苦”,当为“若”,字之误也。“此若言”犹云“此言”(《燕策》作“若此言”)。上文云“王何不使辩士以此言说秦”,下文云“秦王闻若说”,“若”亦“此”也,“说”亦“言”也。连言“此若”者,古人自有复语耳。《管子·山国轨篇》曰:“此若言何谓也?”《地数篇》曰:“此若言可得闻乎?”《轻重丁篇》曰:“此若言曷谓也?”《墨子·商贤篇》曰:“此若言之谓也?”《礼记·曾子问篇》曰:“子游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若义也。”《荀子·儒效篇》曰:“此若义信乎人矣。”皆并用“此若”二字。(《史记第四·苏秦列传》)
有时王氏还以“连文”“复语”并举,如“数让之”条:“因而数让之。”《索隐》曰:“谓数涉词而让之,让亦责也,数音朔。”念孙案:小司马读“数”为“频数”之“数”,非也。秦初不见仪,至是始一见,即责以数语而谢去之,未尝数数责之也。“数”读如“数之以王命”之“数”,高注《秦策》曰:“数,让也。”《广雅》曰:“数,让责也。”“数让”连文,犹“诛让”连文,古人自有复语耳。(《史记第四·张仪列传》)(www.daowen.com)
以上,我们分类分析了王念孙《史记杂志》所运用的各种校勘方法,从中可见王氏父子校勘方法之一斑。王氏父子精熟于各种校勘方法,在一条校勘中他们往往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将文献校勘法与文本校勘法结合起来,有理有据,信而有征,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读书杂志》是清代校勘学的典范之作,选取《史记杂志》归纳总结他们的校勘方法,或可为古籍校勘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
【注释】
[1]见《读书杂志》,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高邮王氏四种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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