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停柩不葬现象十分普遍。而且,停柩时间很长,长达数十年的很常见,甚至一家停有好几个灵柩。江苏各个城区都有停柩,乡村田野,沿路都可见到停厝。因为日晒雨淋,棺材裂开,尸骨暴露[19]。浙江海宁有丧家好几代不葬,数十个棺材不葬[20]。
在当时的核心价值观看来,停柩不葬对于尸柩来说,存在诸多危险。首先,停柩威胁着尸骨的安全。停柩在野外,日晒雨淋,棺椁受损裂开,尸棺有可能被野火焚烧,或被洪水冲走。其次,尸体有暴露的危险。最后,停柩破坏了儒家的葬礼程序。关于第一个危险,《清史稿》记述了一则相关的故事。湖北潜山人徐大中,没有安葬母亲灵柩,而是将之存放在房子旁边。乾隆四十七年,潜山发生水灾,尸棺被大水冲走。洪水退后,徐氏只在沙中找到了母亲尸体的一只脚,脚上还裹着殓装。有路人告知徐氏,离此二里远处的树上挂着一具尸体,尸体用棉布裹着,缺一只脚。闻此消息,徐氏去找,发现母亲尸体脸部的下颌也不见了。他将母亲尸体背负回家,打算改葬。此时有乞丐捡到一个下颌骨,专门送到徐氏家,徐氏将之母亲尸骨合拢,刚好符合[21]。这本来是一个讲述孝行的故事,但从故事的侧面,我们看到了停柩对尸骨安全的威胁。
关于后两个危险,官至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兼吏兵二部尚书的朱轼做了详细的分析。他认为,人们将贵重的财物都藏之密室,但将亲人尸柩放在外面。难道亲人尸柩还不如财物?而且,死后的大小殓都是为了埋葬,入土后使得尸体有层层保护。然而,停柩不葬,无异于“不棺不殓”。与其不葬,还不如裸葬。第三个停柩不符合儒家正统的葬礼。葬后有一个仪式是虞,虞的意思是表明尸体安全存放了。然而,不葬有怎么算安全。如果不是安全,诸如柑、祥等其他仪式就没有意义了[22]。(www.daowen.com)
入土为安是儒家葬礼的一个核心精神,停柩不葬恰好反其道而行之,将亲人尸柩暴露于野外。因此,在当时的核心价值观看来,停柩不葬绝对是非法的,是葬礼中的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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