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因果报应的普遍性-秦东历史文化研究(2016)

因果报应的普遍性-秦东历史文化研究(2016)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一代佛学宗师,法师认为因果报应是世间存在的普遍法则,万物皆不能例外,所以他说:“世无无因之果,亦无无果之因。喻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二字,遍摄世出世间一切诸法,罄无不尽。”[7]3所以法师强调因果之法具有普遍性,遍摄世出世间一切法。而一切的善恶果报,皆是因果在现实中的反映。[4]165积善、积不善,就是因,余庆、余殃,就是果,有因就有果,有果就有因。

因果报应的普遍性-秦东历史文化研究(2016)

作为一代佛学宗师,法师认为因果报应是世间存在的普遍法则,万物皆不能例外,所以他说:“世无无因之果,亦无无果之因。喻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二字,遍摄世出世间一切诸法,罄无不尽。”[5]444佛教的理论而言,世上本无没有因缘的果报,也无没有果报的因缘。“夫因果者,犹形声与影响耳。未有有形而无影,有声而无响者。”[6]1由此而观,因果总是互相影响,如影随形。“善恶因果,如影随形,如响应者。声和则响顺,形直则影端。”[6]1是故法师笃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众生均应坚信因果报应之说,相信现在有如此因,将来即有如此果。利人就是利己,害人即是害己。损人利己,伤天害理之事,万万不得为之,那样只会给自己种下恶因,必得恶果。“世出世间之事,不出因果二字。”[7]3所以法师强调因果之法具有普遍性,遍摄世出世间一切法。从世间凡夫之地,至出世间的佛果,所有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比如由最简单朴素的因果显相“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推及“敬人者人恒敬之”的人际交往的尺度原则,无不证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不自觉地在以一种原始朴素的因果观念协调着各种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以达到一种和谐共存的状态。

基于以上原因,所以印光法师强调,“约佛法论,从凡夫地,乃至佛果,所有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8]255而因果二字,遍摄了世间的一切诸法,即便在儒家经典上亦早有明训,比如《书》中云:“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4]79这也就是常言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一切的善恶果报,皆是因果在现实中的反映。另如孔子之赞《周易》,最初即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4]165积善、积不善,就是因,余庆、余殃,就是果,有因就有果,有果就有因。有余庆、余殃,必然就有本庆、本殃,而本庆、本殃就是积善、积不善的人在来生后世所得的果。印祖指出,人们对于前世、后世的因与果,不得而见,就认为没有,这样就像在黑夜中看不见任何东西,便认为没有东西一样。有人误以为因果之说是小乘佛教之说,法师则明确指出:“圆摄一切,非为小乘。若谓因果为小乘,则菩萨佛,亦是小乘矣。”[7]2在印祖的视域里,因果遍摄了一切诸法,世间法与佛法,皆在其中,因此不论是凡夫还是菩萨佛都在因果之内,并不能说因果是小乘。有人认为因果浅近,法师则不以为然,他说深则见深,浅则见浅。“如来所说三世因果、六道轮回等法,深则见深,浅则见浅。以之修心,即可断惑证真,了生脱死。以之治世,即可胜残去杀,返浇还淳。”[8]1194所以法师认为,深信因果,不仅能够修心,进一步深刻理解,还能治世并收服人心。(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