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可知,历史上“摩天楼”作为一种建筑类型的讨论早于“高层建筑”,并且从出现开始,即成为一种现代都市的独特景观受到大众广泛关注,“摩天楼”成为某种符号,其与商业资本、摩登文化、现代技术及人文精神等方面的关联回应使这一名词具有更深刻的社会意义。而“高层建筑”更多是在建筑学学科内讨论的学术专有名词,至现当代,在建筑设计规范与高层建筑技术的语境下得到强化。
高层建筑,顾名思义,是指超过一定高度或者层数的建筑。权威机构世界高层都市建筑学会(CTBUH)[49]对什么是高层建筑(What is a tall building?)做过明确阐述。该组织认为“高层建筑由哪些元素组成”这一问题并不存在绝对标准,可依据三点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包括:相对于环境中的高度(Height Relative to Context),建筑比例(Proportion)及高层建筑技术因素(Tall Building Technologies)(图1—2—1)。
图1—2—1 考量高层建筑的三点因素
1.相对于环境中的高度
一栋建筑是否算作一栋高的建筑,它所存在的背景环境是讨论的前提。举例来说,在高楼林立的芝加哥或香港,一栋14层高的建筑可能不会被认为是一幢高楼,但如果是放在一个欧洲城市或郊区,这可能比当地城市标准明显高多了。换言之,关于高层建筑的讨论,需要以当时当地的建筑高度现状作为讨论分界的基础。
2.建筑比例
不仅是高度,建筑比例也需同时考量。有许多建筑也许不是特别高,但它的体量足够修长,尤其是在整个城市建筑都相对低矮的背景衬托下。相反,有一些构筑物比较高,但是由于它的底层面积不达标而被排除在高层建筑之列。(www.daowen.com)
3.高层建筑技术
如果一幢建筑在建造中包含某些特定技术使其成为“高层”,例如特定的垂直运输技术,或者高层特有的抗风压荷载的结构等,那么这幢建筑可以被认为是高层建筑。
同时,世界高层都市建筑学会还认为,对于定义高层建筑而言,由于因建筑个体差异及单体本身各层功能各异(如办公、住宅、商业等),建筑层高并不统一,建筑层数会是一个较为缺乏说服力的指标。那么,以一个明确的高度数值作为门槛限定高层建筑,也许更为合理[50]。
联合国经济事务部在1974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1972年8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洲的伯利恒市召开的国际高层建筑会议)上将高层建筑按高度分为四类:9~16层(最高为50米);17~25层(最高到75米);26~40层(最高到100米);40层以上(建筑总高100米以上,即超高层建筑)。日本建筑大辞典将5~6层至14~15层的建筑定为高层建筑,15层以上超高层建筑。[51]在美国,24.6 m或7层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日本,31 m或8层及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英国,把等于或大于24.3 m的建筑视为高层建筑。[52]
在国内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防火设计规范中,根据层数或者高度对高层建筑的设计作了严格规定。2005年颁布执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3]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对民用建筑进行了划分规定: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大于24 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 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 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同时,在《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54]中对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 m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 m的单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作出严格规定,在该规范中同时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00 m,或是层数超过32层的民用建筑,需要附设避难层、停机坪,并对消防水压、灭火排烟和火灾自动报警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由上可知,世界各国普遍都以层数或者高度作为高层建筑定义标准,而在中国首先区分的是建筑使用性质,住宅以层数作为分界标准,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皆以建筑高度作为判断标准。
综上所述,“摩天楼”与“高层建筑”讨论的语境与方向是不同的。虽然两者对于高度分界都具有相对性特点,都需结合讨论研究的背景进行特定分析,但在各时期的建筑规范中,对“高层建筑”的界定都具有一个明确的最低高度或层数的起始值,这个数值是为了设计规范、建造技术规范、防火规范等原则服务。而对“摩天楼”的讨论是明确具有社会意义的:其高度随着时间与环境改变发生动态变化(越来越高);作为单体讨论时,它应该更加具有代表性;而作为群体景象讨论时,它们所组成的物质或人文景观应该更深刻地改变着城市风貌、街道空间及市民的日常生活。
另外,也有学者明确提出高层建筑是摩天楼分支的观点。著名建筑师西萨·佩里(Cesar Pelli)[55]即对摩天楼与高层建筑这两个较易混淆的关系做出了区分,他同意沙利文的观点,认为摩天楼必须是“一栋傲视和高耸的建筑”(a pround and soring thing),换言之,摩天楼必须具备支配者的胜利姿态以傲立于城市空间当中[56],他认为摩天楼包含了高层建筑。
从19世纪80年代在美国芝加哥的出现,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the Great Depression),摩天楼随着城市的变迁,成为当时美国两大领域关注辩论的焦点—建筑与文化,内容包括工程与建筑(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旧世界与新世界(the old world and the new),传统形式与功能试验(traditional forms verus function and experimentation),商贸公共事业与艺术及美(commerce and utility versus art and beauty),理性头脑与精神(the rational mind versus the spirit),机器与人文(the machine versus humanity),尺寸与比例(size versus scale)等众多主题[57],从中折射出了摩天楼这一新类型中包含命题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因此,有一点可以肯定,摩天楼不仅仅是一幢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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