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以下的水准测量为普通水准测量。
在普通水准测量中,从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A出发一般要用连续水准测量的方法,才能测算出另一待定水准点B的高程如图2-2所示,其施测的程序如下:
将水准尺立于已知高程的A点,水准仪置于施测线路的合适位置上,在施测路线的前进方向上取仪器至后视大致相等的距离处放置尺垫,并在尺垫上立水准尺作为前视(TP1)。观测员将仪器整置好(圆气泡居中)后瞄准后视标尺,用微倾螺旋将仪器长水准管气泡居中,用十字丝中横丝读后视读数至毫米;然后掉转望远镜瞄准前视标尺,再次将水准管气泡居中,用十字丝中横丝读前视读数至毫米。同时,记录员根据观测员的读数,在手簿中记录相应数字,并计算该测站高差,参见表2-2,此为一个测站上的全部工作。
表2-2 普通水准测量记录手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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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站测量完成后,记录员通知后视标尺员向前转移,在合适的地方确定第二站的前视点(TP2),前视标尺(TP1)不动,观测员将仪器迁至第二站位置,此时第一站的前视就成为第二站的后视点,然后按第一站的测量程序完成第二站的测量。依次进行以下各站的测量工作,直至全部路线观测完为止。
在进行连续水准测量时,如果任何一测站的后视读数或前视读数有误,都将影响所测数据的正确性。因此在每一测站的水准测量中,为了及时发现观测中的错误,通常采用两次仪器高法或双面尺法进行观测。
两次仪器高法在每一测站上用两次不同仪器高度的水平视线(改变仪器高度应在10cm以上)来测定后视、前视两点间的高差以便相互比较进行检验。即测得第一次高差后,改变仪器高度重新安置,再测一次高差。两次所测高差之差不超过容许值,则认为符合要求,取其平均值作为最后结果,否则必须重测。
双面尺法是仪器的高度不变,而立在前视点和后视点上的水准尺分别用黑面和红面各进行一次读数,测得两次高差,相互进行检核。立尺点和水准仪的安置同两次仪高法,具体测量方法与要求参见第8章第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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