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在“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下,经营管理上过于集中,分配上极端强调平均主义,大呼隆加上吃大锅饭,把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都搞掉了。社员在干部的监督下进行“集体劳动”,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一年干到头,分到的东西还不足糊口。社员出工不出力,搞低效劳动无效劳动。干部管得越紧,群众应付办法越多:“队长在,我就磨,队长走,我就站。”人们把这种情形概括三个字:“摽、穷、靠”。摽在一起受穷,穷得没饭吃,靠国家救济。
东明县562个生产大队、4156个生产队,从1958年到1978年,连续21年吃国家统销粮6.9亿斤,向国家贷款3400万元。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8元,列山东省倒数第一。“集体空,社员穷,社会不安宁”成为当时东明县的真实写照。农业生产力低下的严峻现实摆在面前,东明县农民主动求变,勇于探索,全县各地不断出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雏形。
1976年春,焦园公社朱口第三生产队试着给每人分了两厘地种花生,分户下种,管理、收获责任到人,当年花生喜获丰收。1977年春,通过实行大包干的办法,分给每人两分花生地,由各家各户自种、自管、自收。每分花生地上交生产队现金10元,完成国家征购任务6斤。这一年,连花生种也留不住的朱口大队除完成现金提成和花生征购任务外,剩余的花生收入竟超过全年工分收入。
1977秋收后,东明县沙沃公社李沙窝村把大沙岗搞了包干到户。全村1067亩土地,按人分到户,各类责任义务也按人包干到户。包干任务完成后,剩多剩少归自己。第二年小麦亩产达到250公斤,产量翻番。
1977年冬天,沙沃公社柳里大队发明了“借地救荒”,把集体的部分耕地借给社员耕种,留足国家和集体的,剩余的归自己所有。“借地”借出了农民的积极性,1978年柳里大队粮食总产达到23.8万公斤,比1977年翻了一番。
受极左路线的影响,东明县试行大包干被告到了菏泽地委。1978年1月16日,时任菏泽地委副书记周振兴来到东明县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调研。东明县委要求地委最好在政策上先开个口子,把收归集体耕种的自留地退还给社员,再分一点撂荒地让农民耕种。当地农民的贫困状况、试行大包干的成效及东明县委的决心对周振兴震动很大,他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同意了东明县委的要求。(www.daowen.com)
1978年2月9日,已担任菏泽地委书记的周振兴主持召开了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就如何松动农村政策这个主题,形成了一个迈开农村改革步伐的《会议纪要》。《纪要》从当地实际和群众愿望出发,提出了缓解农村问题的八条工作政策(简称“菏泽八条”)。
菏泽地委(扩大会议)纪要
在菏泽地委的支持下,1978年,东明县探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星星之火令人瞩目:渔沃公社西赵管营大队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胡庄公社西孙楼大队把一部分土地分给社员,自种自收,收入顶口粮;陆圈公社陆圈大队、刘楼公社耿堂大队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把土地承包给社员耕种,由家庭户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向阳公社支寨大队、三春公社杨寨大队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同年12月,才有了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一个个红手印,实施农业“大包干”。土地承包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点燃了农村改革的希望之火。
1978年1月16日,菏泽地委副书记周振兴在东明县小井村调研土地承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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