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山东土地改革三阶段-档案中的红色记忆

山东土地改革三阶段-档案中的红色记忆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月底6月初,华东局召开战略区主要干部会议,传达和部署了土地改革的方案。华东局9月1日作出了《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要求迅速贯彻土改,作充分准备迎接土改。山东省政府关于实行土地改革的布告深入和结束土改阶段。随后,山东解放区遵照党中央的指示,深入开展了土改工作。1948年冬至1949年春,山东大部分地区结束了土地改革。

山东土地改革三阶段-档案中的红色记忆

初步实行阶段(1946年6—12月)。山东解放区土改运动全程处于严重的战争环境下,贯彻土改与紧张的战争环境、繁忙的支前任务、庞大的参军任务密切和复杂地结合在一起。5月底6月初,华东局召开战略区主要干部会议,传达和部署了土地改革的方案。7—8月间,山东地区主要是宣传教育,土改工作进展缓慢。

华东局9月1日作出了《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简称“九一指示”),要求迅速贯彻土改,作充分准备迎接土改。

10月12日,山东民主政府发布了有关土地改革的11条布告,月底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对土改中的各项具体政策作了具体规定,并指出支持农民的正当要求和行动,解决土地问题,是山东民主政府的最基本政策之一,要求年底前全部或大部分完成土改。

滨海地区在“九一指示”后,土改工作进展较快。东海县到九月底,除浦西、新民两区部分边沿村庄外,全都完成了土改。仅五个区统计,农民得到土地50803亩。到十月底,滨海区土改大部分完成。滨北区土改工作在11月初也基本完成,在58个区的3931个村庄中,有2308个解决了土地问题。胶东地区、鲁南、鲁中12月底前基本完成。但由于土改工作中发动群众不充分,导致农民获得的土地不多,土改工作并不彻底。(www.daowen.com)

复查阶段(1947年1—10月)。1947年2月12日,华东局发出《关于目前贯彻土地改革土地复查并突击春耕生产的指示》,这一指示转变了当时某些干部存在的以支前为唯一工作而忽视土改复查放弃生产的思想。胶东地区从1946年底到1947年上半年先后搞了四次复查,据部分县统计,有百万农民获得了180万亩土地。鲁中地区1947年5月开展了猛烈的土地复查工作,据部分县统计,有200多万亩土地分给了农民。渤海地区、滨海地区、鲁南等地因战争原因,复查工作进展不快。

山东省政府关于实行土地改革的布告

深入和结束土改阶段(1947年11月—1949年)。1947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决定改变减租减息和“五四指示”执行中的不彻底性,通过了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的《中国土地法大纲》。随后,山东解放区遵照党中央的指示,深入开展了土改工作。虽然不同程度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总体上是积极稳妥的,土改工作进展较快。到1948年上半年,山东有1100多万人的老区、970多万人的半老区,经过双减、反奸清算、土改复查,比较彻底平分了土地。610万人口的新收复区,大多经过了双减、反奸清算、初步土改,但未经过激烈复查和彻底平分,即被国民党军队占领,并普遍发生反攻倒算现象。1948年7月12日,华东局《关于执行中央1948年土改与整党工作的报告》,对不同地区采取了不同的布置,得到了中央的同意。1948年冬至1949年春,山东大部分地区结束了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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