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山东纵队是黎玉领导的山东党组织自力更生,土生土长发展起来的地方游击队,在抗战中与八路军一一五师主力部队相互配合,并肩作战,为夺取抗战胜利立下了不朽功绩。山东八路军自成立之日起就特别重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十二支队的董谋仲部立下不少战功,但因责骂民众、乱拿群众东西被告到黎玉那里。黎玉当即表态:
“山东八路军是由山东人民抗日斗争中直接生长起来的,是由山东优秀子弟所组织,是与民众有血肉不可分离的关系,必须严格处罚破坏纪律的不良分子。轻视民众、责骂民众、对民众言行不一的分子,绝对不够八路军战士的资格。”
后来,董谋仲部被整个驱逐,在军中被传为佳话。经过不间断的艰苦教育、整顿、监督,群众观念深入部队每一个人心中。黎玉在1940年5月1日《抗战两年的山东纵队》中深刻阐述了八路军能够生长与发展的根本:
依靠部队的群众纪律,与民众共甘苦的作风。游击队与群众的关系如同鱼和水;如果把水弄干枯了,游击队是不能生存的,这是一。民众已经不堪日寇汉奸的蹂躏,抗日的部队不去掉军阀时代鱼肉民众的习气,是不会得到民众来拥护来参加的,这是二。群众,这是山东八路军生长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依据。
更发出了“每一个战士都变成民众最爱戴的模范军人”的号召:
在英勇的斗争中已为人民大众所爱戴,我们应该保持住这个传统。应该更进一步的(地)接近群众,深入群众,教育群众,向群众学习,发扬群众的民主精神,排斥高傲自大、旁若无人的态度。应该保护群众团体,与群众团体更密切的合作。应该组织春耕秋收运动,帮助民众生产,减少民众战时的劳役,力求民众负担公平。坚决的(地)为民众爱戴的模范军人而斗争。(www.daowen.com)
指战员积极开展“满缸运动”,帮助群众挑水
八路军损坏群众东西后,向房东道歉赔偿,房东推让坚决不收
八路军战士在帮房东打扫房子
遵守群众纪律,与民众共甘苦的结果是,即使在最初有些支队还没有打出八路军旗子的时候,老百姓就亲切地称“八路军”“学生军”,就知道“八路军讲公道”“八路军有纪律,人人敢亲近,个个要参加”;遵守群众纪律,与民众共甘苦的结果是,在根据地区内,广大人民,不管大小老幼,都有组织地积极地参加抗战,帮助军队站岗放哨,盘查汉奸,带路报信,热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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