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复元,出生于1900年,山东历城人,原是济南省立一中的一名校工,很容易接触到一些进步青年,所以他接受新思想比较早,还经常参加一些革命活动。我党的创始人之一王尽美在创办《济南劳动周刊》时,王复元也参与其中。他积极为革命事业奔波,一心向往加入中国共产党。经过努力,王复元于1922年如愿以偿成为一名党员。那时,中共山东党组织刚刚建立,刚入党的王复元便大展身手。他肯下苦功,积极工作,到了1927年,他已一路晋升至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部长的重要位置。
年轻的王复元,手握重权,春风得意,这种感觉让他很受用。随着私欲不断膨胀,他开始不安于奋斗的艰苦,害怕革命的牺牲,并逐渐忘却初心和使命,走向贪污腐化的道路。
中共山东党组织成立早期,受时局和党员收入有限等原因影响,活动经费绝大多数来自中央的拨款。1927年4月27日,王复元出席了在武汉召开的中共“五大”,党中央让他带回拨给山东党组织的活动经费1000块大洋。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按照当时的市价,1块大洋能够买1袋面粉。王复元见财起意,回到山东后谎称在途中被窃,将这笔巨款据为己有,供自己挥霍。随后,他的私欲不断膨胀,多次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928年4月,他又从直属于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印刷部的集成石印局骗走2000块大洋,导致石印局经济困难,被迫停业。(www.daowen.com)
纸里终究包不住火。王复元贪污的丑事被我党创始人之一的邓恩铭发现,当时的中共山东党组织在人力、财力等方面都十分困难,王复元如此大肆贪污,对山东党组织的破坏很大。邓恩铭找到王复元,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力图使他认识错误,交回款项。但几经规劝,王复元拒不交出贪污款项。在此情况下,经中共山东省委研究,决定根据1926年8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将王复元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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