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律书》中的六律:王者制事立法,六律为万事根本

《律书》中的六律:王者制事立法,六律为万事根本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篇选自《律书》。律是率的同音字。《律书》开门见山,起句就说:“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规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六律六吕合十二支竹管,称律管,以其长度不一,吹出不同的高低音,确定标准音。《律书》分为三个部分:律与兵、律与星历、律数本身。本文所选是《律书》的第一部分,在八书的“说明”中已指出,它是所亡缺的《兵书》遗文,因是“太史公曰”发的议论,故亦称《律书序》。

《律书》中的六律:王者制事立法,六律为万事根本

本篇选自《律书》。律是率的同音字。率,即比率、比例。律学就是探索宇宙万物间的数量比例关系。《律书》开门见山,起句就说:“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规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万事万物都有比率,万物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如同六律那样存在“三分损益”关系。六律是六律六吕的省说。六律六吕合十二支竹管,称律管,以其长度不一,吹出不同的高低音,确定标准音。律管的长短,即律数,其比率就是“三分损一”的关系。例如,“九九八十一以为宫。三分去一,五四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这就是宫、徵、商、羽、角五音的律数比。用白话来说,就是以九乘九为八十一定为基数,这就是宫的律数。八十一去(损、减少)三分之一为五十四,就是徵的律数。五十四益(增加)三分之一为七十二,就是商的律数。七十二去三分之一为四十八,就是羽的律数。四十八益三分之一为六十四,就是角的律数。十二音律依此类推,十二支律管的长度就是“三分损益”法。推而广之,及于万物。

《律书》分为三个部分:律与兵、律与星历、律数本身。本文所选是《律书》的第一部分,在八书的“说明”中已指出,它是所亡缺的《兵书》遗文,因是“太史公曰”发的议论,故亦称《律书序》。

兵者,圣人所以讨强暴,平乱世,夷险阻,救危殆。自含齿戴角之兽见犯则校,而况于人怀好恶喜怒之气?喜则爱心生,怒则毒螫加,情性之理也。

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共工之陈,以平水害;成汤有南巢之伐,以殄夏乱。递兴递废,胜者用事,所受于天也。

自是之后,名士迭兴,晋用咎犯,而齐用王子,吴用孙武,申明军约,赏罚必信,卒伯诸侯,兼列邦土,虽不及三代之诰誓,然身宠君尊,当世显扬,可不谓荣焉?岂与世儒闇于大较,不权轻重,猥云德化,不当用兵,大至君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执不移等哉!故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顺耳

夏桀、殷纣手搏豺狼,足追四马,勇非微也;百战克胜,诸侯慑服,权非轻也。秦二世宿军无用之地,连兵于边陲,力非弱也;结怨匈奴,絓祸于越,势非寡也。及其威尽势极,闾巷之人为敌国。咎生穷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也。

高祖有天下,三边外叛;大国之王虽称蕃辅,臣节未尽。会高祖厌苦军事,亦有萧、张之谋,故偃武一休息,羁縻不备

历至孝文即位,将军陈武等议曰:“南越、朝鲜自全秦时内属为臣子,后且拥兵阻厄;选蠕观望。高祖时天下新定,人民小安,未可复兴兵。今陛下仁惠抚百姓,恩泽加海内,宜及士民乐用,征讨逆党,以一封疆。”孝文曰:“朕能任衣冠,念不到此。会吕氏之乱,功臣宗室共不羞耻,误居正位,常战战栗栗,恐事之不终。且兵凶器,虽克所愿,动亦耗病,谓百姓远方何?又先帝知劳民不可烦,故不以为意。朕岂自谓能?今匈奴内侵,军吏无功,边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为动心伤痛,无日忘之。今未能销距,愿且坚边设候,结和通使,休宁北陲,为功多矣。且无议军。”故百姓无内外之繇,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可谓和乐者乎!(www.daowen.com)

太史公曰: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孔子所称有德君子者邪

【注释】 ①含齿戴角:指有利牙锐角之兽。犯:侵犯。校:计较,角力。②怒则毒螫(shì)加:蛇、蝎、蜂等用毒牙或尾针刺人叫螫。这里是说人发怒之后就像毒虫一样攻击所怒的对象。③昔黄帝句:《五帝本纪》记载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然后平定天下。炎帝、蚩尤均神农氏之后。神农氏以火德统治天下,黄帝灭之,所以说“以定火灾”,即平定了火德王带来的灾害。④颛顼:黄帝孙高阳氏。共工:炎帝之后,壅防百川为害,颛顼灭之。关于共工的传说,《淮南子·天文训》《国语·周语》《五帝本纪》、司马贞补《三皇本纪》说法不一。《天文训》说共工与颛顼争为帝;《周语》说颛顼氏衰,共工为水害;《五帝本纪》说共工为尧时人;《三皇本纪》说共工以水乘木与祝融战。司马迁写《史记》,用两传存疑之例广载异闻以备参考,所以这里的记载与《五帝本纪》不同。陈:读“阵”。⑤成汤:即商代开国君主商汤王,名天乙。汤伐桀,把桀放逐在南巢。南巢:今安徽巢湖,一说巢山。殄(tiǎn):消灭。⑥递兴递废:兴衰交替。⑦名士迭兴:指咎犯、王子、孙武等著名军事家一个接一个地出现。⑧咎犯:即舅犯,晋文公之舅狐偃,字子犯。公元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他是晋军上军之佐,主要的谋臣之一。咎,借作“舅”。⑨王子:齐将王子成甫。⑩孙武:春秋时佐吴王夫差破楚的名将,著有《孙子兵法》。《史记》卷六十五有传。⑪伯:读“霸”。⑫兼列邦土:指咎犯等人都受有封地。列,通裂,裂地土而封。邦,古字与封字通。⑬三代之诰誓:指夏、商、周三代用诰誓赐封诸侯,表示封土为侯之隆重。诰,教诫,《尚书》有《大诰》《康诰》《酒诰》等。誓,约束和警戒将士的动员令,《尚书》有《甘誓》《汤誓》《牧誓》等。⑭身宠君尊:指咎犯等人使自身获荣宠,也使国君更加尊贵。⑮世儒:这里指腐儒,虽知名于世,但并无真才实学的儒者。闇:通“暗”,不明白。大较:大问题,大的道理。⑯不权轻重:不权衡轻重,喻不知治世缓急之务。⑰猥(wěi):随随便便,不严肃。⑱失守:失国,亡国。⑲遂执不移:指世儒固执上述成见,不肯改变。按,从“自是之后,名士迭兴”至“遂执不移等哉”是一长句,即以“名士”与“世儒”相较,二者不可相提并论。⑳教笞(chī):笞打不遵教导的孩子。笞,打人的竹板子。㉑捐:废除。㉒偃:停止,停息。这里指偃武,停止战争。㉓巧:指聪明智慧,喻善战的人。拙:指愚昧蠢笨,喻不会打仗的人。㉔逆顺:这里指正义和非正义。㉕勇非微也:桀、纣的个人之勇并不是没有。微,通没。㉖秦二世句:这里“秦二世”包括秦始皇父子两代。地:指边陲。秦始皇开边,北筑长城,南戍五岭,被认为是宿军于无用之边地。《史记旧注评义》认为:“宿军无用之地”,谓秦二世以武力压制人民,驻军于无须用兵之地。按,此说亦通。《秦始皇本纪》载,二世元年,征兵五万戒严咸阳。㉗絓祸:结祸。㉘闾巷之人为敌国:指桀、纣和秦二世等暴虐的统治达于极点,老百姓起来造他们的反。㉙咎:灾祸,指桀、纣、二世亡国之祸。穷武:无止境的用兵。㉚三边外叛:汉初匈奴、朝鲜、南越皆不内附,所以说“三边外畔”。㉛大国之王:指汉初所封韩信、彭越、黥布等异姓王。㉜会:正值,正当。㉝羁縻:牵制笼络。不备:不必戒备,即安宁,不打仗。㉞全秦:全国统一之秦,即秦强盛之时。㉟厄(è):险要的地方。㊱选蠕(rú):蠢蠢欲动的样子。蠕,软体虫类爬行的样子。㊲任衣冠:信用士大夫,指重文治。衣冠,士大夫之称。㊳克:能。㊴耗病:疲困百姓。㊵荷兵:肩扛兵器,服兵役。㊶销距:消除边患。距,通“拒”,对抗。㊷候:斥候,巡逻放哨,这里指哨所。㊸内外之繇(yáo):“繇”通“徭”,戍边作战称“外繇”,大兴土木称“内繇”。汉文帝对外和亲,对内轻徭薄赋,不事兴作,所以百姓“无内外之繇”。㊹息肩:弛去负担,喻徭役减轻。㊺粟至十余钱:一石粟价才十余钱,意为粮价极便宜。《史记·平准书》载,汉初“米至石万钱”,《汉书·食货志》载宣帝时“谷至石五钱”。可见《史》《汉》两书记粟价均以石为单位。㊻新去汤火:刚刚脱离水深火热的灾难。这里是说秦末战乱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如坠汤火,汉朝建立,至文帝时才消除。㊼因:指顺着老百姓的愿望办事,不干扰老百姓的生产和生活。欲然:指汉朝统治者崇尚无为,顺民之欲,希望在秦末的废墟上重新奋发起来。㊽有德君子:指仁人,这里指孝文帝。司马迁在《孝文本纪》中引孔子言“必世然后仁”,评价汉文帝为仁德之君。

【评析】 《史记》系统地记载了古代的战争,具有战争史的规模体制。通计《史记》全书,记载古代大小战争从黄帝统一到汉武帝兵征大宛共五百余次,涉及八十二个篇目,字数十余万,约占《史记》全书四分之一的篇幅,是其他任何一部古代史籍所无法比拟的。司马迁写战争,有史有论。对于影响历史进程的重大战争,总是作绘声绘色的记载。交兵始末,兵略战术,局势变化,写来头头是道。这说明司马迁是一位精通兵略学的历史学家。《史记》载述的重大战争有七十余次。凡重大战争,年表载其目,纪、传、世家载其事,序赞论其是非。《律书序》就是司马迁写的一篇战争论,集中地表述了他的战争观,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认为战争是诛暴救危的自强工具,它既可以兴邦,也可以丧邦,应当慎重使用。《太史公自序》云:“非兵不强,非德不昌,黄帝、汤、武以兴,桀、纣、二世以崩,可不慎欤?”这段话概括了《律书序》所阐述的主题。“非兵不强,非德不昌”,这八个字是司马迁战争观的理论核心。兵,即战争。德,指政治。两者相辅相成。国家缺少战争手段就不能自强,但只注重战争而缺少礼、义之德,国家也不会昌盛。“黄帝、汤、武以兴,桀、纣、二世以崩”,就是生动的历史例证。儒家排斥战争,法家专注暴力,两家都不免有片面性。但司马迁的观点并非儒法两家的折中,而是吸收了两家的合理内核,以之为出发点,系统地总结了几千年的战争史,尤其是总结了春秋战国以来的战争史后,进而上升到理论高度。司马迁从“通古今之变”的历史中认识到战争不可避免,摒弃了儒家的非战观点,承认暴力在一定条件下的合理性,接近于先秦法家学派的战争观,是一种进步的观点。

(二)认为战争“行之有逆顺”,颂扬顺天而行的正义战争,反对逆理而动的非正义战争。司马迁对战争的这种认识,是值得称赞的,超越了前人。首先,司马迁对战争下了明确的定义,鲜明地提出了区分两类战争的理论。“兵者,圣人所以讨强暴,平世乱,夷险阻,救危殆”,即诛暴、平乱、夷险、救危这四个方面的战争是正义的,反之是非正义的。对照先秦兵家及东汉班固给战争所下的定义,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司马迁战争观的进步性。先秦的大军事家孙子竟宣称战争的目的就是“掠乡分众、廓地分利”(《孙子·军争》),这就混淆了两类战争的界线。班固说:“凡兵,所以存亡继绝,救乱除害也。”(《汉书·刑法志》)。这是儒家的正统观点。“救乱除害”是正确的,儒家颂扬汤武革命就基于此,为司马迁所吸收。但“存亡继绝”却是倒退的历史观。孔子倡言“兴灭国,继绝世”(《论语·尧曰》),目的是维护西周那样的封建局面。按照这一观点,远古的黄帝和近世的秦始皇所进行的统一战争就将被否定。汉儒们正是从这一观点出发,全盘否定秦朝的统一战争,司马迁讥笑他们为“不察其终始”的“耳食”之儒(《六国年表序》)。其次,司马迁对历史上的两类战争作了具体区分,《律书序》列举了一系列两类战争的事例来比较,明其是非。综观《史记》褒贬抑扬的两类战争,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一是颂扬平乱世的统一战争,反对分裂割据的战争。黄帝、秦始皇、汉高祖诛暴平乱,统一天下,得到司马迁的肯定。蚩尤作乱,项羽分裂天下,汉初七国叛逆,均受到司马迁的批评。二是颂扬有道伐无道的革命战争,反对暴虐人民的昏乱之君。汤、武兴起,陈涉发难,就是有道伐无道的革命战争,司马迁予以高度赞扬。而桀、纣、二世败亡,则是罪有应得。三是颂扬诛暴战争,反对穷兵黩武的战争。《太史公自序》云“自三代以来,匈奴常为中国患害;欲知强弱之时,设备征讨,作《匈奴列传》第五十”,故《匈奴列传》以实录史事的手法谴责匈奴侵扰中国,司马迁肯定了汉武帝反击匈奴,认为“汉兴五世,隆在建元,外攘夷狄,内修法度”,应是作《今上本纪》的主要内容。但是汉武帝由反击而走上黩武主义,务要臣服匈奴,从而导致了后期战争的失败,受到司马迁的讥刺。《律书序》极力赞美汉文帝偃武修文,而有意不论汉武帝之用兵,用沉默以寓讽。这一手法也说明了《律书序》正是司马迁之思想,亦正是司马迁之手笔。

(三)认为战争“用之有巧拙”,要兴建功业,必须慎择将相,认真研究用兵作战的方略。《史记》载述古代帝王将相善战者六十余人,给众多的兵家人物作传。司马迁高度评价司马穰苴、太公、孙子、吴起等人的兵法,称赞他们的兵法学“切近世,极人变”,既切合近世社会的实用,又是人类最高智慧的结晶。《律书序》列举晋用咎犯、齐用王子成甫、吴用孙武等人强兵克敌的功用,与那些不识时务的世儒相较,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从上述三个方面来看,司马迁十分精通兵略,娴于权谋,故载述兵事战阵有声有色。《律书序》所阐述的战争观,说明司马迁是立于治国平天下的政治高度来总结历史上的战争和兵略理论的,目的是“志古自镜”,供治国者借鉴。《史记》断限,上起黄帝,下迄太初,从战争角度看,即是从黄帝的统一战争起叙事,至汉武帝兵征大宛而结,示历史进程与战争密不可分。司马迁十分注重战争,研究兵略,记载战史,颂扬兵谋,号召自强,抗暴御侮。他对兵政关系作了辩证的理论概括,认为兵与政是保国安民不可缺一的两件工具。他借主父偃《谏伐匈奴疏》引《司马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忘战必危。”(《平津侯主父列传》)用司马迁的话说,就是战争如同“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一样,“诛伐不可偃于天下”;但“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顺”,决不能搞黩武主义。这些思想在今天看来,无疑也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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