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列各种法令着即废止。此令。
一、法律
(1)战时法令
法律第四十七号 防空法
法律第四十八号 国民劳务手账法
法律第四十九号 国防保安法
法律第六十四号 国民贮蓄组合法
法律第九十七号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临时取缔法
法律第六十号 外货债处理法
法律第百八号 军需会社法
法律第三号 会社等临时措置法
法律第三十号 军事特别措置法
(2)不合现在环境法令
法律第百四号 军机保护法
法律第百五号 要塞地带法
法律第二十五号 关于在南部中国之领事馆之裁判法律
法律第二十五号 军用资源秘密保护法
二、勒令
(1)战时法令
勒令第六百四十三号 防空法台湾施行令
勒令第六百五十二号 在战时或事变之际关于军事输送上必要之小运送业之实施事项
勒令第五百九十九号 学校卒业者使用制限令
勒令第六百号 医疗关系者职业能力申告令
勒令第百三十号 学校技能者养成令
勒令第百三十一号 工场事业场技能者养成令
勒令第四百十三号 军用资源秘密保护法施行令
勒令第四百二十七号 总动员业务事业设备令
勒令第七百七号 军需品工场事业场检查令
勒令第八百三十八号 总动员物资使用收用令
勒令第九百一号 工场事业场使用收用令
勒令第九百二号 土地工作物管理使用收用令(www.daowen.com)
勒令第六百八十号 会社经理统制令
勒令第六百八十七号 船员征用令
勒令第三十七号 新闻纸等揭载制限令
勒令第八百三十一号 重要产业团体令
勒令第八百三十五号 金属类回收令
勒令第八百九十一号 临时邮便取缔
勒令第千百七号 新闻事业令
勒令第千百三十一号 医疗关系者征用令
勒令第三十九号 兽医师等征用令
勒令第四百四十号 金融统制团体令
勒令第五百三号 企业整备令
勒令第八十二号 出版事业令
勒令第五百十八号 学校勤劳令
勒令第六百二十一号 会社经理特别措置令
勒令第二十二号 船员动员令
勒令第三十六号 军需充足会社令
勒令第九十四号 国民勤劳动员令
三、律令
(1)战时法令
律令第一号 台湾不隐文书临时取缔令
(2)违反平等精神法令
律令第三十一号 台湾保安规则
律令第二号 台湾浮浪者取缔规则
(3)不合现在环境法令
律令第二十一号 保甲条令
律令第三十三号 台湾征发令
律令第百三十八号 限制私有财产处分办法
明治三十九年律令第九号大正九年改正律令第十一号关于在土地账簿登记。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报)
(何凤娇编:《政府接收台湾史料汇编》(上),“国史馆”1990年版,页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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