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统一组织实行分工合作制度。
(二)党、团、会、队应有专任负责人,使其负责发展工作,各尽其才。
(三)设党团会队联络会议或联络委员会,交换情报,检讨工作,拟订共同计划,决定分工与协助,调动人员,分配经费,办理救济专业,训练干部等各种事项,以收分工合作之成效。
(四)各种组织应实行分层负责及会计制度,以明责任以期修明。
(五)建议中央调整台湾党部,提高其领导能力,以副中央之重托。
二、加强中心组织扩大外围团体。
(一)呈请中央对台湾工作人员实行总登记。
1.消极的方面即肃清敌奸、投机分子、动摇分子。
2.积极方面即保获优秀良善之同志,以资中央录用。
3.实行工作人员之总考校。
(二)提拔精干同志分层负责,以加强党、团、会、队中心组织。
(三)新加入同志应先加入各外团组织,经严密考察后,其成绩优良思想坚定者,始吸收于中心组织。
(四)潜入敌人各种团体,扩大收复台湾之运动,加深敌后之反应,促进其内附。
三、分区负责实行竞赛并严明指挥系统。
(一)下层组织设分区负责制度,使各区尽量发扬其能力及社会条件,以扩大工作。
(二)各区负责人一面付予全责实行工作竞赛,一面严明其指挥系统,补助其经费,以责其成。
(三)不服从指挥而有分派行动者,以严格之革命纪律革除之。
四、党务建军建政各项工作应分途并进。
(一)为准备应付收复时期之混乱及敌人之抵抗,必须在台湾内部建立武力及政治力量以资应付。
(二)利用现有组织建立军事及政治之潜伏力量以配合党务之推行。
(三)建军由培养军事干部入手,潜入敌后军事组织,最后促进完成国军系统下之台湾部队。
(四)建政由训练各种行政干部入手,潜入敌后政治组织,最后促进完成国府政制下之台湾省政府。(www.daowen.com)
(五)建议国民政府依沦陷省区办法添设台湾参政员。
五、训练党政军干部以期革命与建设兼施并顾。
(一)训练党政军干部以解决思想问题,并准备收复时能裕加应付混乱及困难之环境。
(二)党政军之干部训练在未能设专班以前,尽量运用现有机构。
1.党务干部分别保送中央训练团及其他党务训练机构受训。
2.行政干部在福建省训团请设专班训练。
3.台湾义勇除开班训练军事干部并保送军校受训。
(三)编订台湾复兴及复员计划分别研讨。
(四)选择各种人才保送有关机关研究实习备用。
六、加强思想统一运动,严格执行革命纪律。
(一)各级干部尽量保送中训团受训,以加深其对于三民主义之认识。
(二)拟订台湾三民主义运动之计划,以纠正一切分歧复杂之思想。
(三)编印台湾史料及丛书,以加深同志及国内对台湾之认识。
(四)以严格纪律纠正同志之思想及行动。
七、扩大国际宣传,力争台湾归还中国。
(一)运用广播、文字、集会等各种机会宣传台湾问题。
(二)呈请中央准予参加国际间之对敌工作,取得共同对日作战之机会。
八、扩大救济事业并以安定同志家属之生产。
(一)以事业即宣传为原则,整理统一扩大救济事业,并设专管该事业之管理机构。
(二)以救济即建设为原则选定应办事业,训练经营与管理人才。
(三)设会计独立制度以树立事业之稳固基础,而获合理之运用。
三民主义青年团驻台湾义勇队分团部、军委会政治部直属台湾义勇队、台湾革命同盟会共同拟定。
(录自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会库藏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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