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然采光相对而言的就是人工采光,人工采光也称人工照明。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室内环境主要依靠的是人工照明,尤其是在大型的建筑内部。
(一)人工采光的概念
通过人工方法得到光源,即通过照明达到改善或增加照度,提高照明质量的目的,称为人工采光。人工采光可用在任何需要增强改善照明环境的地方,从而达到各种功能上和气氛上的要求。
(二)人工采光要求的适当照度
根据不同时间、地点,不同的活动性质及环境视觉条件,确定照度标准,这些照度标准,是长期实践和实验得到的科学数据。
1.光的分布
主照明面的亮度可能是形成室内气氛的焦点,因而要予以强调和突出。工作面的照明、亮度要符合用眼卫生要求,还要与周围相协调,不能有过大的对比。同时,要考虑到主体与背景之间的亮度与色度的比值。
(1)工作对象与周围之间(如书与桌)的比为3∶1。
(2)工作对象与离开它的表面之间(如书与地面或墙面)的比为5∶1。
(3)照明器具或窗与其附近的比为10∶1。
(4)在普通视野内的比为30∶1。
2.光的方向性与扩散性
一般需要表现有明显阴影和光泽要求的物体的照明,应选择有指示性的光源,而为了得到无阴影的照明,则要选择扩散性的光源,如主灯照明。
3.避免眩光现象
产生眩光的可能性很多,比如眼睛长时间处于暗处时,越看亮处越容易感到眩光现象,这种情况多出现在比赛场馆中,改善办法就是加亮观众席。在以视线为中心30。角的范围内是一个眩光区,视线离光源越近,眩光越严重。光源面积越大,眩光越显著。如果发生眩光,可采用两种方法降低眩光的程度,其一是使光源位置避开高亮光进入视线的高度。其二是使照明器具与人的距离拉远。再有就是由于地面或墙面等界面采用的是高光泽的装饰材料,即高反射值材料,也容易产生眩光,这时可考虑采用无光泽材料。
4.光色效果及心理反应
不同的场所对光源的要求有所不同,因而在使用上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选择,以达到不同功能环境中满意的照明效果。
(三)光色的种类
光是有色彩倾向的,室内环境中光色更是如此,这一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感受得到。比如,教室一般采用偏冷色的照明,卧室一般采用偏暖色的照明。光色分为暖色光、冷色光、日光型、颜色光源。
1.暖色光
在展示窗和商业照明中常采暖色光与日光型结合的照明形式,餐饮业中多以暖光为主,因为暖色光能刺激人的食饮,并使食物的颜色显得好看,使室内气氛显得温暖;住宅多为暖色光与日光型结合照明。
2.冷色光
由于冷色光源使用寿命较长,体积又小,光通量大,而且易控制配光,所以常做大面积照明用,但必须与暖色光结合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3.日光型
日光型光源显色性好,露出的亮度较低,眩光小,适合于要求辨别颜色和一般照明时使用,若要形成良好气氛,常需与暖色光配合。
4.颜色光源
通常由惰性气体填充的灯管会发出不同颜色的光,即常用的霓虹灯管,另外还可以是照明器外罩的颜色形成的不同颜色的光。常用于商业和娱乐性场所的效果照明和装饰照明。
(四)照明的作用
照明是用灯具来给空间提供光源的,除了这个基本功能以外,它还在空间中起到其他的一些作用。
1.调节作用
室内空间是由界面围合而成的,人对空间的感受受到各界面的形状、色彩、比例、质感等的影响,因而人的空间感与客观的空间有着一定的区别。照明在空间的塑造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同时,它还可以调节人们对空间的感受,也可以通过灯光设计来丰富和改善空间的效果,以弥补存在的缺陷。运用人工光的抑扬、隐现、虚实、动静以及控制投光角度与范围,以建立光的构图、秩序、节奏等手法,可以改善空间的比例,增加空间的层次。譬如,空间的顶界面过高或过低,可以通过选用吊灯或吸顶灯来进行调整,改变视觉的感受。顶界面过于单调平淡,我们也可以在灯具的布置上合理安排,丰富层次;顶面与墙面的衔接太生硬,同样可以用灯具来调整,以柔和交接线。界面的不合适的比例,也可以用灯光的分散、组合、强调、减弱等手法,改变视觉印象。用灯光还可以突出或者削弱某个地方。在现代的舞台上,人们常用发光舞台来强调、突出舞台,起到强调视觉中心的作用。灯光的调节并不限于对界面的作用,对整个空间同样有着相当的调节作用。所以,灯光的布置并不仅仅是提供光照的用途,而且照明方式、灯具种类、光的颜色还可以影响空间感。如直接照明,灯光较强,可以给人明亮、紧凑的感觉;相反,间接照明,光线柔和,光线经墙、顶等反射回来,容易使空间开阔。暗设的反光灯槽和反光墙面可造成漫射性质的光线,使空间具有无限的感觉。因此,通过对照明方式的选择和使用不同的灯具等方法,可以有效地调整空间和空间感。
2.揭示作用
照明还有各种不同的揭示作用。
(1)对材料质感的揭示:通过对材料表面采用不同方向的灯光投射,可以不同程度地强调或削弱材料的质感。如用白炽灯从一定角度、方向照射,可以充分表现物体的质感,而用荧光或面光源照射则会减弱物体的质感。
(2)对展品体积感的揭示:调整灯光投射的方向,造成正面光或侧面光,有阴影或无阴影,对于表现一个物体的体积也是至关重要的。在橱窗的设计中,设计师常用这一手段来表现展品的体积感。
(3)对色彩的揭示:灯光可以忠实地反映材料色彩,也可以强调、夸张、削弱甚至改变某一种色彩的本来面目。舞台上对人物和环境的色彩变化,往往不是去更换衣装或景物的色彩,而是用各种不同色彩的灯光进行照射,以变换色彩,来达到适应气氛的需要。
3.空间的再创造
灯光环境的布置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空间,用联系、围合、分隔等手段,以形成空间的层次感或限定空间的区域。两个空间的连接、过渡,我们可以用灯光完成。一个系列空间,同样可以由灯光的合理安排,来把整个系列空间联系在一起。用灯光照明的手段来围合或分隔空间,不像用隔墙、家具等可以有一个比较实的界限范围。照明的方式是依靠光的强弱来造成区域差别的,以在空间实质性的区域内再创造空间。围合与分隔是相对的概念,在一个实体空间内产生了无数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区域,实际上也就等于将空间分隔开来了。用灯光创造空间内的空间这种手法,在舞厅、餐厅、咖啡厅、宾馆的大堂等这样的空间内的使用是相当普遍的。
4.强化空间的气氛和特点
灯光有色也有形,可以渲染气氛。如舞厅的灯光可以制造空间扑朔迷离,富有神秘的色彩。形成热烈欢快的气氛;教室整齐明亮的日光灯可以使人感觉简洁大方、新颖明快,形成安静明快的气氛;而酒吧微暗、略带暖色的光线,给人一种亲切、温馨、浪漫的情调和些许暧昧的色彩。另外,灯具本身的造型具有很强的装饰性,它配合室内的其他装修要素以及陈设品、艺术品等,一起构成强烈的气氛、特色和风格。如中国传统的宫灯造型,日本的竹、纸制作的灯罩,欧洲古典的水晶灯具造型,都有非常强烈的民族和地方特色,而这些正是室内设计中体现风格特点时不可缺少的要素。
5.特殊作用
在空间设计中,灯除了提供光照、改善空间等需要的照明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地方需要照明。例如,紧急通道指示、安全指示、出入口指示等,这些也是设计中必须注意的方面。
(五)光照的种类
由于使用的灯具造型和品种不同,从而使光照产生不同的效果,所产生的光线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直射光、反射光和漫射光。
1.直射光
直射光是指光源直接照射到工作面上的光,它的特点是照度大,电能消耗小。但直射光往往光线比较集中,容易引起眩光,干扰视觉。为了防止光线直射到我们的眼睛而产生眩光,可以将光源调整到一定的角度,使眼睛避开直射光,或者使用灯罩,这样也可以避免眩光,同时还可以使光集中到工作面上。在空间中经常用直射光来强调物体的体积,表现质感,或加强某一部分的亮度等。选用灯罩时可以根据不同的要求决定灯罩的投射面积。灯罩有广照型和深照型,广照型的照射面积较大,深照型的光线比较集中,如射灯类。
2.反射光
反射光利用光亮的镀银反射罩的定向照明,是光线下部受到不透明或半透明的灯罩的阻挡,同时光线的一部分或全部照到墙面或顶面上,然后再反射回来的现象。这样的光线比较柔和,没有眩光,眼睛不易疲劳。反射光的光线均匀,因为没有明显的强弱差,所以空间整体会比较统一,空间感觉比较宽敞。但是,反射光不宜表现物体的体积感和对于某些重点物体的强调。在空间中反射光常常与直射光配合使用。
3.漫射光
漫射光是指利用磨砂玻璃灯罩或者乳白灯罩以及其他材料的灯罩、格栅等使光线形成各种方向的漫射,或者是直射光、反射光混合的光线。漫射光比较柔和,且艺术效果好,但是漫射光比较平,多用于整体照明,如使用不当,往往会使空间平淡,缺少立体感。我们可以利用以上所讲的三种不同光线的特点,以及它们的不同性质,在实际设计中,使三种光线有效地配合使用,根据空间的需要分配三种不同的光可以产生多种照明方式。
(六)照明方式
室内的照明方式可以分为直接照明、间接照明、漫射照明、半直接照明、半间接照明。在室内环境的照明设计中,只有类似教室、办公室这样空间采用单一的照明方式,大多室内环境都是采用两种以上的照明方式。
1.直接照明
直接照明就是全部灯光或90%以上的灯光直接投射到工作面上。直接照明的好处是亮度大,光线集中,暴露的日光灯和白炽灯就是属于这一类照明。直接照明又可以根据灯的种类和灯罩的不同大致分为三种:广照型、深照型和格栅照明。广照型的光分布较广,适合教室、会议室等环境;深照型光线比较集中,相对照度高,一般用于台灯、工作灯,供书写、阅读等用;格栅照明光线中含有部分反射光和折射光,光质比较柔和,比广照型更适宜整体照明。
2.间接照明
间接照明是90%以上的光线照射到顶或墙面上,然后再反射到工作面上。间接照明以反射光为主,特点是光线比较柔和,没有明显的阴影。通常有两种方法形成间接照明:一种是将不透明的灯罩装在灯的下方,光线射向顶或其他物体后再反射回来;另一种是把灯设在灯槽内,光线从平顶反射到室内成为间接光线。
3.漫射照明
灯光射到上下左右的光线大致相同时,其照明便属于这一类。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光线从灯罩上口射出经平顶反射,两侧从半透明的灯罩扩散,下部从格栅扩散;另一种是用半透明的灯罩把光线全部封闭产生漫射。这类光线柔和,视感舒适。
4.半直接照明
半直接照明是60%左右的光线直接照射到被照物体上,其余的光通过漫射或扩散的方式完成。在灯具外面加设羽板,用半透明的玻璃、塑料、纸等做伞形灯罩都可以达到半直接照明的效果。半直接照明的特点是光线不刺眼,常用于商场、办公室顶部,也用于客房和卧室。
5.半间接照明
半间接照明是60%以上的光线先照到墙和顶上,只有少量的光线直接射到被照物上。半间接照明的特点和方式与半直接照明有类似之处,只是在直接与间接光的量上有所不同。
(七)照明的布局方式
照明的布局方式有四种,即一般照明(普遍照明)、重点照明(局部照明)、装饰照明和混合照明。
1.一般照明(普遍照明)
所谓一般照明是指大空间内全面的、基本的照明,也可以叫整体照明,它的特点是光线比较均匀。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学校、工厂、观众厅、会议厅、候机厅等。但是一般照明并不是绝对的平均分配光源,在大多数情况下,一般照明作为整体处理,需要强调突出的地方再加以局部照明。
2.重点照明(局部照明)
重点照明主要是指对某些需要突出的区域和对象进行重点投光,使这些区域的光照度大于其他区域,起到使其醒目的作用。如商场的货架、商品橱窗等,配以重点投光,以强调商品、模特儿等。除此之外,还有室内的某些重要区域或物体都需要做重点照明处理,如室内的雕塑、绘画等陈设品以及酒吧的吧台,等等。重点照明在多数情况下是与基础照明结合运用的。
3.装饰照明
为了对室内进行装饰处理,增强空间的变化和层次感,制造某种环境气氛,常用装饰照。使用装饰吊灯、壁灯、挂灯等一些装饰性、造型感比较强的系列灯具。来加强渲染空间气氛,以更好地表现具有强烈个性的空间。装饰照明是只以装饰为主要目的的独立照明,一般不担任基础照明和重点照明的任务。
4.混合照明
一般由以上三种照明共同组成的照明,称为混合照明。混合照明就是在一般照明的基础上,在需要特殊照明的地方提供重点照明或装饰性照明。一般在商店、办公楼、酒店等这样的场所中大都采用混合照明的方式。
(八)照明设计的原则
安全、适用、经济、美观是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
1.安全
安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在首先考虑的位置上,电源、线路、开关、灯具的设置都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危险的地方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且还要考虑设施的安装、维修、检修的方便,安全和运行的可靠,以防止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
2.适用(www.daowen.com)
适用性是指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照明,满足规定的照度水平,满足人们在室内进行生产、工作、学习、休息等活动的需要。灯具的类型、照明的方式、照度的高低、光色的变化都应与使用要求一致。照度过高不但浪费能源,而且会损坏人的眼睛,影响视力;照度过低则造成眼睛吃力,或者无法看清物体,甚至影响工作和学习。闪烁的灯光可以增加欢快、活泼的气氛,但容易使眼睛疲劳,可以用在舞厅等娱乐场所,但不适用于工作和生活环境。
3.经济
在照明设计实施中,要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发挥照明设施的实际效益,降低经济造价,获得最大的使用效率。同时,要符合我国当前的电力供应、设备和材料方面的生产水平。
4.美观
合理的照明设计不仅能满足基本的照度需要,还可以体现室内的气氛,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可以强调室内装修及陈设的材料质感、纹理、色彩和图案,同时恰当的投射角度有助于表现物体的轮廓、体积感和立体感,而且还可以丰富空间的深度感和层次感。因此,装饰照明的设计同样需要进行艺术处理,需要设计师具备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九)照明设计的主要内容
照明设计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确定照明方式、照明的种类和照度的高低;确定灯具的位置;确定照明的范围;选择与确定光色;选择灯具的类型。而实际设计的过程中是非常复杂的,要综合考虑各种环境要素。
1.确定照明方式、照明的种类和照度的高低
不同的功能空间需要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种类,照明的方式和种类的选择要符合空间的性格和特点。此外,合适的照度是保证人们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基本前提。不同的建筑物、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场所,对照度有不同的要求。即使是同一场所,由于不同部位的功能不同,对照度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确定照度的标准是照明设计的基础。对于照度的确定可以参考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2.确定灯具的位置
要根据人们的活动范围和家具等的位置来确定。如看书、写字的灯光要离开人一定的距离,有合适的角度,不要有眩光等。而在需要突出物体体积、层次以及要表现物体质感的情况下,一定要选择合适的角度。在通常情况下需要避免阴影,但某些场合需要加强物体的体积或进行一些艺术性处理时,则可以利用阴影以达到效果。
3.确定照明的范围
室内空间的光线分布不是平均的,某些部分亮,某些部分暗,亮和暗的面积大小、比例、强度对比等,是根据人们活动内容、范围、性质等来确定的。如舞台是剧场等的重要活动区域,为突出它的表演功能,必须要强于其他区域。某些酒吧的空间,需要宁静、祥和的气氛和较小的私密性空间,范围不宜大,灯光要紧凑;而机场、车站的候机、候车厅等场所一般都需要灯光明亮,光线布置均匀,视线开阔。确定照明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工作面上的照度分布要均匀。特别是一些光线要求比较高的空间,如精细物件(电子元器件等)的加工车间、图书阅览室、教室等的工作面,光线分布要柔和、均匀,不要有过大的强度差异。
(2)发光面的亮度要合理。亮度高的发光面容易引起眩光,造成人们的不舒适感、眼睛疲劳、可见度降低。但是,高亮度的光源也可以给人刺激的感觉,创造气氛。譬如,天棚上的点状灯,可以有天空星星的感觉,带来某种气氛。原则上讲,在教室、办公室、医院等一些场所要尽可能避免眩光的产生。而酒吧、舞厅、客厅等可以适当地用高亮度的光源来造成气氛照明。
(3)室内空间的各部分照度分配要适当。一个良好的空间光环境的照度分配必须合理,光反射的比例必须适当。因为,人的眼睛是运动的,过于大的光照强度反差会使眼睛感到疲劳。在一般场合中,各部分的光照度差异不要太大,以保证眼睛的适应能力。但是,光的差异又可以引起人的注意,形成空间的某种氛围,这也是在舞厅、酒吧等空间中最有效、最普遍使用的手段。所以,不同的空间要根据功能等的要求确定其照度分配。
4.选择与确定光色
不同的光色在空间中可以给人以不同的感受。冷、暖、热烈、宁静、欢快等不同的感觉氛围需要用不同的光色来进行营造。另外,根据天气的冷暖变化,用适当的光色来满足人的心理需要,也是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5.选择灯具的类型
每个空间的功能和性质是不一样的,而灯具的作用和功效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要根据室内空间的性质和用途来选择合适的灯具类型。
(十)灯具的种类、造型与选型
灯具在室内设计中的作用不仅仅是提供照明,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其装饰作用也为设计师们所重视和关注。仅达到光在使用上的功能要求是比较容易的事,只要经过严格的科学测试、分析,进行合理的分配,就可以基本上做到。但是,如何充分发挥灯具的装饰功能,配合设计的其他手段来体现设计意图则是一件艰难的工作。
现代灯具的设计除了考虑它的发光要求和效率等方面外,还要特别注重它的造型。因此,各种各样的形状、色彩、材质,无疑丰富了装饰的元素。当然,灯具的造型好坏,只是部分地反映它的装饰性,它的装饰效果只有在整个室内装修完成后才能充分体现。灯具作为整体装饰设计中的一部分,它必须符合整体的构思、布置,而决不能过于强调灯具自身的装饰性。譬如,一个会议室或一个教室的照明布置,整个天棚用横条形的灯槽有序地排列,整体组成一幅很规则的图案。给人一种宁静的秩序感,这种图案式的布置本身就有很强的装饰性。由于受到空间属性、特点、风格等因素的局限,一个高级、豪华的水晶吊灯,在此并不能起到它的装饰作用。而这个豪华吊灯若装在一个比较宽大的古典欧式风格的大厅里,就会使大厅富丽堂皇,起到装饰作用。灯具是装修的基本要素,犹如画家笔下的一种颜色,如何表现则需要设计师的灵感和智慧。灯具的选用要配合整体空间,有以下几个原则需要掌握:
(1)造型:造型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释清楚的。但一般来说,造型的配合可以从造型本身,环境的复杂或简单,线、面、体和总体感等方面去比较,看是否有共同性。
(2)尺度:灯具的大小体量和体积需要特别注意,尤其是一些大型吊灯,必须考虑空间的大小和高低,否则会给人尺度上的错觉。
(3)材质:材质上的共性与差异也是分析灯具与空间之间是否能够互相配合的主要因素。通常有些差别是合适的,但过大的差异,会难于协调。譬如,一个以软性材料为主的卧室装修,有布、织锦、木材等材料,给人比较温暖、亲切的感觉,假如装上一个不锈钢的、线条很硬的灯具造型,效果恐怕不会太好。
实现灯具的装饰功能,除了选用合适的、有装饰效果的灯具外,同时也可以用一组或多个灯具组合成有趣的图案,使它具有装饰性。另外,用灯的光影作用,造成许多有意味的阴影也是一种有效的手法。
1.灯具的种类
不同种类的灯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设计师应根据不同种类、不同造型的灯具特点,来满足室内环境的不同需要。
(1)按安装固定的部位分类
灯具可以安装在天花、墙面、地面上,按安装固定的部位分为天棚灯具、墙壁灯具、落地灯具、台灯和特种灯五类。
①天棚灯
天棚灯具是位于天棚部位灯具的总称,它又可以分为吊灯和吸顶灯。
吊灯:根据吊灯的吊杆等固定方式的不同,吊灯又可以大致分为杆式、链式、伸缩式三种。
杆式吊灯——从形式上可以看成是一种点、线组合灯具,吊杆有长短之分。长吊杆突出了杆和灯的点线对比,给人一种挺拔之感。
链式吊灯——用金属链代替杆的灯具。
伸缩式吊灯——采用可收缩的蛇皮管与伸缩链做吊件的灯具,可在一定的范围内调节灯具的高低。
吊灯绝大多数都有灯罩,灯罩的常用材料有金属、塑料、玻璃、木材、竹、纸等。吊灯多数用于整体照明,或者是装饰照明,很少用于局部照明。吊灯的使用范围广,无论是富丽堂皇的大厅,或者是住宅的餐厅、厨房等,都可使用吊灯。由于吊灯的位置处于比较显眼醒目的部位,因此它的形式、大小、色彩、质地都与环境有密切关联,如何选择吊灯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
吸顶灯:吸顶灯是附着于顶棚的灯具,它又分为凸出型、嵌入型、投射型、隐藏型和移动型几种。
凸出型——座板直接安装在天棚下,灯具凸出在天棚下面。在高大的室内空间中,为达到一定的装饰气氛和效果,常用该种类的大型灯具。
嵌入型——嵌入到顶棚内的灯具。这种灯具的特点是没有累赘,顶棚表面依旧平整简洁,可以避免由于灯具安装在顶棚外造成的压抑感。这种类型的灯具也有聚光和散光等多种式样。嵌入型的灯具经常可以造成一种星空繁照的感觉。
投射型——也是一种凸出型的灯具,然而不同的是投射式强调的是光源的方向性。
隐藏型——看得见灯光但是看不见灯具的吸顶灯,一般都做成灯槽,灯具放置在灯槽内。
移动型——将若干投射式灯具与可滑动的轨道连成整体,安装在顶棚上的灯具,是一种可满足特殊需要的方向性射灯。此类灯具比较适合在美术馆、博物馆、商店、展示厅等空间里使用。
②墙壁灯具
墙壁灯具,即壁灯,大致有两种:贴壁壁灯和悬壁壁灯。大多数壁灯都有较强的装饰性,但壁灯本身一般不能作为主要光源,通常是和其他灯具配合组成室内照明系统。
③落地灯
落地灯是一种局部照明灯具,常用于客厅、起居室、宾馆的客房等。落地灯装饰性较强,有各种不同的造型,也便于移动。
④台灯
台灯也是主要用于局部照明的。书桌、床头柜、茶几上等都可以摆放台灯。它不仅是照明器,也是一个人们常用的陈设装饰品。台灯的形式变化很多,由各种不同的材料制成。台灯同样也应以室内的环境、气氛、风格等为依据来进行选择。
⑤特种灯具
所谓特种灯具,就是指各种有专门用途的照明灯具。比如,观演类专用灯具,包括专用于耳光、面光、台口灯光等布光用聚光灯、散光灯(泛光灯),及舞台上的艺术造型用的回光灯、追光灯,舞台天幕用的泛光灯,台唇的脚光灯,制造天幕大幅背景用的投影幻灯等,歌舞厅、KTV、茶座里或文艺晚会演出专用的转灯(单头及多头)、光束灯、流星灯等都属于特种灯具。
(2)按光源的种类分类
灯具按光源的种类分为白炽灯、荧光灯两大类,荧光灯的样式非常多,有不同的色温和形式,选择余地非常大。出于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白炽灯逐渐被淘汰,被节能灯具取代。
①荧光灯
荧光灯是由于低压汞蒸汽中的放电而产生紫外线,刺激管壁的荧光物质而发光的。荧光灯分为自然光色、白色和温白色三种。自然光色的色温为6500K,其光色是直射阳光和蓝色天空光的结合,接近于阴天的光色;白色的色温为4500K,其光色接近于直射阳光的光色温;温白色的色温大约为3500K,接近于白炽灯。自然光色的荧光灯由于偏冷,人们不太习惯。后来出现了白色的荧光灯,蓝色成分较少。从此以后,白色荧光灯大量地被人们应用。荧光灯的优点是耗电量小,寿命长,发光效率高,不易产生很强的眩光,因此常用于工作、学习的环境和场所。荧光灯的缺点是光源较大,容易使景物显得单调,缺少层次和立体感。通常为了合理地使用灯光,可以将白炽灯与荧光灯配合起来使用。
②白炽灯
白炽灯是由于灯内的钨丝温度升高而发光的,随着温度的升高,灯光由橙而黄,由黄而白。白炽灯的色温为2400K,光色偏红黄,属暖色,容易被人们接受。白炽灯的缺点是发光效率低,寿命短,易产生较多的热量。
2.灯具的造型
现今的灯具造型丰富多彩,各式各样的造型给室内设计师提供了极大的选择余地。尽管灯具的造型千变万化,品种繁多,但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传统式造型。传统式造型强调传统的文化特色,给人一种怀旧的意味。譬如,中国的传统宫灯强调的是中国式古典文化韵味,安装在按中国传统风格装修的室内空间里,的确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传统造型里还有地域性的差别,如欧洲古典的传统造型的典型代表水晶吊灯,便来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崇尚和追求灯具装饰的风格。尽管现今这类造型并不是照搬以前的传统式样,有了许多新的形式变化,但从总体的造型格式上来说,依旧强调的是传统特点。日本的竹、纸制作的灯具也是极有代表性的例子。传统灯具造型使用时必须注意室内环境与灯具造型的文化适配性。
(2)现代流行造型。这类造型多是以简洁的点、线、面组合而成的一些非常明快、简单明朗,趋于几何形、线条型的造型。具有很强的时代感,色彩也多以较纯的色彩,如红、白、黑等为主。这类造型非常注意造型与材料、造型与功能的有机联系,同时也极为注重造型的形式美。
(3)仿生造型。这类造型多以某种物体为模本,加以适当的造型处理而成。在模仿程度上有所区别,有些极为写实,有些则较为夸张、简化,只是保留物体的基本特征,如仿花瓣形的吸顶灯、吊灯、壁灯等,以及火炬灯、蜡烛灯等。这类造型有一定的趣味性,一般适用于较轻松的环境,不宜在公共环境或较严肃的空间内使用。
(4)组合造型。这类造型由多个或成组的单元组成,造型式样一般为大型组合式,是一种适用于大空间范围的大型灯具。从形式上讲,单个灯具的造型可以是简洁的,也可以是较复杂的,主要还是整体的组合形式。一般都运用一种比较有序的手法来进行处理,如四方、六角、八合等,总的特点是强调整体规则性。
3.灯具选型
室内设计中,照明设计应该和家具设计一样,由室内设计师提出总体构思和设计,以求得室内整体的统一。但是由于受到从设计到制作的周期和造价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大部分灯具只能从商场购买,所以选择灯具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1)灯具的构造
为选好灯具,需要对灯具的构造有一定的了解,以便更准确地选择。从灯具的制造工艺来看,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①高级豪华水晶灯具。高级豪华水晶灯具多半是由铜或铝等做骨架,进行镀金或镀铜等处理,然后再配以各种形状(粒状、片状、条状、球状等)的水晶玻璃制品。水晶玻璃含24%以上的铅,经过压制、车、磨、抛光等加工处理,使制品晶莹透彻,菱形折光,熠熠生辉。另外,还有一种静电喷涂工艺,水晶玻璃经过化学药水处理,也可以达到闪光透亮的效果。
②普通玻璃灯具。普通玻璃灯具按制造工艺大致可以分为普通平板玻璃灯具和吹模灯具两种类型。普通平板玻璃灯具是用透明或茶色玻璃经刻花或蚀花、喷砂、磨光、压弯、钻孔等各种工艺制作成的。吹模灯具是根据一定形状的模具,用吹制方法将加热软化的玻璃吹制成一定的造型,表面还可以进行打磨、刻花、喷砂等处理,加以配件组合成的灯具。
③金属灯具。金属灯具多半是用金属材料,如铜、铝、铬、钢片等,经冲压,拉伸折角等成一定形状,表面加以镀铬、氧化、抛光等处理。筒灯就是典型的金属灯具。
(2)选择灯具的要领
在室内环境的设计中,灯具的选择特别重要。首先要满足基本的实用功能,其次要造型优美,也就是要满足形式感方面的要求。灯具与室内环境的设计要相得益彰,有时甚至会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①灯具的选型必须与整个环境的风格相协调。譬如,同是为餐厅设计照明,一个是西餐厅,另一个是中式餐厅,因为整体的环境风格不一样。灯具选择必然也不一样。一般来说,中式餐厅的灯具可以考虑具有中国传统风格的八角形挂灯或灯笼形吊灯等,而西餐厅也许选择玻璃或水晶吊灯更符合欧式风格。
②灯具的规格与大小尺度要与环境空间相配合。尺度感是设计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一个大的豪华吊灯装在高大空间的宾馆大堂里也许很合适,突出和强调了空间特性。但是同一个灯具装在一间普通客厅或卧室里,它便可能破坏了空间的整体感觉。此外,选择灯具的大小要考虑空间的大小,空间层高较低时,尽量不要选择过大的吊灯或吸顶灯,可以考虑用镶嵌灯或体积较小的灯具。
③灯具的材料质地要有助于增加环境艺术气氛。每个空间都有自己的空间性格和特点,灯具作为整体环境的一个部分,同样起着相当的作用。无论空间强调的是朴素的、乡土气息的,还是强调富丽堂皇的、宫廷气氛的,都必须选用与材料质地相匹配的灯具。一般情况下,强调乡土风格的可以考虑用竹、木、藤等材料制作的灯具,而豪华水晶、玻璃灯具更适用于豪华一些的空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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