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环境设计:形态构成与探究

环境设计:形态构成与探究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它们也可以依附于墙面,形成壁柱,展现出其表面形式、韵律及比例。为了限定一个空间体积,一个面必须与其他的形态要素相互作用。①基面空间环境设计中常常以对基面的明确表达,使之划定出虚拟的空间领域并赋予其细部一定的风格要求。②顶面项面空间的形式由顶面的形状、尺寸以及距地高度所决定。室内空间的顶棚面,可以反映支撑作用的结构体系形式,也可以与结构分离开,形成空间中视觉上的积极因素。

环境设计:形态构成与探究

(一)空间形态构成的基本形式

1.几何形

几何形几乎主宰了室内空间设计的环境构成。几何形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直线形和曲线形。它们最规整的形态,曲线中以圆形为主,直线中则包括了多边形系列。在所有形态中,最容易被人记住的要算是圆形、正方形和三角形,折射到三维概念中,则出现了球体、圆柱体及立方体等。

(1)正方形

正方形表现出纯正与理性,具有规整和视觉上的准确性与清晰性。

各种矩形都可以被看作是正方形在长度和宽度上的变体。在室内空间中,矩形是最为规范的形状,绝大多数常规的空间形态都是以矩形或其变异而展现的。

(2)圆形

圆形是一种紧凑而内敛的形状,这种内向是对着自己的圆心自行聚焦。它表现了形状的一致性、连续性和构成的严谨性。圆的形状通常在周围环境中是稳定并自成中心的,然而当与其他线形或其他形状协同时,圆可能显示出分离趋势。

(3)三角形

三角形表现稳定,由于它的三个角度是可变的,故三角形比正方形或长方形更易灵活多变。此外,三角形也可以通过组合形成矩形以及其他各种多边形。

2.自然形

自然形表现了自然界中的各种形象和体形,这些形状可以被加以抽象化,但仍保留着它们天然来源的根本特点。

3.非具象形

有些非具象形是按照某一程式化演变出来的,诸如书法或符号,携带着某种象征性的含义;还有其他的非具象形是基于它们的纯视觉的几何性诱发而形成的。

(二)空间形态构成的模式分析

空间中许多构成因素,如形式、材质、色彩、比例、尺度等的变化,都会带来空间感的变化。

显然,形成空间与形式的静态实体与动态虚拟的相互关系,可以理解为是图形与背景的关系、正与负的关系或形与底的对立统一关系。

1.静态实体构成模式

(1)形与底的关系论断

对一个构图的感知或理解,要看对于空间中正与负两种关系之间的视觉反映做何种诠释和观照。字母“a”对于背景而言可认为是图形,因而可以从视觉上感知此单词。它与背景形成反差对比,并且其位置与周围关系分离开来;但当“a”的尺寸在所处环境中逐渐加大时,字母或其周围的非字母因素就开始争夺人们的视觉注意力。这时,形与底之间的相互关系会变得“暧昧”起来,以致可以将二者从视觉上转换过来——形看作底,底当作形,完全形成了另外一种视觉感受。因此,对空间的实体要素的“体”和“量”的把握是设计中需要慎重处理的。

(2)构成空间形态的垂直要素分析

垂直的形体,往往比水平的面更为引人注意,更为活跃。无论是室内空间还是室外环境,垂直要素都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①垂直的线要素

垂直的线要素,以常见的灯柱为例。它在地面上确定一个点,而且在空间中引人注目。一根独立的柱子是没有方向性的,但两根柱子就可以限定出一个面。柱子本身可以依附于墙面,以强化墙体的存在;也可以强化一个空间的转角部位,并且减弱墙面相交的感觉。柱子在空间中独立,可以限定出空间中各局部空间地带。

没有转角和边界的限定,就没有空间的体积。而线要素即可以用于此目的,去限定一种在环境中要求有视觉和空间连续性的场所。两个柱子限定出一个虚的面,三个或更多的柱子,则限定出空间体积的角,该空间界限保持着与更大范围空间的自由联系。有时空间体积的边缘,可以用明确它的基面和在柱间设立装饰梁,或用一个项面的方法来确立上部的界限,从而使空间体积的边缘在视觉上得到加强。此种手法在室内外环境设计中屡见不鲜。

垂直的线要素还可以终结一个轴线,或形成一个空间的中心点,或为沿其边缘的空间提供一个视觉焦点,成为一个象征性的视觉要素。

一排列柱或一个柱廊,可以限定空间体积的边缘,同时又可以使空间及周围之间具有视觉和空间的连续性。它们也可以依附于墙面,形成壁柱,展现出其表面形式、韵律及比例。大空间的柱网,可以建立一种相对固定的、中性的(交通要素除外)空间领域。在这里面,内部空间可以进行自由分隔或划分。

②垂直的面要素(www.daowen.com)

垂直面若单独直立在空间内,其视觉特点与独立的柱子截然不同。可将其作为是无限大或无限长的面的局部,成为穿越和分隔空间体积的一个片段。

一个面的两个表面,可以完全不同。面临着两个相似的空间,或者它们在样式、色彩和质感方面不同,去适应或表达不同的空间条件。最为常见的是室内空间的固定屏风或影壁,既起到空间的过渡作用,又具有一定的视觉观赏特征。

为了限定一个空间体积,一个面必须与其他的形态要素相互作用。一个面的高度影响到面从视觉上表现空间的能力。面的高矮会对空间领域的围护感起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面的表面的形成要素、材质、色彩、图案等将影响到人们对它的视觉分量、比例等感知。实的面和虚的面会形成不同的视觉感受;同样,平的面和曲的面也会带来不同的视觉形态。

垂直的面要素不见得只是独立的,还会有其他一些形式如L形垂直面、平行的垂直面、U形的垂直面等,见表2-6。

表2-6 垂直的面的要素的形式

(3)构成空间形态的水平要素分析

无论室内空间还是室外空间,水平要素多以点、线或面的形式来体现,应该说是最为丰富的。根据空间尺度大小变化,水平要素中点、面的概念是相对的,有时可以互为转化。城市景观设计中水平要素的“点”实际上应理解为“面”的概念。因此,水平要素通常还是以“面”作为基本特征。

①基面

空间环境设计中常常以对基面的明确表达,使之划定出虚拟的空间领域并赋予其细部一定的风格要求。

基面可表现为抬起和下沉两个方面,见表2-7。

表2-7 基面的两种手法

综上所述,可理解为:踏上一个抬起的基面,可以表现该空间领域的外向性或中心感;而在下沉于周围环境的特定空间领域内,则暗示着空间的内向性或私密感。

②顶面

项面空间的形式由顶面的形状、尺寸以及距地高度所决定。室内空间的顶棚面,可以反映支撑作用的结构体系形式,也可以与结构分离开,形成空间中视觉上的积极因素。

顶面可以演变成相互间隔的特殊造型,以强化空间的风格要求和视觉趣味。室外空间环境设计中常用的或木质、或混凝土、或金属制作的“葡萄架”或“回廊”,都运用了此表现手法。实际上,通过项面的形式、色彩、材质以及图案的变化,都会影响到空间的视觉效果

2.动态虚拟构成模式

(1)空间形态的时空转换

人在环境空间中不仅涉及空间变化的实体要素,同时还要与时间要素发生关系。使人不但在静止的时候能够获得良好的心理感受,而且在运动的状态下也能得到理想的整体印象,能够使人对环境空间感到既协调统一又充满变化和节奏。

人在同一空间中以不同的速度行进,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空间感受,因而会带来不同的环境审美感觉。因此,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关注和研究人的行进速度与空间感受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与特定空间环境及环境功能要求密切相关,对环境的空间布局、空间节奏等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由于现代环境设计的使用者对所处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的兴趣审美日趋多元化,这样必然会带来空间环境使用功能的多元化。正是这种多元化使环境的空间设计出现了多元的艺术处理手法和表现形式。

(2)空间形态的动与静

对于空间环境构成形态的探讨,不应只限于空间的结构形态,如空间的形状、空间的方向、空间的组合等,还要包括空间的其他造型要素、空间的动线组织等等。这些空间形态要素使动与静有机地交织在一起,从而使环境空间充满生机和活力。

“动”与“静”是相对的,是对空间组织和使用功能的特定要求。根据空间功能的需要和其性格特征的要求,不同类型的空间形态对动与静的要求都会有所侧重。该动的要动,该静的则要静;或以动为主,或以静为主;或动中有静,或静中有动,动静结合,共同构成空间形态的鲜明特征。阅览室以静为主,展览馆、购物中心则要求动、静结合,室外环境设计亦是对不同动、静要求的有机统一体。

空间形态的动、静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见表2-8。

表2-8 空间形态的动、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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