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计量管理
(1)一般工程计量原则。工程计量(Project Quantities)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法人向承包人予以支付的一个依据。予以支付的工程量必须满足下列几个条件:
1)在内容上,必须是工程量清单上所列的,包括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项目;
2)在质量上,必须是经过检验的、质量合格的项目的工程量;
3)在数量上,必须是按合同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所确定的工程量。若合同中没有特殊规定,工程量一般均应按测量净值计。仅当监理工程师批准或认定的工程量,才能作为支付的工程量。
(2)东深供水改造工程计量的规定如下:
1)计量的项目:①必须是已完成并质量合格的项目;②必须是工程量清单里的项目;③必须是得到发包人同意并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令的工程变更项目;④其他得到监理人现场确认(需注明原因),并已获得发包人批准同意的项目。
2)计量方法:①在月支付申请书中的项目工程量,采取承包人测量,监理人复核(或承包人与监理人联合测量)并及时通知发包人代表现场监督确认的方法计量。涉及土石分界线、地质变化等地质问题时,现场地质工程师需提供准确的地质描述,并由监理人、地质工程师、指挥分部、承包人4方现场确认,意见不统一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突变的地段,监理人必须严格控制断面的选用(如增加测量断面等),以提高计量的准确性。②合同(工程量清单)里除临时工程外的工程项目计量方法应严格执行本工程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③临时工程(固定总价承包项目)计量,临时房屋工程、临时道路工程及单位为“项”的项目(基坑临时支护除外)应以总价控制并结合该项目完成的形象进度进行计量;其他项目可参照主体工程项目计量方法进行。④承包人提出替代方案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同意的项目,按变化后的方案进行计量。若替代方案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2.工程费用支付管理
(1)工程支付种类。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支付(Project Payment)或结算涉及的款项有:
1)工程进度款(Project Progress Payment)。是指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按实际完成的,满足支付条件的,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合同中规定的单价,得到向承包商支付的款项。工程进度款常按月支付,因此其也称月进度款。
2)备用金(Provisional Sums)。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并在工程量清单中用该名称标明。暂定金为可用于工程的任何部分施工的一笔费用。其可用于采购货物、设备或服务;或用于指定分包;或供处理不可预见事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暂定金可全部或部分被使用,也可能不需被动用。
3)计日工(Daywork),又称点工。是指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有必要做某些变动,且按计日工作制适宜于承包商开展工作,于是就以天为基础进行计量支付的一种结算制度。
4)工程变更、工程索赔、价格调整。
5)预付款(Advance Payment)。在施工合同中,预付款分为工程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指承包人中标后,由发包人向其提供一笔无息贷款,主要用于调迁施工队伍、施工机械,以及临时工程的建设等。材料预付款也是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无息贷款,不过其主要用于支持承包商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中将由业主逐步扣回。
6)保留金(Retention Money)。为了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后的保修期里,工程的一些缺陷能得到及时修补,承包商违约的损失能得到及时补偿,一般在合同中规定,业主有权在工程月进度款中按其百分比扣留一笔款项,这就是保留金。合同中一般也规定,保留金累计扣留值达到合同价的2.5%~5%时,即停止扣留;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的14天内,业主应退还50%的保留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的14天内,业主应将所有保留金退给承包商。
7)奖励与赔偿(Incentive-Free and Claim)。施工中,如因承包商的原因,而使业主得到额外的效益,或致使业主额外的支付或损失时,业主应对承包商进行奖励,或向承包商要求赔偿。
8)完工支付(Completion Payment)和最终支付(Final Payment)。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的28天内,承包商就应向业主提交完工支付申请,并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文件;承包商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支付申请表,并附有证明文件。
(2)工程月进度支付。工程月进度支付首先由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项目法人(总指挥部),最后由总指挥部审核并批准。
1)工程月进度支付申报。为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东深供水改造工程指挥部编制了一套土建工程计量与支付申报表,要求承包人用这套表申报工程月进度支付。东深供水改造工程计量与支付申报表如表7-1~表7-5。
表7-1~表7-5使用说明如下:
①付款申请单(表7-1)
A.合同项目分组工程、计日工及变更项目需同时与表7-2、表7-3、表7-4、表7-5配套填写;
B.水泥、钢筋材料保管费(D),根据上一月供货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实际进货数量计算,水泥、钢筋价格分别按330元/t、2200元/t计算;
C.止水材料(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橡胶止水带110元/m、聚硫密封胶55000元/t),根据上一月供货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实际进货数量及实际价格计算,若发生负价差,则将发生数列入“其他应扣款(P)栏”;
D.工程预付款(G)及保留金(H),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办理;
E.水泥价款(I)、钢筋价款(J)、碎石价款(K)及砂价款(L),均根据上一月供货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实际进货数量计算;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水泥、钢筋、碎石及砂价格分别按330元/t、2200元/t、45元/m3及15元/m3计算;
表7-1 ( )付款申请单
注 本表1式4份上报监理部。
表7-2 工程量清单完成项目付款申报表(www.daowen.com)
注 计日工及变更项目也采用此表格形式。
本表1式3份,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各1份。
表7-3 标段分组工程量完成汇总表
注 计日工及变更项目也采用此表格形式。
本表1式3份,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各1份。
表7-4 工程量计算过程表
注 变更项目可采用此表格形式。
本表1式3份,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各1份。
表7-5 计日工现场记录表
注 每工日、台班均按8小时计算。
本表1式3份,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各1份。
F.电费(M),按变压器所在地供电部门每月提供的电费缴费单计算;
G.税金,按(A+B+C+D+E+F-G)×3.27%进行计算;
H.其他应付(扣)款,按实际发生其他应付(扣)回的款项计算。
②工程量清单完成项目付款申报表(表7-2)
A.“合同情况栏”指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工程量及单价为合同里项目工程量及单价;
B.“申报工程量栏”与“核定工程量栏”数额应与《标段分组工程量完成汇总表》(表7-3)相符;
C.“核定工程量栏”与相应“合价栏”由监理人填写。
③标段分组工程量完成汇总表(表7-3)
A.“监理人核定量栏”应是经监理人审核并为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B.指挥分部对监理核定量有不同意见时,可在相应备注栏里注明。
2)工程月进度支付审核。东深供水改造工程月进度支付的审核采用统一审核表,如表7-6~表7-7,并对审核工作做了下列规定。
①监理人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月进度支付申请书的10天内完成审核,并送交发包人审定。
②监理人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月进度支付申请书里资料的完备性,使计量与支付更具可审核性。
③发包人已制定了统一的月支付申请书等一系列表格,监理人在审核时,若发现承包人采用非发包人制定的表格型式申报月进度支付申请书或提交资料欠缺时,一律作退回或要求补齐处理。
表7-6 ( )付款审核表
注 本表1式4份上报指挥部。
对于总指挥部在施工现场召开的调度会、协调会后所形成的会议纪要里对工程提出的要求及需采取的工程措施(如施工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涉及费用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A.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
B.在合同范围外新增加的工程项目,属于工程设计变更项目,按设计变更的处理原则办理;属于工程施工变更项目,按施工变更签证和审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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