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东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招标要求

广东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招标要求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投标人须知常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有的业主/项目法人将投标者须知不作为正式合同的一部分,这应在编制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时注意说明。投标人须知所列条目应清晰、内容明确。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己收到该补充通知。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的综合实力及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广东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知(Instruction to Bidders)是投标人的投标指南,是指导投标人正确进行投标的文件,它告诉投标者应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编制标书和投标时所应注意、考虑的问题。投标人须知常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有的业主/项目法人将投标者须知不作为正式合同的一部分,这应在编制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时注意说明。投标人须知所列条目应清晰、内容明确。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

投标人须知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项目简介(Project Brief)。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理位置,主要建筑物名称、尺寸、工程量、工程分标情况、本合同的范围及与总体工程的关系、资金来源、工期要求等。

(2)承发包方式(Contract Approach)。要说明是属于总价承包,还是单价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

(3)组织投标者到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标前会议(Pre-Bid Meeting)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填写投标书的注意事项。

(5)投标保证(Bid Security)。

(6)投标文件的递送(Submission of Bids)。

(7)投标有效期(Bid Validity)。

(8)招标人拒绝投标书的权利(Right to Reject Any or All Bids)。

(9)评标时将依据的原则和评审方法(Evaluation and Comparison of Bids)。

(10)授予合同(Award of Contract)。规定授予合同的标准、授予合同的通知方法、签订合同和提交履约担保等事项。

2.东深供水改造工程土建工程C-Ⅱ的投标人须知(示例)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2.1.1 招标范围

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就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土建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第1.1节和第1.2节。合同名称及其编号为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土建工程(标段名称)(合同编号:______)。

2.1.2 资金来源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主要由香港特区政府预付水费及粤海集团自筹。

2.1.3 投标人的资格

2.1.3.1 投标人应是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企业法人

2.1.3.2 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重大事项有变化,则应随其他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已变化的相关资料(包括新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财务状况的变化以及新发生的诉讼案件等)。

2.1.3.3 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2.1.3.4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应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并明确责任方和其他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提交联合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授权联合体的责任方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2.1.4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1 除按第2.3.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2 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下同)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__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2 发包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__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__天前的任何时候,发包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2.2.3.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己收到该补充通知。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报价书。

(2)投标保函。

(3)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辅助资料。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2.3.2 投标报价

2.3.2.1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2.3.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2.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

2.3.2.4 投标人应按第7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发包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2.3.2.5 本工程标价主要参照国家水利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的综合实力及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2.3.3.1 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3.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

2.3.4 投标保证金

2.3.4.1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应不少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2.3.4.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其中一家银行所出具的投标保函,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28天。

2.3.4.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退还,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2.3.4.4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

2.3.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3.5.1 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方案外,发包人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提出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外,附加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以及对发包人的要求,也应实际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在投标辅助资料中增加下列内容:

(1)替代方案的设计。附必要的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设计说明书(详细列出采用的技术标准、假定、参数等);并出具有国内甲级水利水电设计单位出具的审核证明。

(2)技术条款。说明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改进意见,补充满足替代方案的技术条款。

(3)用地说明。替代方案倘若需要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征地范围之外的土地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同时应提交该部分土地所属的镇政府同意提供使用的承诺书或双方协议书。若需发包人协助解决应明确提出用地面积及用途。所增加的用地费用须计入投标价中。

(4)经济效益分析。将替代方案与基本方案进行比较,说明其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

提交的替代方案投标文件应为一本完整的投标书,在其封面上应注明“替代方案”字样。

2.3.5.2 此款无内容。

2.3.5.3 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不管替代方案是否被采用,其投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2.3.6 现场察勘和标前会

2.3.6.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察勘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6.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6.3 发包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www.daowen.com)

2.3.6.4 发包人将于____年__月__日_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环城路三局工业区)组织投标人察勘现场,并在察勘现场后__天内召开标前会。会议的目的是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3.6.5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须在标前会开始日的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发包人,以便发包人在会议期间答复。

2.3.6.6 标前会后,发包人将在____天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意见发送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属于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按第2.2.3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送。

2.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7.1 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1式12份,其中1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7.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3.7.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双层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1)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3)____年__月__日____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3)____年__月__日____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4.1.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4.2 投标截止时间

2.4.2.1 投标人应在____年__月__日____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北天润路459号)。投标文件应面交。

2.4.2.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

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条和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4.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2.5 开标和评标

2.5.1 开标

2.5.1.1 发包人将于____年__月__日____时在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北天润路459号)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己放弃投标。

2.5.1.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

2.5.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2.5.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发包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发包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 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2.5.4.1 在开始评比前,评标委员会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5.4.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2)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4.3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2.5.5 算术错误的改正

2.5.5.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2.5.5.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改正错误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并在投标人确认予以改正。

2.5.6 投标文件的评比

2.5.6.1 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第2.5.4条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

2.5.6.2 在评比时,评标委员会将考虑以下因素计算评标价。评标价仅供评标用,不能作为中标签约的合同价。

(1)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

(2)扣除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但若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竞争性计日工报价的备用金应予保留。

(3)评标委员会按第2.3.5.1款规定,认为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所引起的增减金额。

(4)评标委员会认为可接受的非重大偏离和保留。

2.5.6.3 评标委员会在选择中标人时,除了考虑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的高低和合理性外,还将综合评比:

(1)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

(2)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否保证顺利施工。

(3)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施工经验和素质。

(4)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

(5)投标人的资质和信誉。

2.5.6.4 评标委员会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和替代方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

2.5.6.5 评标中不考虑《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格调整规定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 决标

2.6.1.1 发包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按第2.5.6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按第2.1.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第2.5.4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较低且报价合理和按第2.5.6.3款的规定进行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

2.6.1.2 发包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2.6.2.1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发包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6.3 中标通知

2.6.3.1 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2 发包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6.4 履约担保证件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2.6.5 联合体注册证明

若联合体中标,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联合体在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证明。

2.6.6 签订合同

2.6.6.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2.6.6.2 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4.4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6.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的时间,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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