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招标的一般方式
常采用的招标方式有下列2种。
(1)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亦称无限竞争性招标(Unlimited Competitive Tendering)。这种招标方式是由招标人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或有关刊物上刊登招标公告,凡对此招标建设项目有兴趣的承包商均有同等的机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参加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均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公开招标可以为一切有能力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A Fair Competitive Opportunity),招标人也可以选择一个比较理想的承包商。它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但由于参与竞争的承包商可能很多,会增加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此外,还要防止一些投机商故意压低报价以挤掉其他态度认真而报价较高的承包商。因此,采用这种招标方式时,业主要加强资格预审,认真做好评标工作。公开招标中又分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1)国际竞争性招标(International Tendering)。这是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招标,国内外合格的承包商均可参与投标。此类招标要求制作完整的英文标书,在国际性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2)国内竞争性招标(National Tendering)。在国内招标可用本国语言编写标书,在本国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2)邀请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Limited Competitive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这种招标方式一般不在报刊上刊登招标公告,而是招标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有关承包商的资料信息,对那些被认为是有能力,而且信誉好的承包商发出邀请,请他们来参加投标。一般邀请5~10家为宜,不能少于3家,因为投标者太少时,则缺乏竞争力。邀请招标的优点是被邀请的承包商大都较有经验,技术、资金、信誉等均较可靠。缺点则是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承包商。邀请招标的特点:
1)邀请招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到邀请的承包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2.工程合同类型
按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可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和混合合同4种类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又可细分许多形式。
(1)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总价合同又可分:①固定总价合同。这种合同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按照商定的总价进行承包,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业主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否则承包商不得要求变更总价。这种合同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工期较短,且签订合同时已具备详细设计文件的情况。②调值总价合同。在招标及签订合同时,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当时的价格计算签订总价合同,但在合同条款中双方商定,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时,合同总价应相应调整,并规定了调整方法。这种合同业主承担了物价上涨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承包商承担其他风险。这种合同方式一般适用于工期较长,通货膨胀率难以预测,但现场条件较为简单的工程项目。③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对这种合同,承包商在投标时按单价合同办法分别填报分项工程单价,从而计算出工程总价,据之签订合同。原定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根据合同总价给承包商付款。若改变设计或增加新项目,则用合同中已确定的单价来计算新的工程量和调整总价。这种合同方式要求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比较准确,不宜采用估算的数量。
(2)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它又可分为:①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这种合同要求承包商投标时按工程量表中的估计工程量为基础,填入相应的单价作为报价。合同总价是根据结算单中每项的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计算得出,但合同总价一般不是支付工程款项的最终金额,因单价合同中的工程数量是一估计值。支付工程款项应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但当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相差过大,超过规定的幅度时,允许调整单价以补偿承包商。②纯单价合同。这种合同方式的招标文件只给出各分项工程内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及必要说明,而不提供工程量。承包商只要给出各项目的单价即可,将来实施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3)实际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类合同在实际中又有下列几种不同的做法。
1)实际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ost Plus Fixed-Fee Contract)。这种合同的基本特点是以工程实际成本,加上商定的固定费用来确定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的款项数目。这种合同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确定的情况。(www.daowen.com)
2)实际成本加百分率合同(Cost Plus Percentage-of-Cost Contract)。这种合同的基本特点是以工程实际成本加上实际成本的百分数作为付给承包商的酬金。这种合同方式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缩短建设工期和降低施工成本,因此较少采用。
3)实际成本加奖金合同(Cost Plus Incentive-Free Contract)。这种合同的基本特点是先商定一目标成本,另外规定一百分数作为酬金。最后结算时,若实际成本超过商定的目标成本,则减少酬金;若实际成本低于商定的目标成本,则增加酬金。这种合同方式鼓励承包商关心缩短建设工期和降低施工成本,业主和承包商均不会有太大的风险,因此采用得较多。但目标成本的确定常比较复杂。
(4)混合型合同(Mixed Contract)。它是指有部分固定价格、部分实际成本加酬金合同和阶段转换合同形式的情况。前者是对重要的设计内容已具体化的项目采用得较多,而后者对次要的、设计还未具体化的项目较适用。
工程承发包合同类型的选择需考虑下列因素:
1)业主和承包商的意愿;
2)工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
3)工程项目的明确程度和设计深度;
4)工程进度的紧迫程度;
5)项目竞争激烈程度和市场供求状况;
6)项目外部因素和风险。
3.东深供水改造工程招标方式和合同类型
为体现公开、公平原则和提高竞争性,东深供水改造工程招标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采用加强资格预审和认真做好评标工作等措施,来提高工程招标的质量。
根据东深供水改造工程的特点,土建基本采用了GF—2000—0208《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并作了适当的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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