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者在接受活动中不是线性的因果关系式的被动反应,而是以艺术本体的姿态,积极地和能动地活跃在艺术交流之中。理解是艺术接受的重要内涵,理解的能动,表现出接受者强烈的能动意识。
理解的意义,在于接受主体对于作者赋予作品意义的寻绎,但主体又不是完全接受作品意旨的左右,不是听任作品情感意向的驱使。主体在浩渺的作品的海洋里,首先,进入作品的语言层,完成对作品的审美感知和初步的解码;继而,逼近作品的形象和情感层,进行对于作品基本意义的反思和阐释;最终,立于作品的意蕴层,对作品的深层内涵和神蕴予以昭示,从而凸现为自己所理解的特有的意义,即使这种意义与艺术家的初衷完全相左,也在情理之中。可以说,接受者在作品中寻觅到的,是属于他这颗心灵的。
接受者的能动性表明,他势必要将自己的个性、气质修养等因素渗透于艺术接受之中,使自己的这些个性化因素深深融化于对作品的理解和把握,并对作品意义的开掘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主体必然要突破他既有的审美期待,将自身的审美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他所感受和理解的,是由于他的人格力量的凝结,以及生命意识的折射,归根结底,是他的内在的本质力量的显现。(www.daowen.com)
主体的能动性还表现在,接受者不会将自己理解作品的过程视作对作品原意的发现和还原,另一方面也不受作者自我评价或其他人评价与评论的左右。只有不断扬弃前人既有的结论,才能得到更富有价值的东西。主体的欣赏和接受,一方面是在理解作品的基础上对于自我的剖示、解释和对自我意识的张扬,另一方面也是依靠自己的创造力和探索力,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占有和理解作品,与作品中鲜活的生命和审美信息发生感应,裂变为具有特殊意义的精神质素。主体的心灵及其独特的理解,是完成作品意义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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