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艺术形态学与美学分类-艺术美学

艺术形态学与美学分类-艺术美学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形态学,本来是生物学及语言学等方面的分支学科及术语,是研究对象构成及其形式特点的学科。1)显示艺术创作活动分类的所有重要水准”,在此,卡冈把艺术看作一个大的系统,居于艺术形态学分类中心的是艺术样式,高于样式的是艺术的类别和门类,低于样式的则是艺术的品种、种类和体裁;…对艺术进行美学分类,是艺术形态学的重要内容。我国对艺术分类问题有较早的研究。

艺术形态学与美学分类-艺术美学

人们通常理解的形态,主要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形态学,本来是生物学及语言学等方面的分支学科及术语,是研究对象构成及其形式特点的学科。20世纪初,形态学被引入美学艺术领域,人们以此来研究诸如小说或童话等方面的基本形式问题。20世纪50年代,美国著名美学家托马斯·芒罗在《艺术形态学作为美学的一个领域》里,集中论述了审美形态学(艺术形态学)与具体艺术理论的内在联系,强调了艺术形态学研究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芒罗认为,审美形态学,即“用科学的方法对艺术进行分析、描述和分类”,他所说的“形态学”,是指对艺术作品可以观察到的形式的研究,“将侧重研究直接从艺术作品中观察到的结构和功能”,他还认为,“审美形态学正在逐步确立有关艺术形式及形式类别的经过验证的知识体系。有了这种体系,我们就能进一步研究每一种艺术是如何在人类经验中发挥作用的,即:它在各种生活条件下,都具有哪些实际的或可能的功能和效果”[1]。1972年,前苏联著名美学家莫·卡冈出版了他的重要著作《艺术形态学》,在这部探讨艺术世界内部结构规律的著作里,卡冈把艺术看作为某种内部组织起来的、合乎规律地被安排、被调节的整体,并且要通过对其内部结构和分类问题的研究,寻求和昭现各门艺术的特征和规律。在该书的“作者序”中,卡冈为艺术形态学的研究规定了三项任务:…1)显示艺术创作活动分类的所有重要水准”,在此,卡冈把艺术看作一个大的系统,居于艺术形态学分类中心的是艺术样式,高于样式的是艺术的类别和门类,低于样式的则是艺术的品种、种类和体裁;…2)揭示这些水准之间的坐标联系和隶属联系,以便了解艺术世界作为类别、门类、样式、品种、种类和体裁的系统的内部组织规律”,对于以上现象,卡冈强调它们之间的协调联系和从属关系,并认为它们之间是可以过渡的,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3)从发生学的观点研究这个系统形成的过程:历史研究——研究这个系统不断演变的过程,预测研究——研究它可能发生的变易的前景”。[2]卡冈认为,艺术系统是有规律的,但规律又不是僵滞的、一成不变的,应当注重艺术现象的可变性与活动性,并把研究的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结合起来,才是科学的研究方法。

对艺术进行美学分类,是艺术形态学的重要内容。但在人类艺术发展史上,人们很早就开始了对艺术的不同形态予以区分,并以此来认识各类艺术的不同审美特性和创造规律。

我国对艺术分类问题有较早的研究。春秋战国时期尚书·尧典》中所出现的“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将诗与歌(音乐)加以区别,可以看作是艺术分类的萌芽;汉代《毛诗序》中有“……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说明了诗、歌、舞这三类艺术的联系与区别;唐代《艺文类聚》对音乐类别的划分已经相当精确和完备,同时开始承认“画”在艺术中的地位;宋代的《太平御览》和元代的《文献通考》均在“乐”的分类方面达到了相当精细的程度,而对绘画、书法等方面的分类研究不多,因而在总体艺术的分类理论方面没有更大的建树。

图88 圣索菲亚大教堂(土耳其,532—537)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曾在《诗学》一书中讲到:“史诗和悲剧、喜剧和酒神颂以及大部分双管箫乐和竖琴乐——这一切实际上是摹仿,只有三点差别,即摹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所采取的方式不同。”[1]显然,这是对艺术分类所作出的较早的论述。根据这一理解,使用物质媒介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物质媒体所建构的各种艺术品类;摹仿对象的不同,较多地造成了体裁的差异(如绘画中的风景画与肖像画);摹仿方式的不同,则导致了叙事(如文学)、抒情(音乐)、戏剧等品种的分野。

到了18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上半叶,西方关于艺术分类问题出现了许多不同论点。康德认为,人类表现思想和概念所凭借的是语言、形象和声音,以此为依据,艺术也以类似的方式来表达自身,即语言的艺术、造型的艺术、感觉的美的自由活动的艺术;谢林则将艺术分为两个序列,即第一序列——实在艺术(音乐、绘画、雕刻建筑),第二序列——理想艺术(抒情诗、叙事诗、剧诗)。(www.daowen.com)

黑格尔在艺术分类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把艺术分为三种类型,即象征艺术、古典艺术和浪漫艺术。在黑格尔看来,象征艺术是外在的艺术,它以建筑为代表,表现了人类在尚未充分觉醒时,理念在感性形式中不确定的显现,内容与形式未能达到完美与和谐。随之,古典时代取代了象征时代,古典艺术也就取代了象征艺术,而古典艺术属于客观的艺术,它的代表形式是雕塑。人类通过雕塑,可以完满地实现理念与感性的和谐、形式与内容的统一。随着人类审美意识的发展,古典艺术又走向浪漫艺术,这是一种主体的艺术,绘画、音乐和诗等类种均属于浪漫艺术。这时,理念与感性相统一的关系又被打破,精神压倒了物质,自我意识的表现成为主潮,理念常常超过形象,与感性的不协调成为主要特征。至此,黑格尔认为艺术已达到顶峰,并会逐渐衰落,走向非艺术。

在黑格尔以后,关于艺术分类研究的领域更加复杂,出现了众多的理论流派,如心理学派、思辨—演绎派、功能派、结构派、历史文化派等等。即使有不少人对艺术分类研究的意义表示怀疑,如克罗齐等,但也未能阻挡人们对艺术分类问题研究的热情。如,心理学派根据艺术感性知觉的特点将艺术分为听觉的、视觉的、移动的、动作的、结构的、语言的、官能的七种,功能派根据艺术的不同功能,将艺术分为“纯艺术”“装饰艺术”“艺术广告艺术”等。

20世纪中期以来,艺术分类研究又有了新的发展。苏珊·朗格从符号学理论出发,将艺术分为虚幻的空间(绘画、雕塑、建筑)、虚幻的时间(音乐)、虚幻的力(舞蹈)、诗、戏剧幻象等五种;莫·卡冈则把艺术分为造型创作、表演创作、语言艺术、音乐创作、舞蹈、建造创作、混合—综合艺术等七种。

有史以来各种艺术分类理论研究及分类方法均有自身的相对合理性,研究者根据当时时代艺术发展达到的高度,并基于自身认识的角度与水平,对不同类种艺术的特征、规律以及与其他艺术的相互联系作出阐释,他们的工作大都是积极的、富有建树的,为当代与后世的人们增进对艺术本质及各种艺术特殊规律的理解提供了有益的参照。但是,由于社会、艺术发展及个人的局限,他们又有着不同的局限与偏误。虽然他们都从某一方面或某一角度强调了自己的认识,丰富了对艺术分类的研究,但从整体上看,难免有一定的偏颇。即便如此,历代研究者对该项研究所作出的巨大努力,使之逐步趋近于科学与合理,为后人继续这一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财富与借鉴。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真正做到科学的艺术分类是困难的。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艺术分类的方法能够得到各国美学及艺术学界的公认,这一方面是由于各门类艺术内部结构的错综复杂,难以用一种方法来界定,同时也由于人们关注事物的角度与视界的差异,导致了研究结论的不同。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将一方面继续思考进行艺术分类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际价值,同时也将进一步探求艺术分类的科学方法与标准。可以说,理论界对这一基本课题持续的、富有成效的研究,标志着艺术形态学这一年轻学科正在不断走向科学与成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