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艺术美学:揭示艺术的审美价值

艺术美学:揭示艺术的审美价值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艺术掌握又因其呈现出品位的不同,显示出不同的创造价值。艺术中的审美价值不同于其经济价值,但与经济价值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不论是脱离艺术的审美理想而一味追求其经济价值,或是闭眼不看经济价值而奢谈其审美价值的做法,均是十分有害的。由此可见,艺术的各种价值均与艺术的审美价值联系为一体,离开了艺术的审美价值,其他价值的实现是不现实的。

艺术美学:揭示艺术的审美价值

在人类审美的掌握世界的进程中,艺术掌握居于核心的地位。而艺术掌握又因其呈现出品位的不同,显示出不同的创造价值。我们所理解的艺术的审美价值,主要是指艺术创造中通过艺术认知和艺术思维方式、表现方式所创造出的能够满足人类审美需要的艺术价值。而艺术价值又充分表现出人们不同的审美理想。

艺术价值既具有审美价值的一般性含义,又有其特定的含义。艺术价值一般包括艺术的审美价值和经济价值,以及认识价值、教育价值、道德价值、娱乐价值等,是以审美价值为主体的多种价值的综合体,构成一个有机的系统。审美价值,是指审美主体与客体对象在审美关系的生成中所体现出的能够满足人的审美需要、引起人的审美感受的具有某种社会性的客观属性。从广义讲,审美价值不仅体现于艺术活动之中,而且是诸多社会实践活动所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狭义的审美价值表现在艺术活动中,它是艺术创造所追求的最重要的价值目标。

艺术的审美价值存在于艺术活动之中,是指在艺术的创造和交流过程中,艺术主体和客体之间通过审美关系的生成以及创造过程的实现,在艺术作品中体现出的具有强烈的美感特性和社会性的、能够满足人的审美需要的客观属性。在艺术活动之外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同样可以创造审美价值,它体现于人类许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之中,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掌握世界,对自然和社会的理想追求。随着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类会在越来越多的实践活动中渗透进审美的因素,创造更高的审美价值。然而,只有艺术活动,才能最集中地表现出人类的审美意识和审美理想,因此,艺术活动是人类审美活动的核心。

艺术中的审美价值不同于其经济价值,但与经济价值有着密切联系。艺术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艺术以其综合性价值服务于社会与人民大众,人们在消费艺术品时需支付费用,并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艺术活动应当也必须生成其经济价值。艺术的经济价值首先是维系艺术再生产的需要。如果没有充足的经济收入,就不能维持艺术活动的持续生产,而推进艺术活动持续运行的经济动力,最主要的应当来源于艺术生产自身。艺术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在当代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中,不仅艺术活动居于整体文化产业的核心的地位,本身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与艺术相关的其他大部分文化产业类型的活动,对经济建设的驱动更是举足轻重。文化产业已经在各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逐渐成为支柱性产业,其间,艺术活动所体现出的的经济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当代,艺术活动不仅对社会的精神文明的提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在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及其社会经济发展中居于重要的位置。

但是人们又看到,由于艺术的经济价值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强化,艺术经济活动所具有的负面性也愈加体现出来。它作为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对社会的经济发展起到显著的推进作用,另一方面有时又以其巨大的经济能量,冲击着艺术的审美价值以及艺术家的审美理想。一些艺术家在可观的经济利益的诱使下,逐渐弱化了艺术审美理想,以及作为艺术家的使命感,一味追求其经济利益,致使艺术出现堕落的趋向,诸如艺术的过分感官化、低俗化、商品化等现象均有所泛滥。因此,不论是脱离艺术的审美理想而一味追求其经济价值,或是闭眼不看经济价值而奢谈其审美价值的做法,均是十分有害的。

艺术的审美价值也不同于理性的认知与教育价值。过分强调艺术的认知价值与教育价值,也会驱使艺术活动走向偏颇、失去艺术特质及其审美魅力。我国半个多世纪以来曾经在较长的时期里过分强调艺术的上述价值和作用,致使艺术一度成为某种政治理念或政治路线的附庸与传声筒。失去了作为艺术的基本的审美特性,以及娱乐和经济的特性,同时也就失去了对于大众的审美吸引力,大众消费及其艺术活动的衰落自然就是难免的,而其努力追求的认知与教育价值也就微乎其微了。无独有偶,20世纪以来西方乃至我国近年来一些自诩为前卫和先锋的现代艺术中,也不乏这种现象,他们将其作品自称为探索性与实验性艺术,但究其实质,一方面失去了基本的审美价值,同时又赋予其艰涩的、只有他们个人方能阐释的理念,因而在失去大众的同时,也失去了审美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其一味强调的理念也就变得比较可笑,认知价值无从谈起。

由此可见,艺术的各种价值均与艺术的审美价值联系为一体,离开了艺术的审美价值,其他价值的实现是不现实的。换言之,艺术只有在实现其基本的审美价值时,其经济价值或认知价值与教育价值才能同时实现。脱离了艺术的审美价值的经济价值,势必导致艺术的低俗化,甚至堕落,这不仅是对艺术的损害,更是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大众精神素质的损害,在其本质上也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损害;脱离了艺术的审美价值而对认知价值与教育价值的过分强调,也会驱使艺术活动脱离大众审美需求,走向衰微与凋敝。

审美活动是最基本的人类活动之一,它体现了人类所具有的审美意识。审美意识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力,只有人类才能从事审美活动,也只有人类才能创造美。正是在人类的长期发展与繁衍中,人们创造了艺术,同时也创造和丰富了人类的审美意识。

人类的审美理想,其内容十分丰富,它不仅包括人们审美意识的不断丰富与完善,人的审美创造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社会审美领域的不断扩展,还包括人们将在更多生产与生活领域与审美创新实现深度融合,等等。在这一理想不断确立和趋于实现的过程中,人们必须付出巨大的艰辛和努力,在长期的审美实践中锻造和冶炼自身。而在其间,人的审美素质与创新能力,以及艺术品位的不断提升,正是实现审美理想的主要途径。

人类的审美理想体现了人类各种重要的价值取向:其一,进取性。它始终具有不断进取和持续发展的特性,而且从来没有停止过前进的步履。其二,进步性。人类的审美活动及其艺术在其主体上始终表达着人类进步的价值取向和社会理念,其相应的美的和艺术创造已经成为社会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创造性。审美活动及其艺术具有不可重复的不断创新的基本特性,正是在其动态历史的创造过程中,人类持续地提升着自身的创造能力。其四,愉悦性。艺术的美感创造无论是在其形式还是在其内涵上,均体现出令人愉悦的基本特性,这一特性也是人类审美意识的基本特性之一。以上基本价值取向充分表明,人类的审美理想应当属于人类的本体属性以及人的本质追求的范畴。(www.daowen.com)

在新的世纪,人们看到,艺术世界呈现出纷纭复杂的情景。比如,纯粹艺术与各种实用艺术的并存。可以说,更多人类文化的和物质的创造性活动具有了艺术的和审美的特质,这正是人类审美意识不断深化的体现;优美的和各种不同范畴的艺术美形式同在,这也充分展示出人类审美创造意识与艺术精神的丰富及深化。

而与此同时,艺术活动也出现一些不和谐音,比如:有的非艺术的文化活动形式纷纷假艺术之名招摇过市,特别是一些根本不具备人的美感需求和艺术特质的所谓“艺术”也要冠以艺术的名义显示自己的存在;一些以表现丑陋为主要目标的艺术样式多了起来,在个别领域或地区甚至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人们承认,在一些艺术美范畴中,例如悲剧、崇高、滑稽等,均有丑的艺术因素的存在,这不仅是艺术表现的必要,而且也是对艺术审美领域及其表现力的丰富与扩展。即使是在有的以表现丑为主旨的艺术作品中,人们也可看到,其间潜隐着对于丑的贬斥与否定,而并非只是对于丑的津津乐道的欣赏。只有极少数艺术品浸染着对丑的事物貌似客观的表现,实则属于扭曲的激赏,这当然应归于艺术的逆流。事实上,当他们对艺术的和社会审美活动的意义生发怀疑乃至予以颠覆的同时,他们也就颠覆了属于人类进步的价值观及其生存理想。

美作为一种价值形态,实质上,它在创造与表现美的过程中,所体现的是人与世界的一种关系,是从事艺术审美实践的人同客体的审美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即价值关系。人们创造艺术审美价值的劳动,一方面,必须借助于外部世界的自然属性和感性形式。另一方面,人们也需要有发现与创造美的素质,即能够从客体世界的自然属性和感性形式中找到具有审美价值的质素,并能够予以不断创新的素质和能力。这种对艺术审美价值的创造,同时也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活动。不仅人的感受美、创造美的器官的成熟和审美心理基础的奠定来自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且人们从事的艺术审美活动本身就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只有在一定社会关系的形态中,艺术才能找到自身存在的土壤。审美价值所独具的特色在于:它既是形象性的,也是超象性的;既是精神和情感的,也是物质和实践的;既是功利的,也是超功利的;既是主观意识的,也是客观的和社会的。艺术的审美价值正是上述几个方面的辩证统一。

艺术审美价值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美”的创造,是艺术审美价值的核心,艺术活动中的许多方面,均与“美”的创造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崇高、壮美、悲、喜、滑稽、丑等审美范畴的创造,均能充分体现其艺术的审美价值;而主体对形象、典型和意境的营造,则是实现艺术审美价值的基本目标;艺术家对人与人、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思索和形象性表现,更是深层次的审美价值的创造。在当代,人们通过艺术活动对许多课题的感悟与思考,均上升到审美价值的高度,对社会与公众具有重要的启示。而在艺术及其审美领域内部,更需要不断进行探索与追求。自20世纪以来,属于社会艺术活动的领域及其方式在不断拓展,审美的和艺术的类型也在扩充,这正是艺术活动持续发展和艺术审美价值不断提升的表现。基于世界各国经济政治文化的急剧变化、现代科技的提升,以及人们理念与精神世界的丰富性与复杂化,促使艺术世界出现了许多新的景观,同时也出现一些混沌与迷乱。面对纷纭复杂的艺术现象,人们当会基于审美理想的基本内涵,通过对以往世纪艺术历程的冷静思索,逐步予以厘清,更加坚信人类审美与艺术活动的发展趋向和前景。

创造审美价值,是艺术活动的基本宗旨。艺术的全部价值,均是艺术主客体审美关系的生成以及主体创造的结果,艺术审美价值的生成,更是主体通过自由自觉的创造,以富有审美意味的形式建构出不同样式的作品,并通过形象、意境和典型等凝结了人类和世界上具有普遍审美意义的精神质素,其间所充盈的精神性价值即为艺术的审美价值。创造审美价值的意义不仅在于艺术活动本身,而且在于通过此达到净化人的心灵,改善人与世界的关系,提高人的精神品格、审美素质和创造能力的目标。

创造审美价值,是艺术家审美理想的体现。主体在创作中,会将自己的价值观念、理想模式渗入其间,使之在创作过程中成为规范总体作品价值取向的重要因素,为作品导航,同时又在作品的最终形式中得到体现。在人类历史上,人们的审美理想有着特定的时代和民族的特征,但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对于积极的、进取的人生目标的追求,对于生命意义的探讨,总是相通的。高尚的审美理想必然导向作品的高雅,低劣的审美情趣势必导向作品的低俗。凡是得以传世的艺术作品,大都在某个方面凸现了主体对于人生或世界某个方面的审美追求,昭示着具有一定社会、时代和民族特色的审美理想。

创造艺术的审美价值,就要努力实现审美主客体的统一。作为客体,其间既有物质媒介的因素,也有社会属性的因素。客体的自然因素和形式感,在构成艺术的审美价值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人类许多美的创造都来源于自然界美的形式和因素的启示,或者对物质媒介的借重。但艺术美的构成又离不开社会属性,社会、历史的各种因素在审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自然的和物质的因素又要与社会性因素紧密地凝结在一起,才能形成完整的美的客体性。艺术美的形态的最终完成,是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互通互融的结果。主体的审美需要、审美发现和审美创造,在其中起到关键的作用。

综上所述,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就在于,通过艺术创造和交流活动的进程和物态化成果的出现,将使人的生命潜质得以充分发挥、人的智慧和才能得以全面昭现,并通过人对客体世界的审美掌握及对未来世界的先行对话,实现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意识的极大丰盈,以及人类和各民族审美精神的不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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