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丑是艺术美学中的否定性审美价值

丑是艺术美学中的否定性审美价值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丑是事物的否定性审美价值。违反社会目的是丑在内容方面的特征,与伦理学领域中的否定性道德价值“恶”相联系,背离客观规律则是丑在形式方面的特征。丑所引起的审美经验是一种否定性情感,它使主体产生痛苦、压抑、惊骇、厌恶等等心理反应,主体对它持否定性态度。丑以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在审美对象中显示出异样的风格。

丑是艺术美学中的否定性审美价值

丑是事物的否定性审美价值。违反社会目的是丑在内容方面的特征,与伦理学领域中的否定性道德价值“恶”相联系,背离客观规律则是丑在形式方面的特征。丑所引起的审美经验是一种否定性情感,它使主体产生痛苦、压抑、惊骇、厌恶等等心理反应,主体对它持否定性态度。

丑的本质在于,对象以其形式状貌对主体实践效果的否定,唤起主体情感对对象存在的否定。丑指人的本质遭受破坏和扭曲,或者畸形的表现。它是对美的否定,同人的实践目的、生理的和心理的需要不协调。丑作为审美范畴之一,与美密不可分,并且与美相对立。它是美的否定和反衬,又是其他艺术美范畴如悲、喜、崇高、滑稽等内在的构成因素之一。

如果说美的本质是合乎人本性的存在,那么丑则是一种与之对立的非人性特质的表现。

作为美的对立面,丑具有其独特审美意义。丑在衬托、突出和彰显美的过程中,确证着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丑的范畴自被哲学家和美学家所提及以来,经过了被否定、被排斥到逐渐被肯定、被重视的过程。不管是在古代被作为美的衬托的丑还是在现代被直接的表现的丑,在现代社会渐趋体现出其重要的审美价值。

原始时期的艺术美与丑难以分解,古典时期的艺术倡导抑丑扬美,而产生于现代主义时期的艺术则强化对于丑的欣赏。

丑的类型可分为:其一,形式丑,即表现为外在形貌的丑陋、畸形与腐朽,它既指具体物象的丑,也可指人的生理丑;其二,形式与内涵均丑,即指物象或人不仅外在形式丑,而且内涵也蕴藏着丑陋与肮脏;其三,形式丑与内在美,即指物象的外在形式为丑,但内涵是美的,形成内容与形式的对立;其四,形式美与内在丑,即指物象的形式是美的,但其内涵却丑陋不堪,同样表现为形式与内容的矛盾。

丑在现代西方社会的审美活动中,已经具有了审美的重要地位,有时甚至占有主导地位。丑成为艺术家认知世界的主要角度和表达自我体验的主要话题。这是与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各种异化现象分不开的。特别是西方社会中,人们精神世界的极度缺失,使艺术领域中的审丑现象逐渐被重视,并通过对于丑的审视,力图推进人们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同时推进社会向着好的方向转化。另一方面,对审丑的重视也体现出艺术和美学理论的发展进程。艺术家以文明世界中出现的畸形与矛盾,世界的混乱、颠倒和荒谬,人的主体价值的贬低、命运的蜕变和主体意识的失落等为主要的创作对象,同时也造就了艺术家审丑的理由。丑以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在审美对象中显示出异样的风格。在古典美学中,丑被艺术家认为是美的对照与衬托,是配角;而在现代美学中,艺术家以丑为美,从正面表现丑,以异化的艺术来表现异化的世界,试图以这种独特的审美方式来寻找拯救失落的灵魂和失落的世界的途径。因此,在现代审美活动中,“丑”有时成为超越“美”的重要审美范畴。

从审美到审丑的过渡,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审美能力的深化以及审美趣味的提高,是审美活动向更深刻、更复杂的内涵的深入。

而丑是完全与美相对立的特殊的审美价值形态,但又与美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与美相比较而存在。丑的审美价值,是一种间接的审美价值,或曰反价值。作为间接审美价值,是指丑不能直接创造审美价值,而要通过与美的比较来实现。作为反价值,是指丑的表现得到的是负面的审美效应,若要使之转化为正面的审美效应,也需要在特定的情境和氛围中才能实现。艺术的滑稽和喜剧(主要指讽刺性喜剧),是比较接近丑的艺术形态,但与丑仍有不同。滑稽和喜剧虽然也是以主体实践与客体审美属性的对立和对和谐美的背离为主要特征,但在滑稽与喜剧中较为明显地表现出对邪恶势力与丑陋现象的嘲讽,并预示其必然失败的客观规律,这类作品在主导方面是积极的和进取的。(www.daowen.com)

丑为什么可以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从而生成审美价值?这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审美水准和审美意识的发展,人们不满足于完全由和谐美建构而成的艺术品,长期处在对和谐美的欣赏之中容易产生呆板、凝滞和缺乏变化的感觉,甚至会生成厌倦之感,因此,适度的丑的表现可以调适人们的审美情趣;同时,美的事物总是在与丑的事物的比较中才能得到确认和肯定,没有比较和鉴别,美也就无所谓美。因此,艺术中丑的表现应当得到一定的位置,它可以满足人们的特殊审美需要,获得特殊的审美感受。丑,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特殊的审美意义。

第一,丑可以衬托美,从反面烘托和谐美与崇高。在一件作品中,美和丑的共存,一般能获得更好的效果。美和丑历来是既相对立又相互依存的,美的存在离不开丑的比衬,丑的突出价值就在于对美的烘托。离开丑,也就无所谓美。适度地表现丑,正是从反面强化了美。同样,丑和卑下也是对崇高的衬托。法国19世纪著名作家左拉的小说《陪衬人》,讲述一个企业家独出心裁,设立“陪衬人代办所”,招募丑女,专门为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提供陪衬人,陪伴她们出入社交场所,满足这些女人的虚荣心。这篇小说通过表现富人对穷人的凌辱,意在揭露当时社会人际关系的残酷,同时也说明一个道理,即美的事物在丑的事物的比衬之下,会显得更加突出。表现英雄题材的作品,一般要有丑陋、卑下或凶残的人格或敌对势力的强大作比衬,否则就难以突出英雄人格的壮美与伟岸,即使表现英雄与自然界的斗争,也要加强对自然界中凶暴、肆虐或恐怖的景象的渲染。画家在画面中有时出现生硬之色,或不和谐的局部安排,正是为了衬托整体作品的美。如清代画家笪重光云:“密叶偶间枯槎,顿添生致;纽干或生剥蚀,愈见苍颜。”[5]而在音乐作品中,偶尔使用一些不协和音,同样能够使和谐的乐音得到强化,令听众感觉更美。

第二,丑的形式可以蕴含美的内涵。在许多情况下,形式的丑并不完全决定形象的美丑与否,特别是在叙事性的艺术作品中,形象的人格定位除了形式因素之外,还要看其社会性因素,人的本质是社会的存在,在形象把握中,社会性人格是起决定作用的。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在他的《巴黎圣母院》中,塑造了丑陋的敲钟人卡西摩多的形象,他虽面貌极丑,却有一颗善良的心,体现出美的灵魂。这样的形象,虽然可能在受众刚一接触时有厌恶之感,但随着人物内在精神的显现,人们的感觉就会生出赞赏和肯定之意。在中国戏曲中,出现了不少外在丑陋、猥琐,内心却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形象,如《苏三起解》中的崇公道,《七品芝麻官》中的唐成,都是在丑的外表中蕴含着美好的人性,是被肯定的形象。而在艺术作品中也不乏这样的情况,美的和漂亮、潇洒的外表,却与丑恶、低下、凶残的心灵共存,这也是美与丑的对立统一,但这类形象却因其精神和人格的丑陋而遭到否定。

图76 歌剧:《巴黎圣母院》(法国)

第三,丑可以转化为美。美和丑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在艺术中也是如此,这同样是艺术辩证法的体现。美可以转化为丑,丑也可以转化为美。不论何种转化,均要有一定的条件,即作者和社会赋予形象得以转化的各种因素。19世纪罗丹雕塑名作《欧米哀尔》,表现的是一个衰老、丑陋的老妇人,如果从外在形式而言,几乎谈不上美感,但它终于成为一件名作,关键就在于它做到了由丑向美的转化。这种转化的根本因素在于作品蕴含的社会的和人性的底蕴上。如果人们清醒地意识到丑陋的妇人生活的社会性背景,也就不难理解其深层的含义了。19世纪俄国作家果戈理的名剧钦差大臣》,嘲讽了几乎全剧所有的人,将他们内心的卑琐与丑陋予以淋漓尽致的揭示,而没有一个正面的高尚的人物出场,但观众并不因此感到剧作的丑陋,反而得到极高的审美享受,这是由于作者将自身的社会观念及审美情趣深深地融入剧中,通过对众多形象的反向揭示,肯定了那些没有出场但为每一个观众所意识到的美好与正面的形象与人格。

第四,适度的丑的形式表现可以生成独特的形式美感效应。当人们对大量的和纯粹表现和谐美的作品接触过多时,不免生出些许疲倦之感,这是由于该类作品缺乏变化和对比所致。正如人们看惯了美男靓女,如果出现一位虽不漂亮,却在某一方面富有特色的形象,立刻就会赢得观众,原因就在于该类形象不是概念性的美,而是鲜活的和富有变化的,因而尽管在形式感上未必完美,反倒可能令人感到真实,获得较好的审美效果。正如人们所说,残缺的美是真正的美。即使对人的性格某些缺陷的表现,有时也不会影响受众对其整体评价,因为他是真实的。在艺术中,真与美是不可分的,在人们心灵的天平上,真要胜于美。美术作品的适度变形,音乐作品中渗入一些不协和音,均是通过形式的不完美表现,使其得到更震颤人心的效应。在世界上,无论是人,还是人生活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在作品中过分理想化的表现,反而会使人感到虚假,而减弱了审美效应。适度的、符合社会本质真实的描写,才可以更令人信服和感奋。所谓适度,即指恰如其分,不能使其超出受众所能接受的审美标准,以及社会的本质真实。西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艺术中某些“审丑”的表现,不乏成功的作品。但如果不顾效果地表现丑,渲染丑,就会走向反面,其作品可能会因缺乏起码的美感,而很难获得恒久的生命力。在这一方面,关于丑的艺术形式的审美意义和价值,最易引起歧义。

图77 罗丹:《欧米埃尔》(法国,188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