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情感因素:激情与愉悦的突出融合

情感因素:激情与愉悦的突出融合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情感因素中,最为突出的是激情和愉悦之情,它们就蕴含在艺术情感之中。以物象的感性形式作为激发情感的动因,进而融入其他精神因素,实现“寓情于景”“情景交融”,是中国古代诗论和画论所积极倡导的。事实上,除了激情和愉悦之情,在情感领域中还有其他一些情感因素,即使激情和愉悦之情,在不同的环境中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情感因素:激情与愉悦的突出融合

艺术主体的体验,一方面是对客体物象美感质素的体验,同时也是对特定情感的体验。情感将作为体验的原动力和精神内涵的组成部分贯穿于艺术体验的始终。在情感因素中,最为突出的是激情和愉悦之情,它们就蕴含在艺术情感之中。

激情是主体在将主客体审美质素相交互化的过程中情感动荡和激越的表现,而愉悦之情是具有和谐美感的情感因素的体现,二者是紧紧相连和难以分开的,有时也是界限不清的,它们都是艺术体验中审美快感的表现形式。审美快感与生理快感不同,生理快感是满足生理欲求之后获得的快感,在本质上是功利的。而审美快感虽然也要以生理快感为基础,但在本质上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是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的高级情感。将一般生理快感混同于审美快感,是将人的情感降低到动物性的做法,是对艺术体验审美意义的消解。艺术体验中的主体情感活动是以主体对客观物象外在感性形式的感知为前提的。以物象的感性形式作为激发情感的动因,进而融入其他精神因素,实现“寓情于景”“情景交融”,是中国古代诗论和画论所积极倡导的。在艺术体验中,由于主体与客体各种因素所致,情感的表现状态和力度往往不同。激情一般是在体现了崇高和壮美的具有悲剧、正剧色彩的艺术作品中得到强化,愉悦之情则常常在体现了和谐美的富有喜剧色彩的艺术作品中得到渲染。事实上,除了激情和愉悦之情,在情感领域中还有其他一些情感因素,即使激情和愉悦之情,在不同的环境中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因而可以说,艺术体验中的情感是极为丰富和多彩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主体艺术体验的基本走向和意味。

图29 贝奈戴托·克罗齐(意大利,1866—1952)(www.daowen.com)

图30 王国维(中国,1877—1927)

情感是主体对客体及其审美关系的一种心理反应,激情或愉悦之情的生成都是在体验中不自觉地、油然而生的,具有很强的直观性或直觉性。随着体验的深化或环境的变化,情感质素也随之变化,或力度增强,走向激情;或力度平缓,呈现为愉悦、快适之感。不论何种情感,均要与特有的客观情境相吻合、相适应。《文心雕龙》云“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就是指主体的情和意是与客观物象相互交融与互化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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