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的初级艺术体验,表现为人们对客体物象(含艺术作品)的形式美感的体验。当客体物象呈现于主体面前时,人的感官受到刺激,其视觉、听觉、触觉等首先接受并予以反映的,是由客体物象的形式因素所输出的审美信息,感官将获得的信息通过神经系统传导到大脑,引起大脑皮层的兴奋,这样,就会使主体迅速进入体验的状态。客体物象的形式因素蕴含的审美信息,因其物质性的媒介和载体不同而呈现不同的质素,也将对人的不同器官予以刺激。以声音为媒介的乐音,诉诸于人的听觉器官,以色彩和形貌为媒介的形象,诉诸于人的视觉器官,更有一些综合的和较为复杂的客体物象,能够同时诉诸于人的视听器官。主体当然可以而且应该从客体物象中感受到更为深刻的、社会的和人生的内涵,但人们首先感受到的,必然是其形式因素。同时,由于形式因素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意义,以及形式美感对人们精神愉悦的作用,因而,对形式美感的体验就成为可能。尽管我们将其视作初级体验,但这种“听之以耳”的或“应目”的体验,同样可以满足人们一定的审美精神需求。同时,这种体验往往是人们进入更高层次体验的基础,是人们难以逾越的一个阶段。
在艺术世界不乏这样的现象,有的艺术家通过对客体世界的感受,主要吸取了客体物象的形式美因素,并借助于自身对形式美技艺的把握,创作出具有相对纯粹美感的艺术作品。艺术家致力于表现的,是让人赏心悦目的审美情趣或由形式美感带来的和谐美。不论是创造主体还是欣赏主体,都能够从中获得美的体验。由于人类生理和心理的基本因素,对美的形式的需求和欣赏欲望是人类的天性,这正是人类的艺术活动历经数千年而不衰的基本原因。无论今后的艺术如何发展,这一基本需求也不会改变。我们有理由要求艺术活动进入更高层次,但是却不应忽略这一层次,人们在这一层次同样可以实现艺术的审美体验,获得应有的审美享受。(www.daowen.com)
在初级体验的层次,人们主要是对物象的色彩、形貌、构图、线条、节奏、旋律、语言、构成等诸多形式因素的体味和领悟。人们依赖于自身的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的积淀,已经形成了对上述形式因素是否具备美感的基本判断和理解的尺度,因而可以通过对美的形式的吸纳、创造和欣赏,进入精神性的体验,使之与自身的审美情趣和习惯相吻合,从而感受到人对自然的把握的自由,以及人的价值和本质力量的存在,获得审美的愉悦之感。事实上,纯粹形式美的艺术活动从来都是相对的,即使在此类活动中,也不能完全排除社会的、人生的因素,只不过这些因素较为淡化而已。人们也往往不满足于对纯粹形式美的体验,而要试图从抽象的形式中找到与人的意识的联接和独具的意味,这样,就使主体的体验具有了与中级体验交叉和向更深层体验过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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