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科技理论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不可忽略这样一个基本现实,即科技的进入,一方面给艺术创新带来极大的甚至是革命性的促进,另一方面不必讳言,科技的进入对艺术活动及其发展也必然带来一些负面的作用与影响。认识这一现象,冷静地、理性地认识和正确对待科技在艺术中的作用,积极地发挥科技在艺术创作中的作用,进而在从事艺术活动中,对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设置必要的预案,使其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程度,将对艺术的健康发展起到十分积极的意义。
图24 电影:《盗梦空间》(美国,2010)
科技的大量进入,将会在促进艺术发展的同时,对艺术的想象产生负面影响。应当看到,在传统的艺术创作中,人们主要依靠的是个人的自由想象,以及对不同艺术样式中相适应的工具、载体及材料的借重。虽然传统的艺术活动已经做到对科技元素不同程度的汲取,但还是表现在与科技的一般性结合及其对某些技术的采用,而从未像今天这样,科技已实现全方位的进入。在此面前,人们一方面为能够大量采用先进的和便捷的方法又快又好地创造出新型的艺术形象与产品,另一方面也在为此而付出一定的代价,其中最突出的便是,产生对技术的过度依赖,从而滋生出思维的惰性。科技的融入,特别是数字技术的大范围应用,将会促使抽象思维与技术思维进入人们的思维之中,与艺术思维融为一体。这一则大大丰富了人们艺术思维的内涵,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人们的部分思维,甚至对形象思维及其想象也有重要的影响。应当看到,这种思维的嬗变虽然对艺术思维形成拓展,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创作者的思维能力,迫使创作者在技术的主导下,因循技术的轨道,形成对技术的较多依赖,产生思维的惰性,从而淡化艺术想象的能量。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告诉我们,无论工具理性、技术理性,都是人的自由意识和精神演变与发展的结果,但如果任其工具理性膨胀,就会退化为支配和控制人的力量。不仅在科学发展,而且在艺术发展中均应警惕这一现象。
科技的大量进入,对艺术生态的影响也具有鲜明的两面性。作为艺术生态的良性表现,其一,体现了各种不同艺术样式的共存与和谐发展;其二,表现为不同地域文化艺术活动的相对平衡与各自优势的凸显;其三,表现为艺术生产活动中各个环节的相对稳定与相互协调一致;其四,表现为艺术生产、艺术消费与艺术市场的合理布局与共同增长等等。科技因素的进入,对激活艺术活动的生态结构,以及激励人们利用更为先进的方式加快艺术创新的速度与节奏,及其激活艺术生产与市场,起到十分显著的作用,而在另一方面,科技的过度进入也将对既有的生态造成较大冲击,既可能打破既有的平衡态势,致使部分得到科技浸染和滋养的艺术样式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也会令某些不易于接受科技因素的艺术样式濒于衰落,使艺术生态遭到过度的冲击;或者将一些不适应某类艺术样式的技术因素强加于该类艺术样式的诸多环节和领域,迫使其出现对技术的依赖,致使其内在的艺术样态和审美方式遭到扭曲,甚至改变其本原的特质;或是以复制性技术与机械化批量制作代替富有个性的单一性创作,致使一些传统艺术样式在铺天盖地的科技的横扫之下陷于无奈和被动,迅速走向消亡。任何过度的失去节制地引入科技手段,极易打破各种平衡,出现艺术活动生态环境的失衡与紊乱。
科技的进入,虽然可以促使艺术创制获得大幅度的增长,同时也易于导致艺术创作模式及其产品的同质化。由于技术因素的过多渗入,艺术家将会受到同类技术因素的影响,形成对技术的认同,致使创作模式与方式的类同,其结果,不可避免地出现艺术作品的同质化现象。其产品类同于工业及作坊的生产,一般均要具有模式化的规范,以及统一的技术要求,为的是批量生产,产出更显赫的经济效益。事实上,艺术生产一旦进入模式化与批量化的过程,其同质化现象就不可避免。而人们对艺术作品和物质产品需求的最大不同即在于,人们对物质产品的需求更多表现为同一性和实用性,而对艺术产品的需求则更多体现为差异性和个性化。在当下,即使一些属于物质性的产品,由于人们试图更多显现其个性特色与审美情感,也会较多注入某些个性化表现方式和色彩样式等,力图显现其独具的风格,更何况艺术创作!作为充满了审美意趣的艺术创作,一旦失去个性而走向同质化、模式化,艺术创新势必出现危机。
科技的大量进入,易于出现艺术表现的表层化和过度娱乐等弊病。一些人们面对科技因素的进入,只是看到其对艺术形式创新的促进作用,而忽视其内涵的深化,致使创作停留于肤浅的层面。如果只注重某些艺术形式和技巧的改进,即使是一些似乎十分炫目的作品,剥离其奇光异彩的外表,呈现的依然是内涵的干瘪与乏味。影视艺术中某些奇观化现象的营造,大都与科技因素的进入有关。其结果,一方面极大地丰富了感官的享受,另一方面又易于导致对娱乐化的过度追求,以及对思想内涵的放弃,出现浅薄化弊端。科技的进入,绝非仅仅能够促进艺术形式的改观,而在深化精神内涵等方面,也具有突出的作用。但是,由于某些人的急功近利和浅尝辄止,仅仅借助科技手段,在色彩、声音、画面、造型等方面下功夫,特别是善于利用其技术的作用创造奇观化景象,而使这些炫目的形式掩盖其内容的贫瘠,精神意义的不足,以及人物形象与精神的浅薄。对此,应保持清醒的认识。
为了推进艺术与科技的有机交融与相互促动,在艺术创新中,首先,需要符合艺术规律,又要遵循科技规律,避免功利化意识和对技术的过分倚重。艺术的本质是审美的,而非技术的,不应以技术因素压倒或取代艺术因素,还要充分顾及艺术生态相对平衡的发展,避免出现对不同艺术样式的厚此薄彼。其次,科技的融入需要符合人的需求和人的接受心理,同时顾及不同层次和年龄的人们对艺术科技化的认知,坚持以人的健康与美好的精神需求为基础,而不是对科技方式与手段的滥用。最后,艺术与科技的融合需要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基础。既要充分推进这一融合的进程,又要基于社会经济状况和科技水平,审时度势,做出合理的规划与举措,而不是拔苗助长或盲目追风。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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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页。
[2]马 克 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3页。
[3]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4]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3页。
[5]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4页。
[6]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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