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其各自独具的特点,令其一直在两条平行的路径上各显其能,也正是由于二者具有较多的相同点,方可在历史与当代始终如影相随,并为对方注入一定的推动力。
艺术与科技有着较多的质的共同点:从其存在特征看,二者都是人类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从其源起看,科学与艺术都源于人类对社会和自然的认识与探索的欲求,都是人类认知与创造能力的进步与提升;从其作为人的价值体现看,都充分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从认识论角度来看,都充分借助了人的创造性思维;从其宏观目标来看,都表现为对真、善、美的追求,而其终极目标,都旨在人类精神与生存质量的全面提升。
艺术与科技又具有鲜明的差异:从其基本目标来看,艺术重在创造审美的精神财富,科技重在创造物质财富;从其思维方式看,艺术以形象思维为主体,同时融入逻辑思维,科技以逻辑思维为主体,同时借重形象思维;从其价值呈现看,艺术重在提升人类的审美创造能力及精神文明层次,科技旨在改进与提升人类的生活方式;从其运作过程看,艺术活动主要通过人的审美创造达到塑造艺术形象与艺术意境的目的,而科学则通过对物质的创造与改进,达到创造更符合人的生活与生产需求的新的物质产品的要求。
正是由于艺术与科学有着较多的共同点及相近之处,因而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始终交融在一起,相依相存又相互作用。及至当代,在新的社会与文化状态下显得更为强烈。在许多方面,科学技术与艺术的追求几乎完全重合与一致,一些创造性产品,既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既是艺术的,更是科技的。大量具有惊人的美的形式创造的器物与工艺品,几乎代表着其所处时代人类创造的最高水准。同时由于艺术与科技存在一定的相异之处,也才促使二者始终居于人类创造活动的两条轨道上并行不悖。其间既有碰撞与竞争,又有融合与互渗,显现出各自的发展轨迹。
艺术与科技的融合,一步步提升了人们的审美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是对人的审美精神和素质的不断超越。
艺术创造与科技创造可以在一定层面和意义上实现贯通。审美创造并不是艺术活动专利,审美大于艺术,不止是艺术才可以实现对美的认知和创造美。但艺术活动及其创造则具有最为突出的审美创造的意义。在社会活动领域,美感与美的创造是广泛的,也是极为丰富的,诸如对美的精神、美的伦理、美的人际关系的创新,均属于审美创造的范畴;在自然领域,不仅那些未经人们加工的自然形态,可以经由人的认知与审美观照,成为美的景观,同时更多自然景观经过人们的适度加工,可以变得更加符合人的意愿和审美标准,从而具有了美的创造的价值;而在一些更为特殊的科学与技术创新领域,许多创造活动也能体现出审美的意义。这是因为,人类一切创造性的物质与精神活动,在其本质上均向着符合人的意愿和本质需求的方向嬗进,与人的审美创造相连接。人们在科技领域的持续创新,不仅在对真的追求上力图符合社会与自然规律,而且不断将善的和美的意愿融入其间,使之既能够满足人们的实用需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对美与善的追求。正是在这一层面上,科技的创新与提升,可以与艺术实现贯通。
当人类还未将科技与艺术区分开来的时候,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艺术与科技的创新被人们视为一体,具有类同的价值与意义。孔子提出的“六艺”,正是将艺术与科技置于同一系统。西方早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科技创新中,如数学等方面的研究已经发现,数学的某些运算过程、结果呈现,例如许多关于数的排列方式,竟然十分符合人类的形式美法则。而在更多的技艺创新中,例如中国四川三星堆遗址文物,更是呈现令人叹为观止的景观。其间既有对美的艺术造型及光影的追求,又充分体现出在金属冶炼、制作方面的高超技艺。因其更多地偏于审美功能及艺术价值的呈现,而未强调其实用功能,因而其主体应属于艺术。
即使当人类将艺术与科技逐渐分野,使之成为各自具有特质的创造性活动时,人类也未能将二者截然分离,而是始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推进了我,我拉动着你。及至达·芬奇的创造,更是十分清晰地表明,一个人兼做艺术家和科学家是完全可能的。然而,艺术与科技的分离毕竟是人类的巨大进步,它表明人类可以在更为丰富和具体的领域实现不同的创造,其创造的方式、路径、结果、目标、思维方式等均显现出一定的不同。
艺术史上的每一次重大进步,大都与科技的进入有关。基于科技的作用,可以使得艺术的创作方式、工具、材料以及制作技艺、传播媒介与形式得到较大的改善,甚至带来人的艺术思维方式的提升。如果说,正是科学与技术的不断创新,推动着人类在其改造自然与改进人类自身生活方式与生存质量等方面获得不断提升,而艺术创造则在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精神与审美素质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更为显著的优势。而在这一进程中,人们既能通过科技的提升,改造着人类的物质世界,同时也通过艺术创造,提升着人们的审美创新能力,这就表明在许多方面二者依然是相通的。甚至可以说,正是由于二者的互渗与互融,方可促使人们综合创造能力的不断提高。(www.daowen.com)
艺术与科技的连接具有鲜明的特点。
科技一般不与艺术直接产生连接,更多是采用与科学的衍生物,即技术与艺术创制活动发生更多的连接;同时又以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与艺术的思维和观念层面相关联。
作为第一个渠道,人类始终将偏于物质层面的技术与偏于文化层面的技艺融为一体,例如传统的工艺即如此。近代以来,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兴起,数学、物理学、力学、化学的迅捷发展,直接推进了新艺术运动的诞生;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光学、电学、化学等领域的成就,催生了以电影、广播、电视等为媒介的艺术样式的兴起;伴随信息时代的来临,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智能技术等催生了电子出版物、数字影音、网络传输、游戏等众多文化新业态,促使艺术呈现出崭新的气象。与此同时,艺术技能、艺术形式的创造法则,也不断融入科技活动之中,促使科技产品更具有美的意味和情感渗透力。
作为第二个渠道,科学观念、科学思维对艺术的影响有时甚至具有先导的作用,主要作用于艺术家的观念及其思维方式,当代艺术活动中的艺术家思维方式的拓展,与此有直接的关系。随着艺术观念的变化,也就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艺术创作与制作的运行及其成果。同时,作为科学研究,也需要不断接受艺术观念及其思维方式的影响。艺术活动中人们关于真与美的关系的认知,以及美的形式对人的精神提升的作用,均对科技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
图22 大型实境演出:《印象西湖》G20版——《最忆是杭州》(中国,2016)
艺术科技并非是指艺术与科学技术的简单结合,而是其深层的融合与化合。
艺术在与科技因素相互融合中,并非是二者的相加,而是两个体系中多种因子的有机化合。其间,技艺与技术的互融,促使新的技能与表现手段脱颖而出;艺术语言与科技语言的互融,使其超越了客观世界的语言体系,令人产生对历史与未来的穿越式畅想;艺术想象与科技思维的互融,大大丰富了艺术思维的功能,使人能够洞察更广阔的审美境界;艺术时空与科技时空的互融,驱使艺术之神驰骋于更浩瀚、更多元的世界。不仅在影视与其他视频艺术中,而且在越来越多的艺术样式中,均可出现艺术与科技深度化合所营造的艺术珍品。
艺术同样深层地融于科技。可以说,艺术对科技的渗入及其影响也是全方位的、多层面的。正是在艺术思维的促动下,科技思维如同增添了双翼,成为推动科学与技术研究的巨大动力。许多科技产品融入了审美与艺术的元素,使之成为具有实用及审美双重价值的产品,大大增强了人们对其认知与接受的程度,增进了兴趣与亲和力,成为兼具物质与艺术双重内涵的产品。在文化产业与文化创意蓬勃发展的当代,审美与艺术对科学研究及其技术的发展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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