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体从事艺术活动时,必须遵循特有的规律,即艺术规律。艺术规律是审美规律集中和独特的表现,是审美规律的核心。对于艺术规律的探讨,不能离开对于审美规律的探讨。但宏观的审美规律并不能代替具体的艺术规律,对于艺术规律的研究是一项独立的和非常精细的工作。
图14 帕特农神庙(希腊,公元前447—前448)
从哲学的意义上认识审美规律,是对审美活动予以宏观的和本质的把握,有助于人们对于审美乃至艺术活动的本体意义获得深刻的了解。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美的规律”这一美学范畴。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8]在马克思的这一著名论断里,指明了人类审美创造的根本规律。尺度,即指法则或规律,“种的尺度”,是指一定种类的事物的基本特征及其普遍性,“内在的尺度”则是指事物内部的、主要是人的更为深刻的本质特征。人不仅能够按照对象的“种的尺度”改变客体,而且能够按照主体“内在的尺度”,准确把握客体的内部规律,实现主体的意志,展现主体的本质力量。马克思创造性地将事物种类及人的内在的本质与美的规律联系在一起,这表明:第一,马克思是将美的规律放在客观的社会实践中来考察和予以阐释的,这就深刻阐明了美的客观性;第二,马克思将人类的社会实践和生产活动升华到美的创造的高度上来认识,是对审美意义的高度评价。也就是说,人类的一切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都应体现人的本质力量,都应符合美的规律,都可以是审美的创造。
可见,美的规律,既包含客体世界物象的生成发展的规律,也包括审美主体从事审美活动的规律,是两个方面规律的有机统一。在客体世界中,一切生命均有其客观的造型及形式变化的规律,即使人自身的美,也生成于自然,是自然物象发展的结果。但是,自然中的美是自发地运行着,不可能发展到美的高级形态。只有当人发展到一定阶段,具有了自由和自觉的创造意识的时候,只有当人将客体世界和具体物象作为自己认知和变革对象,并不断在实践中确证自身的力量和智慧的时候,只有当人将认知和变革客体世界所获得的愉悦和欢欣转化为美感,并在与客体世界的长期交互活动中不断与其中美的特质相互交融的时候,客体世界自然状态的美才能够逐渐走向高级形态。人类正是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生成了具有审美意识的大脑、能够从事审美创造的双手,以及能够欣赏美的眼睛和耳朵,人不仅“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和需求来建造,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即在尊重客体对象美的规律的基础上,同时将人的审美意识和理想作用于客体世界,才能使之不断生成新的和更高层次的美感形式与精神内涵。因此可以说,美的规律是人的自由自觉和有意识活动的本质反映,是人按照各种物种尺度并用主体尺度把握对象的规律,是真与善、自由与必然、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美的规律是一个历史的生成和动态发展的过程,因而人们对美的规律的认识也是应当不断深化和发展的。(www.daowen.com)
在艺术活动中“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也就是应当遵循艺术的规律创造艺术产品。艺术规律是审美规律在艺术活动中的具体体现,从一定意义上讲,艺术规律就是真、善、美有机统一的规律。真,是指客观物质世界的本质及其运动的规律,在艺术中,是指艺术对于客体世界的本质及生活理想必然趋势的把握;善,是指客观事物和人类活动对于人类有益和有利,即人的目的性的实现,在艺术中,更多地是对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人民生活理想的表现;美,是在真与善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基础上的自由形式,艺术中的美,应以真和善为前提,进而创造出具有丰富美感的形式与内涵。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包括美的和艺术的创造,都必须以符合客观规律为基础,并应充分利用客观规律去实现自己的目的和理想,达到对善的追求。作为美的和艺术的创造,还应具有体现人类创造意识的自由形式,这样,就可以实现真、善、美的统一。在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中,美的实现是一种至高的境界。也正是在这一社会发展的宏观意义上,真与善的统一即为美。但在一般艺术创造的意义上,真与善的结合更多地表现为内容的因素,它只有与形式因素实现和谐的统一,才体现为美。有时人们对于真和善的追求,较多具有社会性内涵,未必是遵循艺术规律的创造性活动,当然也就不具有或较少具有形式美的特质。但在广义上,美是以自由形式显现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美高于真和善,这是因为,只有美才能够使人与客体世界实现全面的和真正的和谐与一致。
艺术规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具有极大的涵盖和丰富的内容。我们在认识审美规律以及真、善、美的规律的同时,还应看到,艺术规律包含着许多具体的内涵。比如,在艺术活动系统方面,有艺术创造、艺术生产、艺术传播、艺术接受等方面的具体规律;在艺术思维方面,有艺术感知、艺术想象、艺术情感以及思维方式等方面的规律;在艺术的生成和发展方面,有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艺术生产和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关系、艺术掌握的方式、艺术交流等方面的规律。可以说,尽管规律都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和恒久性,但艺术规律并不是一个僵滞的、静态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展,人们必然会对艺术活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艺术内部自身,旧有的规律会悄然发生某种变化,同时也会有新的规律生成。因而,这是一个永远新颖的和鲜活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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